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旋极信息: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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旋极信息: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涨停播报 发表于 2021-10-8 00:00:00 浏览:  32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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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24证券简称:旋极信息公告编号:2021-076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旋极信息”)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江涛先生于2020年11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因其涉嫌持股信息变动未及时披露,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公告》。
2021年9月29日,陈江涛先生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1]10号),陈江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超比例减持“旋极信息”股票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第六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未按照本法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或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所述违法行为。北京监管局拟决定对陈江涛先生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规定,就上述拟处罚决定,陈江涛先生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陈江涛先生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经北京监管局复核成立的,北京监管局将予以采纳;如果陈江涛先生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北京监管局将按照有关事实、理由和依据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上述拟处罚决定仅涉及陈江涛先生个人,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及财务状况不产生影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请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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