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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56证券简称:广汇能源公告编号:2021-08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八届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议案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21年9月18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于2021年9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收到《议案表决书》11份,实际收到有效《议案表决书》11份。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一)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董事闫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增补后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为:韩士发、闫军、梁逍、马凤云、蔡镇疆,韩士发为主任委员,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董事闫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增补后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为:蔡镇疆、韩士发、闫军、马凤云、孙积安,蔡镇疆为主任委员,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1(三)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董事闫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增补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谭学、韩士发、闫军、孙积安、蔡镇疆,谭学为主任委员,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四)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公司内部问责委员会董事成员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董事、总经理闫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内部问责委员会成员。增补后的内部问责委员会委员为:韩士发、闫军、梁逍、孙积安,与监事会更换的公司
第八届内部问责委员会委员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内部问责委员会,韩士发为主任委员。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一致。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担保范围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闫军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担保范围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号)。
(六)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86号)。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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