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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星马汽车 编号:临 2005—014
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元,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元●扣税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元,扣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8元●股权登记日:2005年 6月 22日(星期三)
●除息日:2005年 6月 23日(星期四)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5年 6月 29日(星期三)
一、通过 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 2005年 5月 16日召开的 200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5 年 5 月 17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二、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公司 200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04 年年末总股本 12498.75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本次实际用于分配的利润
共计 24,997,5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发放年度:2004年度。
3、每股税前红利金额 0.20元。
4、公司对于持有社会公众股的个人股东,按 10%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
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 0.18元;公司对于持有社会公众股的机构投资者、非流通股的法人股东不代扣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 0.20元。
三、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及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05年 6月 22日(星期三)
2、除息日:2005年 6月 23日(星期四)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5年 6月 29日(星期三)
四、本次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 2005年 6月 22日(星期三)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五、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非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社会公众股的红利由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部门: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金方放、李峰联系电话:0555-8323038
联系传真:0555-8323038、8323031联系地址: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邮政编码;243061
七、备查文件
本公司 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 6月 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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