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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宝色股份的关注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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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宝色股份的关注函

枫叶 发表于 2021-9-23 00:00:00 浏览:  42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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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南京宝色股份公司的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401号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5日至9月23日期间,你公司股价涨幅达到113.84%,与同期创业板综指偏离度较高,期间两次触及股价异常波动情形。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在问询有关人员的基础上核实说明如下问题:
1.你公司在9月17日、9月23日披露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提及,你公司承接上海电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科学院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以下简称“中科院上海应物所”)“钍基熔盐堆综合仿真实验平台项目”关键设备主容器和堆内支撑装置项目,而中科院上海应物所的“甘肃武威钍基熔盐堆核能系统(TMSR)项目”于9月底启动试运行。
(1)请你公司补充说明承接中科院上海应物所相关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主要产品、是否为自主研制并生产、与“甘肃武威钍基熔盐堆核能系统(TMSR)项目”的关系、交易对方、合作模式、签订具体协议时间、履约期限、是否已交付、是否已确认收入、实现收入占当年营业收入比重等,并说明前期是否已按照《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1务。
(2)请你公司补充说明除上述事项外,是否与中科院上海应物所
或其他机构、公司签订了其他相关协议(含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如是,请补充说明是否需按《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请你公司补充说明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主要内容、截至目前的执行情况、是否和预期存在差异;如存在重大差异,是否已按《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披露无后续进展或未达预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3.请说明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个月减持你公司股票的情况,以及未来六个月内减持你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
4.请你公司在上述问题回复的基础上,结合你公司业务范围、最近两年及一期业绩表现、市场竞争力、行业政策等核实说明你公司基本面是否发生了重大变化,近期股价涨幅与你公司基本面是否匹配,并结合同行业上市公司的估值、市盈率、股价变动幅度等,就股价大幅波动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
5.你公司认为应予以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9月2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2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21年9月23日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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