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352|回复: 0

恒华科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复制链接]

恒华科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稳稳的 发表于 2021-9-23 00:00:00 浏览:  35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证券代码:300365证券简称:恒华科技公告编码:2021(061)号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7日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发布《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码:2021(057)号)。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23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38号皇城国际中心A座12层。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1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江春华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2993240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5.002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2738326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4.577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54913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425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66983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445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069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2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54913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4250%。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代表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275870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91%;反对234533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2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44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542%;反对23453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4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项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275870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91%;反对234533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44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542%;反对23453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4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项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75870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91%;反对234533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3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44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542%;反对23453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4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项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陈中晔和张文亮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9月23日4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5-5-4 20:16 , Processed in 0.173742 second(s), 49 queries .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