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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公告
本公司于2005年9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有关要求,现发布第一次提示公告。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5年10月25日14: 00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时间:2005年10月21日-2005年10月25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5年10月21日、24日和25日三个交易日的9:30-11: 30、13:00-15: 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5年10月21日9:30-10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05年10月10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C座11层大会议室
4、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以下简称“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投票权。
6、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征集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7、提示通知: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二次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的提示通知,时间分别为10月11日、10月21日。
8、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05年10月10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新闻媒体)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9、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公司董事会将申请公司股票于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起持续停牌。如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获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则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告后次一交易日复牌。如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公司将尽快实施方案,复牌时间详见公司股权分置公司实施公告。
二、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为《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征集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该议案需要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进行类别表决。
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的具体程序见本通知第五部分内容。流通股股东委托董事会投票的具体程序见刊登在9月1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的《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征集投票函》。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86号《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监发[2005]86号文”)的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需要进行分类表决,即须经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证监发[2005]86号文的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征集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征集投票权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征集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5)如果同一股份既通过互联网投票又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以互联网投票为准。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流通股股东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有利于流通股股东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则表决结果对未参与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投票表决或虽参与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投票表决但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股东仍然有效。
四、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05年10月20日至10月24日上午8: 30-11:30、下午14: 0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授权委托书必须提前24小时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C座207室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相关股东会议”字样)。
邮编:310007
传真:0571-28876605
4、其他事项: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现场会议为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28020008,0571-28876602
联系人:王光明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相关股东会议上,公司将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5年10月21日、24日、25日每日的9:30-11:30和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值配售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
3、深市股东投票代码:36205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值配售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89050。投票简称均为:三花投票。
4、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如下表:
公司简称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对应申报价格
三花投票 1 《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元
(3)在“委托数量”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三花股份”A股的深市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362050 买入 1元 1股
如A股的深市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362050 买入 1元 2股
如A股的深市投资者对《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投弃权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3股,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362050 买入 1元 3股
(2)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值配售在股权登记日持有“三花股份”A股的沪市投资者,对《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投同意票,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89050 买入 1元 1股
如A股的沪市投资者对《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89050 买入 1元 2股
如A股的沪市投资者对《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投弃权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3股,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89050 买入 1元 3股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投票方法: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第二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以下网址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05年10月21日9:30,网络投票的结束时间为2005年10月25日的15:00。
2、投票注意事项
(1)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通过必须获参与投票的流通股三分之二以上的赞成票。
(2)股东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网络投票三种方式中只能选择一种行使表决权。对于重复投票,按照下面的优先顺序进行投票统计:
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互联网投票〉交易系统投票
(3)互联网投票时间不受交易时段限制,在10月21日9: 30至10月25日15: 00任意时间都可投票;
(4)通过交易系统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票时,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5)股东在网络投票期间内,应尽早投票,不要等到最后一天投票。
(三)查询投票结果的操作方法
(1)股东可在完成投票当日下午6点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网页,使用“投票查询”功能查询个人的投票结果。
(2)查询投票结果时需要输入投票时使用的证券账户号并输入“服务密码”,此“服务密码”与互联网投票时使用的“服务密码”为同一密码,未申请“服务密码”的股东请在使用该功能前提前申请。
(3)“投票查询”功能既可以查询互联网投票记录也可以查询交易系统投票记录。
六、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方案
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权。
1、征集对象:截止2005年10月10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2005年10月20日至2005年10月24日的上午9:00至17:00。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征集人无偿自愿征集,有关情况详见披露于9月1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的《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委托投票征集函》。
七、其他事项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0月11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单位(个人)出席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本人(或本单位)对《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的投票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1、请在()里打“√”表示您的投票意愿;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2:
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声明:本公司/本人是在对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的相关情况充分知情的条件下委托征集人行使投票权。在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本公司/本人保留随时撤回该项委托的权利。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如本公司/本人亲自(不包括网络投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并出席会议,或者在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授权委托的,则以下委托行为自动失效。若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开时间或地点变更,本授权委托仍然有效。
征集人(被授权委托人)声明:征集人已按有关规定发出了《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并将按照授权委托人的投票指示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行使投票权。
本人【 】或公司【 】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代表本人【 】或公司【 】出席于2005年10月25日召开的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按本投票委托书的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 】或公司【 】对本次征集投票权审议事项的投票意见:
审议事项 赞成 反对 弃权
《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注: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结束。
授权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请填写组织机构代码):
授权委托人股东帐号:
授权委托人持股数量:
授权委托人地址:
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注:个人股东由委托人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并同时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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