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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激励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5号-股权激励》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对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进行工作绩效的全面客观评估,健全公司激励对象绩效评价体系,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促进公司长期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水平,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参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
四、考核机构
1、公司董事会:
1负责本办法编写与修订的最终审批,并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核考核工作。
2、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负责领导与审核考核工作。
3、公司人力资源部:
负责考核具体实施,并根据考核结果出具考核报告,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
4、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
负责根据实际情况对此考核涉及相关数据的搜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承担责任。
五、绩效考评评价指标及标准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考核年度为2022-2025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以经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为准,下同)为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定比 2020 年度营业收入的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指标的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营业收入增长率(A)归属安排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2022年119%97%
第二个归属期2023年217%185%
第三个归属期2024年338%295%
第四个归属期2025年485%426%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值为计算依据;
2、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按照以上业绩考核目标,各归属期公司层面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比例与对应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完成情况相挂钩,则公司层面限制性股票归属比例(X)确定方法如下:
2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Y≥Y2020×(1+Am) X=100%
营业收入(Y) Y2020×(1+An)≤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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