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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门科技: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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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门科技: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fanlitou 发表于 2021-10-12 00:00:00 浏览:  37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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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89证券简称:普门科技公告编号:2021-050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2021年10月11日·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1438.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42220.00万份的3.41%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已就《激励计划(草案)》与本次激励对象达成一致。
根据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21年10月11日为授予日,向334名激励对象授予1438.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1.00元/份。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1年9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1/10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1 年 9 月 18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实强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1年9月18日至2021年9月2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截至公示期届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9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46)。
(四)2021年10月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五)2021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关于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2/10本次授予的内容与2021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一)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中授予条件的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3/10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成就。
因此,监事会同意确定以2021年10月11日为授予日,向334名激励对象授予1438.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1.00元/份。
(三)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10月11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本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的规定,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有效。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
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骨干人员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确定以2021年10月11日为授予日,向334名激励对象授予1438.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1.00元/份。
四、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1年10月11日
(二)首次授予数量:1438.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
股本42220.00万份的3.41%
(三)首次授予人数:334人
(四)首次授予行权价格:21.00元/份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364/10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在等待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安排行权安排行权时间可行权比例首次授予的股票期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
30%
权第一个行权期次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首次授予的股票期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
30%
权第二个行权期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首次授予的股票期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
40%
权第三个行权期次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七)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获授股票约占授予股约占公告日股姓名国籍职务期权数量票期权总数本总额比例(万份)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刘先成中国董事长120.75%0.03%
胡明龙中国董事、总经理100.63%0.02%董事、副总经理、曾映中国100.63%0.02%核心技术人员
董事、核心技术人徐岩中国80.50%0.02%员
董事、董事会秘王红中国80.50%0.02%
书、财务总监项磊中国董事80.50%0.02%
李大巍中国副总经理80.50%0.02%
邱亮中国副总经理80.50%0.02%
王铮中国核心技术人员80.50%0.02%
彭国庆中国核心技术人员40.25%0.01%
合计845.25%0.20%
5/10二、其他激励对象
技术骨干、业务骨干(324人)135484.63%3.21%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合计143889.88%3.41%
三、预留部分16210.13%0.38%
合计1600100%3.79%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以上激励对象包括外籍人士 2名:CHARLESPAN、ANGEL YIGON ZHENG ZHENG。
3、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八)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对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的完成情况核算各年度公司层面的行权比例。若预留授予部分在2021年授予,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年度、各考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同首次授予部分一致。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在2022年授予,则预留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2022-2023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同2022-2023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一致。
营业收入增长率(A) 净利润增长率(B)对应考核行权期年度目标值触发值目标值触发值
(Am) (An) (Bm) (Bn)授予的股票期权
202130%24%30%24%
第一个行权期授予的股票期权
202260%48%60%48%
第二个行权期
6/10授予的股票期权
202390%72%90%72%
第三个行权期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完成比例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
A≥Am 100%
营业收入增长率 A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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