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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基建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
2、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1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9元
3、股权登记日:2005年7月4日
4、除息日:2005年7月5日
5、现金红利发放日:2005年7月11日
一、本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利润分配方案
1、公司以2004年末总股本33638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共计分配336,380,000元,其中流通股股东现金红利为50,5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487,383,290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04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2、发放年度:2004年度
3、发放范围:截止2005年7月4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4、此次利润分配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1元,每10股税前红利金额1元;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9元;对于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元。
三、利润分配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5年7月4日
2、除息日:2005年7月5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5年7月11日
四、利润分配对象
截止2005年7月4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持有非流通股的国家股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社会公众股的现金红利,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531-85120552
联系传真:0531-85120550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29号山东基建大厦
邮政编码:250014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基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6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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