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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物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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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物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玻璃心 发表于 2021-9-25 00:00:00 浏览:  55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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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拟转让全资子公司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债务豁免的议案》进行了
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拟转让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有利于公司改善资产结构,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当前市场环境,有利于公司未来高质量持续发展,交易定价参考了《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债务豁免等因素;对子公司的债务豁免参考了债权形成的背景、回收的可行性,不存在侵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转让子公司交割完成后,将导致公司被动形成了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实为公司对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日常经营性借款的延续。我们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的必要性、价格的公允性、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以及存在的风险性进行了认真地研究和论证,交易各方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进行了后续安排,采取了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拟转让全资子公司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债务豁免的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此页无正文,为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董惠良杨靖超张知烈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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