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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照明: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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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照明: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生活 发表于 2021-9-30 00:00:00 浏览:  625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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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股票代码:0 0 0 5 4 1(A 股) 2 0 0 5 4 1(B 股)公告编号:2021-069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9月28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通过通讯传真方式审议会议议案。应会5名监事均对会议议案作出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李一帜先生依法回避了表决。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逐项核对,认为公司拟以现金收购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集团”)持有的佛山市
西格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格玛”)100%股权(西格玛持有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79753050股股份)以及广东省
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集团”)、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金控”)合计持有的佛山市国星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星光电”)52051945股股份,本次收购1后佛山照明合计持有国星光电21.48%股权。本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公司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条件。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定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且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与电子集团、广晟集团、广晟金控签署了《股权转让意向协议》,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交易方案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李一帜先生依法回避了表决。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方案为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电子集团持有的西格玛100%股权(西格玛持有国星光电79753050股股份)以及广晟集团、广晟金控合计持有的国星光电52051945股股份。本次重组前,公司持有国星光电1014900股股份,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合计持有国星光电132819895股股份,占国星光电总股本的21.48%,公司将成为国星光电的控股股东。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广晟集团,电子集团及广晟金控系广晟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交易对方
2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李一帜先生依法回避了表决。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电子集团、广晟集团和广晟金控。
(3)交易标的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李一帜先生依法回避了表决。
本次交易标的为电子集团持有的西格玛100%股权(西格玛持有国星光电79753050股股份)以及广晟集团、广晟金控合计持有的国星光电52051945股股份。
(4)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李一帜先生依法回避了表决。
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在符合《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等国有资产交易管理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经各方初步确定:西格玛100%股权的交易对价拟定为人民币91798.02万元;广晟集团、广晟金控合计持有的国星光电52051945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每股转让价格拟为11.51元/股,交易对价拟定为59911.79万元。交易总对价初步拟定为151709.81万元,最终定价将以正式协议形式予以确认。
(5)交易对价的支付安排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3关联监事李一帜先生依法回避了表决。
采用现金方式支付本次交易的交易对价,具体支付方式将在正式协议中予以约定。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李一帜先生依法回避了表决。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及《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李一帜先生依法回避了表决。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关于本次交易符合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4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李一帜先生依法回避了表决。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本次交易符合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李一帜先生依法回避了表决。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说明》。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李一帜先生依法回避了表决。
5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李一帜先生依法回避了表决。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李一帜先生依法回避了表决。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9月28日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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