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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剩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成都旭
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光电子”或“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旭光电子201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89号文《关于核准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准,公司通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689550股,每股价格13.80元。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川华信验[2011]06号《验资报告》,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311579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9364410.45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情况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投入募集资金
1电子电气生产研发基地改造项目4985813362.44年产10万只中压开关接地隔离用真空260004348器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年产40万件工业金属化陶瓷制品及配360004929套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年产2250只射频震荡电子管生产线技455004297术改造项目5技术中心改造升级项目30003000
1合计7035829936.44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11年2月18日公司召开
了第六届董事会201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修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范
性文件要求,2013年8月13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重新进行了修订,
并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和浙商证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草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都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都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都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都支行等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上述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分别为741281018260001549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草堂支行)、4402253029201008688(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都支行)、51001518108050622329(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都支行)、121212874735(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都支行)、51160701701801004955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都支行)。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如下:
单位:元2银行名称银行账号余额账户性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
74128101826000154941334340.60活期存款都草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510015181080506223291447767.06活期存款司成都新都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
1212128747351259632.68活期存款都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
511607017018010049553650328.17活期存款都新都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定期存单及
51001518108049327470000155105387.31司成都新都支行其利息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定期存单及
130664282249-001026889605.19都支行其利息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511607017608510001521-定期存单及
21265914.46都新都支行00437999其利息
合计37952975.47
注:年产10万只中压开关接地隔离用真空器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本金及利息已全部使用完毕,其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19年6月11日注销。
三、本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剩余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剩余概况
1、电子电气生产研发基地改造项目本项目总投资额为49858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为5746万元,设备购置费(包括搬迁设备)13740万元,安装费用260万元,其它费用4112万元,预备费2000万元,部分存量流动资产为24000万元。本项目投资资金来源包括利用现有存量资产投资32100万元、尚未使用的首次募集资金4392万元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13362.44万元。截至目前,本项目已经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年产10万只中压开关接地隔离用真空器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本项目总投资额为6000万元,其中固定投资3640万元,流动资金2360万元。本项目以募集资金投入4348万元,其中固定投资为364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流动资金投资的30%)为708万元;以本公司其他方式筹措资金投入1652万元(流动资金投资的70%)。截至目前,本项目已经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33、年产40万件工业金属化陶瓷制品及配套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本项目总投资额为6000万元,其中固定投资4470万元,流动资金1530万元。本项目以募集资金投入4929万元,其中固定投资为447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459万元。截至目前,本项目已经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4、年产2250只射频震荡电子管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本项目总投资额为5500万元,其中固定投资3782万元,流动资金1718万元。本项目以募集资金投入4297万元,其中固定投资为378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515万元。截至目前,本项目已经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5、技术中心改造升级项目公司拟投资3000万元对技术中心进行改造升级。截至目前,公司已投入1346.89万元对原有技术中心进行改造升级,公司现有技术中心的实验检测能力、研发能力已基本满足现阶段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终止技术中心改造升级项目。
(二)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电子电气生产研发基地改造项目、年产10万只中压开关接地隔离用真空器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年产40万件工业金属化陶瓷制品及配套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年产2250只射频震荡电子管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上述项目已建设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严格规范采购、建设制度,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地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除年产10万只中压开关接地隔离用真空器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外,其他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形成了资金剩余。
(三)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主要原因本次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技术中心改造升级项目。技术中心改造升级后其实验检测能力、研发能力已基本满足现阶段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公司拟终止技术中心改造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4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除年产10万只中压开关接地隔离用真空器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本金与利息已全部使用完毕)外,公司拟将结项的电子电气生产研发基地改造项目、年产40万件工业金属化陶瓷制品配套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年产2250只射频震荡电子管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及终止的技术中心改造升级项目形成的剩余募集资金3756.37万元
(包含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利息收益,不包含尚需支付的尾款,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补流资金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待剩余募集资金转出及将应付尾款支付完毕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本次结项或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结项或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合理使用剩余募集资金,上述补流资金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六、相关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以下要求:
1、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募集资金已到账超过1年;
2、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
3、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公司的内部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2021年9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5于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董事会同意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或终止。同时,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将本次募集资金相关账户的节余资金3756.37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或终止的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将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或终止的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或终止的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增强公司营运能力。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或终止的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作为旭光电子的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6(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万峻
__________________赵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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