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463|回复: 0

皖通高速董事会决议公告

[复制链接]

皖通高速董事会决议公告

年轻就是财富 发表于 2005-6-24 00:00:00 浏览:  46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兹公告本公司于二OO五年六月二十三日(星期四)上午9:00在合肥市长江西路669号本公司会议室举行第三届十七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王水董事长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同意推举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候选人。

同意推举王水先生、李云贵先生、屠筱北先生和张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任期由二OO五年八月十七日起为期三年;

同意推举张文盛先生和黎樟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任期由二OO五年八月十七日起为期三年;

同意推举梁民杰先生、李梅女士和郭珊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任期由二OO五年八月十七日起为期三年;

同意推举阚兆荣先生和何琨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由二OO五年八月十七日起为期三年。

(杨一聪先生已经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任期由二OO五年八月十七日起为期三年。)

二、通过第四届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建议薪酬方案(均含税)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建议薪酬方案:

由二OO五年八月十七日起三个年度,董事长将每年分别收取人民币600,000元的薪酬。此外,于完成一年服务后,董事长可收取一笔花红。由二OO五年八月十七日起的三个年度分别收取人民币50,000元的花红。

由二OO五年八月十七日起三个年度,其它每位执行董事将每年分别收取人民币360,000元的薪酬。此外, 其它每位执行董事于完成一年服务后可收取一笔花红。由二OO五年八月十七日起的三个年度分别收取人民币30,000元的花红。

由二OO五年八月十七日起三个年度,每位非执行董事的各年度车马费/董事费分别为人民币60,000元。

由二OO五年八月十七日起三个年度,每位境内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各年度车马费/董事费分别为人民币60,000元。

由二OO五年八月十七日起三个年度,每位境外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各年度车马费/董事费分别为人民币100,000元。

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于完成一年服务后将不会收取任何花红,亦无须与本公司签署任何董事合约。

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建议薪酬方案:

由二OO五年八月十七日起三个年度,监事会主席及职工监事的各年薪酬分别为人民币360,000元。此外,监事会主席及职工监事每完成一年的服务后有权收取花红30,000元。

由二OO五年八月十七日起三个年度,其余监事各年度车马费/董事费分别为人民币40,000元。

出席董事会议的各位独立董事未对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候选人提出异议,一致认为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经营状况及行业薪酬水平。

三、通过临时股东大会在二OO五年八月十日上午九时在公司办公地址举行,并授权董事会秘书谢新宇先生以董事会的名义发出有关会议的召集通知。

四、批准“第四届董事会及第四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及建议酬金通函”,并授权董事会秘书谢新宇及百富勤安排该通函的大量印刷。

(以上第一和第二项决议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董事、监事候选人简历

执行董事

王 水先生,1949年出生,本公司董事长,高级工程师,1978年毕业于河海大学,曾任安徽省高等级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常务副指挥、省交通厅副厅长,在运输业拥有超过30年的丰富经验。王先生在本公司第一、二、三届董事会担任董事长,现任安徽省高速公路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王先生2000年被省政府授予有突出贡献的企业经营人才“贡献奖”金质奖章和省劳动模范的荣誉称号,2003年被评为“第二届安徽十大经济人物”。

李云贵先生,1952年出生,本公司董事总经理,高级经济师,1979年毕业于安徽劳动大学,后获中央党校经济管理本科学历,曾任安徽省交通厅政治部副主任、安徽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党委书记等职,在运输业拥有超过30年的丰富经验。李先生在本公司第一、二届监事会任监事会主席,第三届董事会任董事,并被任命为本公司总经理。李先生现任安徽省高速公路总公司党委副书记。

屠筱北先生,1954年出生,本公司副董事长,工程师,1984年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曾任安徽省交通厅基建处处长,安徽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局长等职,在运输业拥有20多年经验。屠先生在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担任董事并被任命为本公司总经理,在第二、三届董事会担任董事并被推举为副董事长。屠先生现任安徽省高速公路总公司副总经理、安徽高界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及宣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张 辉先生,1965年出生,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9年毕业于天津大学,获工学硕士学位,曾任安徽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副局长等职,于公路通用科技方面拥有丰富经验。张先生在本公司第一、二、三届董事会担任董事,并被第一、三届董事会任命为本公司副总经理,第二届董事会任命为本公司总经理。张先生现任安徽康诚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合肥信息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张先生为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跨世纪学科带头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并获得交通部2000年“科技英才”称号。

非执行董事

张文盛先生,1947年出生,本公司非执行董事,高级经济师,曾任交通部体改法规司处长,助理巡视员,张先生在本公司第二、三届董事会担任非执行董事,现任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副总经理。此外,张先生还担任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和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黎樟林先生,1966年出生,高级经济师,1991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历任交通部计划司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计划统计部、企业规划部文员、副主任、主任,现任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证券管理部副经理。此外,黎先生还担任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独立非执行董事

梁民杰先生,1953年出生,梁先生曾于投资银行工作,在项目财务及企业财务方面有超过25年经验,曾为百富勤融资有限公司、高诚证券及华保德威之高层成员,亦为美国友邦集团亚洲基础设施投资基金之被投资公司董事会之代表。梁先生现时为KE Capital(Hong Kong)Limited的高级成员。梁先生亦是网易及庄胜百货(集团)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梁先生持有香港大学社会科学学士学位。

李 梅女士, 1964年出生,高级会计师、非执业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989年毕业于天津大学系统工程研究所,获硕士学位,曾先后任职于中国人民大学、四通集团公司,现任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

郭 珊女士, 1966年出生,律师,1988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分校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曾先后任职于北京市司法局、国家知识产权局法律部、光大证券。现任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

监 事

阚兆荣先生,1946年出生,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工程师,1970年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曾任职于合肥工业大学、安徽省委组织部,担任副处长、处长等职,在行政管理、人事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经验。阚先生在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董事,在第三届监事会担任监事并被推举为监事会主席。阚先生现任安徽省高速公路总公司副总经理。

杨一聪先生,1956年出生,本公司监事,高级政工师, 1982年毕业于安徽工学院,曾任安徽省汽车运输管理局纪委书记,于人事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经验。杨先生在本公司第二、三届监事会担任职工代表监事。

何 琨女士,1977年出生,中国非执业注册会计师,1999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05年获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何女士在本公司第二、三届董事会担任非执行董事。何女士现任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计划财务部项目经理,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苏宁靖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监事。

附: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梁民杰先生、李梅女士和郭珊女士为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六月二十三日于合肥

附: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梁民杰,作为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它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它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梁民杰

二OO五年六月二十三日于合肥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李梅,作为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它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它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李梅

二OO五年六月二十三日于合肥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郭珊,作为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它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它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郭珊

二OO五年六月二十三日于合肥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5-7-9 18:36 , Processed in 0.176844 second(s), 50 queries .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