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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2005-18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 5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 200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及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阐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5次会议于
2005年 7月 12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通知,于 2005年 7月 21日在公司董事会
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 9人,实到 6人,委托人数为 3人。
董事何世虎先生、朱德静先生、刘国鹏先生、罗延元先生、张龙平先生、马贤明先生出席了现场会议;董事白起鹤先生、何新平先生因公请假委托何世虎先生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柴强先生因公请假委托张龙平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世虎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听取了关于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并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现公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05年半年度报告和摘要,截止 2005年 6月 30日公司
实现营业收入 19608.15万元,实现净利润 1729.16万元,净资产收益率 2.2135%。
赞成 9人,反对 0人,弃权 0人。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同意何新平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董事;根据第一大股东武汉凯迪电力股
份有限公司推荐,本次董事会同意提名刘亚丽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刘亚丽女士简历附后。
赞成 9人,反对 0人,弃权 0人。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附后。
该项提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更换首席执行官的议案同意何世虎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首席执行官职务;同意聘请刘亚丽女士为公司
首席执行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赞成 9人,反对 0人,弃权 0人。
同意万克俊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总监职务。
赞成 9人,反对 0人,弃权 0人。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附后。
四、同意提议股东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通信)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长江通信持有本公司股票 5041.46万股,占总股权 18.29%,根据《公司法》和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2005-18
《公司章程》的规定,因工作需要,经长江通信研究决定,提议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免去朱德静先生公司董事职务,选举黄笑声先生为公司董事。
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提议股东的提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同意将提议股东的提案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进行审批、选举。
赞成 9人,反对 0人,弃权 0人。
该项提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关于召开 200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定:
(一)会议时间:2005年 8月 30日上午 9:30
(二)会议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华光大道 1号东湖高新大楼五楼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1、审议关于更换董事的提案;
2、审议提议股东的提案:免去朱德静先生公司董事职务增选黄笑声先生为公司董事。
(四)出席会议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2、2005 年 8 月 24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股东。
(五)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请符合条件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和法人单位证明(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5年 8月 26日上午 9:00至 16:00;
3、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4、登记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华光大道 1 号东湖高新大楼五楼董事会秘书处,联系人:舒春萍、李雪梅 电话:027-87172003、027-87172021(传真)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 (女士)出席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 刘亚丽女士简历刘亚丽,女,42岁,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历任西北电力设计院机务处副处长、处长;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副处长;2001年 7月起至今在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4 年 11 月起至今任武汉凯迪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2005-18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黄笑声先生简历黄笑声,男,51岁,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1982年 1月至 1993
年 10月在武汉市统计局工作,先后任主任科员,城调队副队长、处长。1993年 10
月至 1996年 2月在武汉市交通银行房地产公司任副总经理,期货公司分管财务副总
经理。1996年 2月至今在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财务部经理、财
务总监、副总裁。
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5次会议审议更换董事的议案、审议聘任公司首席执行官的议案中对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候选人提名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本公
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2、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合法,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57、58条规定的情况,亦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
3、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本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4、提名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合法,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57、58条规定的情况,亦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
同意将董事候选人刘亚丽女士提交股东大会进行选举,同意公司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聘任。
独立董事:马贤明、张龙平、柴强
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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