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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大股东法人代表及股东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公司第三大股东绵阳市益多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函告,该公司法人代表由孙晓东变更为句艳东,股本结构为:句艳东持有该公司20%的股权,吴晓彬持有该公司80%的股权。目前己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绵阳市益多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966万元。持有本公司法人股4736.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8 %。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8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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