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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44证券简称:美年健康公告编号:2021-094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无新提案提交表决,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10,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俞熔先生、上海天亿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天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美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维途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已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27日下午14:30,会期半天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9月27日9:15-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27日上午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27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灵石路697号健康智谷9号楼三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1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俞熔先生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合并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合计268名,代表股份14313259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6.5670%。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合计258名,代表股份34670978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8.857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53493515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3.666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独立董事通过通讯方式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61人,代表股份89639076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2.9007%。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88733085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99.0049%;
反对8906281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9922%;弃权26200股(其2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37777299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4236%;反对8906281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688%;弃权2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6%。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888691285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99.0003%;
反对8883781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9897%;弃权9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37735499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4116%;反对8883781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623%;弃权9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1%。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888714685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99.0029%;
反对8860381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9870%;弃权9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37758899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4183%;反对8860381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556%;弃权9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1%。
3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888703385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99.0016%;
反对8871681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9883%;弃权9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37747599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4151%;反对8871681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588%;弃权9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1%。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2.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表决结果:同意888647885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98.9954%;
反对8933481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9952%;弃权8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37692099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991%;反对8933481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766%;弃权8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3%。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2.05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888709685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99.0023%;
反对8896681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9911%;弃权5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37753899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4股东所持股份的97.4169%;反对8896681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660%;弃权5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1%。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2.06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889503785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99.0908%;
反对8102581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9026%;弃权5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38547999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6459%;反对8102581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370%;弃权5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1%。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2.07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889336085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99.0721%;
反对8010181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8923%;弃权31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96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38380299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976%;反对8010181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103%;弃权31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96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21%。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2.08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889515885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99.0921%;
5反对8090481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9013%;弃权5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38560099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6494%;反对8090481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335%;弃权5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1%。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2.0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889274085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99.0652%;
反对8102681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9026%;弃权28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96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38318299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797%;反对8102681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370%;弃权28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96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33%。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2.10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889349085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99.0735%;
反对8022181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8937%;弃权29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31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38393299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6013%;反对8022181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138%;弃权29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31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49%。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6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88485885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98.9774%;
反对8943381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9963%;弃权23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51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37530099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523%;反对8943381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795%;弃权23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51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2%。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89310338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99.0692%;
反对8118928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9044%;弃权23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51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38354552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901%;反对8118928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417%;弃权23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51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2%。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88485885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98.9774%;
反对8918381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9935%;弃权261300股(其7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51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37530099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523%;反对8918381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723%;弃权26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51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54%。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94703271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00%;
反对2072395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2309%;弃权88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51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9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43747485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456%;反对2072395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977%;弃权88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51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67%。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承诺事项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88455738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98.9740%;
反对8973528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9997%;弃权23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51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37499952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436%;反对8973528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882%;弃权23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51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2%。
8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94712371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10%;
反对2639495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2940%;弃权31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51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43756585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482%;反对2639495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613%;弃权31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51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5%。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9、《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89298238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99.0679%;
反对8131028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9058%;弃权23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51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38342452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866%;反对8131028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452%;弃权23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51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2%。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89298238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99.0679%;
9反对8131528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9059%;弃权23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51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38342452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866%;反对8131528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453%;弃权23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51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0%。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11、《关于补选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4233822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450%;
反对71106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68%;弃权83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8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387661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088%;反对71106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509%;
弃权83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03%。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罗瑶、杜凯;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本次会议备查文件
101、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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