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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恒集团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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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恒集团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shenfu 发表于 2005-7-9 00:00:00 浏览:  51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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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52 股票简称:中恒集团 编号:临 2005-12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于 2005年 7月 8日在广西梧州怡景酒店七楼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长黄葆源先生主持此次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8人,代表公司

股份 9866602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45.37%,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 5人,代表

股份 98982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公司的部分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中介机构出席会议。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关于转让中恒集团所持有的上海东恒 90%股权的议案》。

赞成票 986660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 100%),0股反对,0股弃权。其中社会公众股同意 98982股,0股反对,0股弃权;非流通股同意 98567040

股,0股反对,0股弃权。

二、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

赞成票 986660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 100%),0股反对,0股弃权。其中社会公众股同意 98982股,0股反对,0股弃权;非流通股同意 98567040

股,0股反对,0股弃权。

本次大会经北京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张韶华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大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五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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