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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66证券简称:东方国信公告编号:2021-073债券代码:149089 债券简称:20东信 S1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一)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420号)的核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8481254 股,发行价格 22.8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795651091.52元,扣除发行费用37893021.8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757758069.6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2016]京会兴验字第05000014号)验证,确认募集资金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已在华夏银行北京公主坟支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昌平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电子城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京科技园支行和中国光大银行亚运村支行等5家银行(以下统称“开户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3月31日“大数据分析服务平台”和“城市智能运营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分别从中国民生银行北京昌平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电子城支行分别全部转入自有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方便公司银行账户管理,公司对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均已办理了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北京昌平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电子城支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随之终止。
由于公司聘请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担任公
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持续督导职责由银河证券承继。因此,公司及银河证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京科技园支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分别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互联网银行平台项目”和“工业大数据智能互联平台项目”分别于2020年09月30日和2020年10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已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分别从北京银行望京科技园支行和华夏银行北京公主坟支行分别全部转
入自有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方便公司银行账户管理,公司对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均已办理了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北京银行望京科技园支行、华夏银行北京公主坟支行、保荐机构银河证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随之终止。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账户名称: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光大银行亚运村支行开户账号:35090188000155430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节余情况
1、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单位:万元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投资累计投入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承诺投资项目投资进度诺投资总额总额额用状态日期分布式大数据处理平台项
31038.5531038.5525840.8383.25%2021年4月30日目
2、募集资金项目节余资金情况2021年6月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已实际投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77995.78万元(含滚存的资金利息),用于实施相关的募投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余额为6818.66万元(含滚存的资金利息)。其中,“分布式大数据处理平台”项目承诺投资额31038.55万元,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际资金支出25840.83万元,投资进度达83.25%,募集资金余额为5197.72万元(不含滚存的资金利息及理财收益)。公司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5197.72万元及相应利息等理财收益(实际利息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全部转入自
有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五)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为方便公司银行账户管理,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上述“分布式大数据处理平台项目”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亚运村支行、保荐机构银河证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随之终止。
二、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同意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29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01522842 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7.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9999994.96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452830.1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3547164.8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国富验字[2021]11480001号)验证,确认募集资金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将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本公司制定了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已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望京科技园支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3家银行(以下统称“开户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及上述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账户名称: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名称:北京银行望京科技园支行开户账号:20000001027500041891771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节余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01522842 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7.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9999994.96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452830.1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3547164.80元,用于募投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已实际投入募集资金7556.45万元用于实施相关的募投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余额为71798.27万元。截止目前,公司已将上述补充流动资金承诺投资额24000.00万元全部转入自有账户,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五)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为方便公司银行账户管理,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上述“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北京银行望京科技园支行、保荐机构银河证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中针对该账户的监管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10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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