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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福马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1次会议决议公告
苏福马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于2005年4月1日发出书面通知,并于2005年4月11日下午在本公司技术中心会议室召开了第1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8名,独立董事张齐生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陈立虎代理,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刘群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选举刘群董事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2005年4月11日至2008年4月);
同意9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2、聘任岳群飞董事为公司总经理(任期2005年4月11日至2008年4月);
同意9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3、同意聘任胡其新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2005年4月11日至2008年4月);
同意9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4、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杨小星、杨健、邹利刚为公司副总经理,黄钢为公司总工程师、施琦为公司总会计师(任期2005年4月11日至2008年4月);
同意9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5、审议通过了第三届董事会三个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投资与发展委员会:刘群、张齐生、吴培国、孙锐,主任委员:刘群;审计委员会:贝政新、陈立虎、韩罗宪、孙锐,主任委员:贝政新;提名考核与薪酬委员会:张齐生、陈立虎、吴培国、庞辉,主任委员:张齐生。
同意9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6、原则通过了公司内部机构调整方案。
公司内部机构调整,贯彻减少层次、精简高效的原则,机构减少20%左右。
同意8票,无反对票,弃权1票
特此公告
苏福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四月十一日
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经理等高管人员聘任的独立意见
苏福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经理等高管人员聘任的独立意见
苏福马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1次会议已履行有关公司经理等高管人员的聘任程序,根据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1次会议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等高管人员经事先审核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聘任程序及聘任决议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签名):贝政新
陈立虎
张齐生
二OO五年四月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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