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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002048证券简称:宁波华翔公告编号:2021-055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21年10月19日,宁波华翔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公司财务部门核算,公司2021年1-9月合并实现净利润113373.06万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4282.28万元,截止2021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632807.14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08499.41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因此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508499.4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为加大对股东的回报,落实公司“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本次会议同意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拟以2021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62622731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03927404.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3081066706.62元,转入下一期分配。
截止2021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312092.93万元,考虑到公司与主机厂销售关系稳定,回款帐期没有发生变化等因素,因此本次利润分配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研发投入等造成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1董事会公告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投资者对合理回报的诉求,兼顾了上市公司发展所需对资金的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1、宁波华翔自2005年上市以来,企业业务规模、经营业务取得高速发展,16年间,公司营业总收入增长43倍,净利润增长52倍,未分配利润从7811万元累计至572181万元(以截止2020年底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计算依据)。16年间,公司股东共提供募集资金34.53亿元,为企业发展提供了宝贵的资金支持。当前,汽车行业正发生深刻变化,“智能化”、“新能源”趋势已确立,随着本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推进,公司治理结构将进一步得到完善,宁波华翔面临着再次快速发展的机遇。
2、为加大股东回报,落实公司“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拟进行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投资者对合理回报的诉求,兼顾了上市公司发展所需对资金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润的情况。我们同意将本次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2董事会公告
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10月20日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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