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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家化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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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家化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无百日红 发表于 2005-6-29 00:00:00 浏览:  45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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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上海家化 股票代码:600315 编号:临 2005-006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 2004年度股东大会于 2005年 6月 28日下午 1:30在上海市保定路 527

号公司 8楼会议厅举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8人,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51%,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非流通股代表 6人,代表股份 190,000,000股;流通股股东及代表 32人,代表股

份 388,463 股。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大会由葛文耀董事长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大会对各项议案逐项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特别决议

审议通过《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 190388463股,意见如下:同意: 190388463 占 100.0000%

反对: 0 占 0.0000%

弃权: 0 占 0.0000%

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同意 190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非流通股所持表决权的

100%,流通股股东同意 388463股,占出席会议流通股所持表决权的 100%。

(二)普通决议

1、审议通过 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 190388463股,意见如下:同意: 190388463 占 100.0000%

反对: 0 占 0.0000%

弃权: 0 占 0.0000%

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同意 190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非流通股所持表决权的

100%,流通股股东同意 388463股,占出席会议流通股所持表决权的 100%。

2、审议通过 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190388463 占 100.0000%

反对: 0 占 0.0000%

弃权: 0 占 0.0000%

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同意 190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非流通股所持表决权的

100%,流通股股东同意 388463股,占出席会议流通股所持表决权的 100%。

3、 审议通过 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 2004年末的总股本 27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 1.6元现金红利(含税)。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 190388463股,意见如下:同意: 190388463 占 100.0000%

反对: 0 占 0.0000%

弃权: 0 占 0.0000%

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同意 190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非流通股所持表决权的

100%,流通股股东同意 388463股,占出席会议流通股所持表决权的 100%。

4、审议通过 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 190388463股,意见如下:同意: 190388463 占 100.0000%

反对: 0 占 0.0000%

弃权: 0 占 0.0000%

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同意 190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非流通股所持表决权的

100%,流通股股东同意 388463股,占出席会议流通股所持表决权的 100%。

5、审议通过续聘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为 200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支付上

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4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 190388463股,意见如下:同意: 190388463 占 100.0000%

反对: 0 占 0.0000%

弃权: 0 占 0.0000%

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同意 190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非流通股所持表决权的

100%,流通股股东同意 388463股,占出席会议流通股所持表决权的 100%。

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 2005年 5月 28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律师刘维先生、方杰先生出席会议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股东或授权代表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 6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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