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证券代码:002247证券简称:聚力文化公告编号:2021-056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持有的公司股票将被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聚力文化”)经
查询“阿里拍卖·司法” (https://sf.taobao.com)网络平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院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杭州中院”)于2021年9月23日在“阿里拍卖·司法”(https://sf.taobao.com)发布公告,将再次公开拍卖公司股东余海峰持有的66436363股公司股票(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82.59%,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81%)。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拍卖公告主要内容
1.执行案号
(2020)浙01执1070号
2.拍卖标的聚力文化首发后限售股66436363股股票。
3.拍卖价格信息
拍卖的评估价为116584980元,起拍价为115419130.20元,保证金为23080000元,加价幅度为550000元。
4.拍卖时间拍卖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0日10时至2021年10月11日10时止(延时除外)。
其他信息可在“阿里拍卖·司法”网(https://sf.taobao.com)查询。
二、其他说明
1.上述余海峰持有的公司股票被拍卖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余海峰所持有的50000000股公司股票前期已被司法拍卖并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拍卖可能导致余海峰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况再次发生重大变化;因拍卖尚未有结果,公司目前尚无法准确判断是否会对公司目前的控制状态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余海峰所持公司股份的变化情况,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查询发现上述拍卖信息后,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尝试联系股东余海峰了解相关情况;截至本公告提交披露申请之时,公司未能通过电话方式联系上余海峰,也未收到余海峰的电子邮件回复。公司已在向余海峰发送的电子邮件中提醒余海峰遵守《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关于减持股票、权益变动、信息披露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从正规渠道了解公司信息,及时关注公司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9月24日 |
|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