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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公告
本公司于2005年9月12日、2005年9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会议的通知》及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要求,现发布第二次提示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四家非流通股股东的书面委托和要求,就其提出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提交相关股东会议审议。
1.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5年10月18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5年10月14日——2005年10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5年10月14日至2005年10月18日每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5年10月14日9:30至2005年10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05年9月28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华锦宾馆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根据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以上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上述议案需要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进行类别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本通知第五项内容。流通股股东委托董事会投票具体程序见《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报告书》或本通知第六项内容。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本通知第五项内容。
四、相关股东会议现场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a)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b)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红旗大街
邮政编码:124021
联系电话:0427-5855742
指定传真:0427-5856408
联系人:徐力军
3.登记时间:2005年10月14日—17日的每日8:00—17:00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相关股东会议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5年10月14日至10月18日每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代码:360059;投票简称:辽通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会议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本议案,以1.00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表:
议案 申报价格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 1.00元
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第二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5年10月14日9:30至2005年10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程序
1.征集对象: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辽通化工截止2005年9月2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自2005年9月29日至2005年10月17日(每日9:00-17:00)。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和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请详见公司于本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特此公告。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五年十月十四日
附 件:
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授权范围:
签署日期:2005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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