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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1年中期报告的补充公告
我公司于2001年8月21日公布了中期报告。在2001年中期报告中,我公司对2000年度审计报告的解释性说明事项没有作进一步的详尽说明,对控股股东占用本次资金的情况说明不够清晰。就此,现特补充公告如下:
一、关于2000年度审计报告中的解释性说明事项的有关情况
(一)关于合田公司贷款担保案诉讼情况
1999年11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判令本公司对合田公司担保贷款本息约4000万元
承担连带还款责任,鉴于合田公司于1995年1月与贷款银行签订了以房抵债协议,且担保责任已超过诉讼时效2000年4月,我公司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请上诉,目前此案已提交省高院审判委员会,等待审判委员会开会决定。由于尚未作出最后判决,故未产生实质性影响,但该诉讼案若败诉,本公司将承担约人民币4000万元的连带还款责任。又由于合田公司原向城建公司购买的福田区东园路滨江新村西区52栋裙楼一层商用场地1038平方米的产权未予移交,故本公司最终可能承担的连带还款责任为该物业抵债后不足抵债部分。我们将通过进一步的法律手段来避免本公司资产的损失。
(二)关于与深圳市龙岗区宇丰工业公司土地使用权转让诉讼情况
本公司因与深圳市龙岗区宇丰工业公司土地使用权转让产生诉讼败诉,由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于1999年6月9日查封了本公司位于罗湖区贝丽北路的万山大厦土地及建设项目,
2001年8月6日,结合宝安区法院发出的依法拍卖上述土地的通知书,但并未列明拍出的金额及
办理拍卖成功的相关手续,至9月12日,宇丰执行案的拍卖地价款还款全部付清,拍卖是否无效已由本公司的委托律师报请院长批示,相关财务影响如下:
1、若拍卖成功。据了解拍卖价为2720万元,万山大厦的帐面价值为2400多万元,该帐面资产基本上无财务损失。但对该项目的潜在经济利益有所损失。
2、若拍卖不成功。本公司将至少需支付给宇丰公司除其已自行转让给第三方的土地
18230平方米外的42888平主米地价款约2700万元。
(三)关于贾兰提诉讼情况
2000年12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我公司归还原告人民币
1643万元及利息。由于本公司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和计息方法清偿了原借款本息,故本
公司于2001年6月向广东省高院提请上诉,此案仍在审理之中。经本公司委托律师判断,本公司胜诉可能性较大。
(四)关于应收到深圳合田投资有限公司债权的情况说明
我公司于2000年11月与商业银行就合田公司担保贷款还款达成和解,以短期借款形式偿还银行本息29398691.45元,同时形成了对合田公司的债权。在完成执行调解工作后,我公司经营班子对此事高度重视,拟从多方面多途径追讨资产。此外,若在年度结算时尚无法确定债权的实现,将对该项债权按100%计提坏帐准备,并继续进行追讨工作。
二、关于控股股东占用本公司资金的情况说明
控股股东占用本公司资金的发生,主要是本公司于2000年4月向城建集团公司投资3000万元,原拟作房地产项目开发投资,后因具体方案尚达成一致意见而取消投资意向。城建集团已明确表示将本公司投入的款项退回,但因本公司原欠城建集团公司系统单位各项款项约
880万元。为此,城建集团公司从2000年底至今多次召集各债权债务单位清算欠款数额,一
揽予解决相关债权债务,因种种原因至本期末未能最后清完。今年8月9日,城建集团公司下达了死命令,由一副总经理主持,尽快清理城建系统单位与本公司的各项债权债务。现已基本清理完毕,近期内可彻底清理偿还。
深圳市万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9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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