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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编号:临 2005-004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z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z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 2005年 5月 12日上午 9:00
在绍兴国际大酒店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共 25 人,代表股份 127,981,830股,占公司总股本 23,280 万股的 54.98%(其中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 24 人,代表股份
1,651,830股,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 1人,代表股份 126,330,000股),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傅建伟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 2004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 127,981,830 股,占有表决权的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 100%,反对 0股,弃权 0股,弃权 0股;非流通股股东 126,330,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非流通股股东所代表股份的
100%,反对 0股,弃权 0股。
2、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 2004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 127,981,830 股,占有表决权的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 100%,反对 0股,弃权 0股,弃权 0股;非流通股股东 126,330,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非流通股股东所代表股份的
100%,反对 0股,弃权 0股。
3、审议通过了公司 2004年度财务报告;
同意 127,981,830 股,占有表决权的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 100%,反对 0股,弃权 0股,弃权 0股;非流通股股东 126,330,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非流通股股东所代表股份的
100%,反对 0股,弃权 0股。
4、审议通过了公司 200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 127,981,830 股,占有表决权的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 100%,反对 0股,弃权 0股,弃权 0股;非流通股股东 126,330,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非流通股股东所代表股份的
100%,反对 0股,弃权 0股。
5、审议通过了公司 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4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54,300,707.37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 10%的法定公积金 5,430,070.74 元,提取 10%的法定公益金 5,430,070.74元,加上上年度未分配利润 159,640,006.14 元,本年度实际可分配利润 203,080,572.03元。从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和回报公司全体股东综合考虑,决定按每 10股派 2元现金(含税)的方案向全体股东分配红利,提取应分配的普通股股利 46,560,000元,尚余未分配利
润 156,520,572.03元转入下年度分配。
公司 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间将另行公告。
同意 127,981,830股,占有表决权的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 100%,反对 0股,弃权 0股,弃权 0股;非流通股股东 126,330,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非流通股股东所代表股份的
100%,反对 0股,弃权 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0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
同意 127,981,830 股,占有表决权的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股,弃权 0股;非流通股股东 126,330,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非流通股股东所代表股份的
100%,反对 0股,弃权 0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127,981,830 股,占有表决权的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股,弃权 0股;非流通股股东 126,330,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非流通股股东所代表股份的
100%,反对 0股,弃权 0股。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纲要》、《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纲要》的议案;
同意 127,981,830 股,占有表决权的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股,弃权 0股;非流通股股东 126,330,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非流通股股东所代表股份的
100%,反对 0股,弃权 0股。
(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127,981,830 股,占有表决权的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股,弃权 0股;非流通股股东 126,330,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非流通股股东所代表股份的
100%,反对 0股,弃权 0股。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127,981,830股,占有表决权的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 100%,反对 0股,弃权 0股,弃权 0股;非流通股股东 126,330,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非流通股股东所代表股份的
100%,反对 0股,弃权 0股。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127,981,830股,占有表决权的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 100%,反对 0股,弃权 0股,弃权 0股;非流通股股东 126,330,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非流通股股东所代表股份的
100%,反对 0股,弃权 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出席,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规定,符合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的资格、表决程序、通过的决议等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 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度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二○○五年五月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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