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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130 股票简称:波导股份 编号:临 2005-005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z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z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于 2005年 4
月 28日上午在浙江省奉化市金钟路 588号本公司 1号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因公出差委托副董事长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共计 9 人,持有公司股份 11,405.87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59.406%,其中非
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4 人,持有公司股份 11,396.4 万股,占总股本的
59.356%;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5人,持有公司股份 9.47万股,占总股本的
0.05%,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本
年度述职报告,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回收有效表决票
8份,代表股份 11405.33万股,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票非流通股 11,396.4 万股,流通股 8.93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的 100%;反对票 0股,弃权 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票非流通股 11,396.4 万股,流通股 8.93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的 100%;反对票 0股,弃权 0股。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赞成票非流通股 11,396.4 万股,流通股 8.93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的 100%;反对票 0股,弃权 0股。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 2004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赞成票非流通股 11,396.4 万股,流通股 8.93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的 100%;反对票 0股,弃权 0股。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 200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赞成票非流通股 11,396.4 万股,流通股 8.93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的 100%;反对票 0股,弃权 0股。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 2005年度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赞成票非流通股 11,396.4 万股,流通股 8.93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的 100%;反对票 0股,弃权 0股。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案(修改稿)》;
赞成票非流通股 11,396.4 万股,流通股 8.93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的 100%;反对票 0股,弃权 0股。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赞成票非流通股 11,396.4 万股,流通股 8.93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的 100%;反对票 0股,弃权 0股。
九、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
(一)选举徐立华先生为公司董事
赞成票非流通股 11,396.4万股,流通股 62.85股。
(二)选举李凌先生为公司董事
赞成票非流通股 11,396.4万股,流通股 2.19万股。
(三)选举隋波先生为公司董事
赞成票非流通股 11,396.4万股,流通股 2.19万股。
(四)选举陆军先生为公司董事
赞成票非流通股 11,396.4万股,流通股 2.19万股。
(五)选举王倍龙先生为公司董事
赞成票非流通股 11,396.4万股,流通股 2.19万股。
(六)选举董捷先生为公司董事
赞成票非流通股 11,396.4万股,流通股 2.19万股。
(七)选举吴思达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赞成票非流通股 11,396.4万股,流通股 2.19万股。
(八)选举顾伟康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赞成票非流通股 11,396.4万股,流通股 2.19万股。
(九)选举胡左浩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赞成票非流通股 11,396.4万股,流通股 2.19万股。
十、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一)选举黄建华先生为公司董事
赞成票非流通股 11,396.4 万股,流通股 8.93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的 100%;反对票 0股,弃权 0股。
(二)选举方平浪先生为公司董事
赞成票非流通股 11,396.4 万股,流通股 8.93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的 100%;反对票 0股,弃权 0股。
本次会议由国浩律师(集团)上海律师事务所王卫东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与会股东的资格、表决方式和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 4月 28日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作为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对第三届董事会聘任公司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任职资格及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了审核,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徐立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潘光明先生、隋波
先生、徐锡广先生、蒲杰先生、戴茂余先生、马思甜先生、马晓健先生、金光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马思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要求。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和规定。
独立董事 吴思达、顾伟康、胡左浩
2005年 4月 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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