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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哲: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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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哲: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的公告

开心就好 发表于 2021-10-25 00:00:00 浏览:  515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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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01证券简称:海伦哲公告编号:2021-112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问询函回复中,分别列出了董事金诗玮、薄晓明、董戴、童小民、张
伏波、黄华敏、杜民的回复内容和董事马超、邓浩杰的回复内容,所有董事均保证各自的回复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伦哲”、“上市公司”、“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发出的《关于对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创业板问询函〔2021〕第8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对此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讨论,向有关人员进行核实,现就问询函所涉及的有关问题及回复公告如下:
近日,我部收到举报称,你公司并购标的深圳连硕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硕科技”)及其全资子公司惠州连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连硕”)自2016年起涉嫌虚构收入、利润,以及涉嫌存在套取上市公司募集资金行为,公司与子公司德国施密茨的交易存在异常。我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请你公司认真核实并说明如下问题:
1.2015年,你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连硕科技100%股权。2016年至2019年,
连硕科技整体业绩承诺完成率为102.37%,2020年连硕科技亏损28873.02万
1元。2021年6月,你公司完成1元转让连硕科技100%股权。举报称连硕科技处
置前的大部分应收账款属于虚构,据估计从2016年至2019年的收入大概有70%左右都是造假,甚至不排除2016年前的业绩也有虚构。请核实说明:
(1)连硕科技业绩承诺期精准达标、期满后业绩巨额亏损的原因及合理性,承诺期内业绩是否真实、准确,核实连硕科技是否存在虚构交易并虚假确认收入、提前确认收入或延后确认费用调节利润等情形,是否存在销售退回、虚增利润等情形。
(2)截至连硕科技出售前其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包括客户名称、期初账
面价值、形成原因、账龄、逾期情况、回款情况、期末账面价值、坏账准备计
提金额及比例、已采取和拟采取追偿措施等,并结合交易内容、主要客户的资信情况、收入确认相关支持性文件,说明相关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应收账款是否真实存在并准确计量、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及时合理、对应的营业收入是
否真实、前期收入确认依据是否充分、是否存在虚增收入或跨期确认收入情形。
(3)结合上述问题的回复,核实说明连硕科技并购前以及并购后是否存在财务造假等违规行为。
一、董事金诗玮、薄晓明、董戴、童小民、张伏波、黄华敏、杜
民的回复内容:
(1)连硕科技业绩承诺期精准达标、期满后业绩巨额亏损的原因及合理性,承诺期内业
绩是否真实、准确,核实连硕科技是否存在虚构交易并虚假确认收入、提前确认收入或延后确认费用调节利润等情形,是否存在销售退回、虚增利润等情形。
在2021年10月9日上午发生丁剑平、张秀伟、栗沛思等人带领几十个保安强行闯入公司,控制印章、证照和 UK,试图控制企业经营事件后,公司董事会有关人员即于当日下午紧急约见连硕科技新控股股东,了解其在接手连硕科技后追收应收款等相关情况。根据沟通了解到的情况以及其提供的相关证据,可以证实连硕科技在承诺期内业绩的真实性、准确性存疑,在业绩承诺期内存在虚构交易并虚假确认收入、存在销售退回、虚增利润的情况。
根据连硕科技出具的《情况说明》,其对主要应收账款的催收情况如下:
1、合胜勤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9月30日,应收账款原值为7528.97万元,经走访,对方拒绝付款,并认为不欠连硕科技款项,如果连硕科技要按账面应收款追
2收,可以走法律途径。
2、深圳达闼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9月30日,应收账款原值为6322.02万元,经走访,深圳达闼负责人告知连硕科技把与深圳达闼签署的3份合同拆分为虚构的4份合同,验收报告等文件深圳达闼负责人也表示并未盖章,不排除是连硕科技伪造了深圳达闼的印章。深圳达闼负责人认为不仅不欠连硕科技款项,反而是杨娅个人担保连硕科技应退给达闼货款2500多万。
3、深圳晋阳精密模具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9月30日,应收账款原值为5936.59万元,法定代表人郭剑民电话告知,晋阳不欠连硕科技货款,当时的合作都只是过账,在签署销售合同的同时又签了退货协议,因此应收账款均为虚构。
4、深圳市欣中大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9月30日,应收账款原值为2834.91万元,对方告知不欠连硕科技货款,当时的销售合同都签有退货协议,并且退货协议明确约定连硕科技同意退货,且委托欣中大做就地报废处理。
5、东莞市沃顿橡塑新材料有限公司:目前应收账款1485.06万,法定代表人黄本林电话告知,沃顿橡塑不欠连硕科技货款。
6、东莞市井田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目前应收账款381.80万元,前法定代表人李东历
电话告知,其中210万元的合同是当时连硕科技卖发票给他,收取10个点的售价,所以对应90%的尾款肯定不会支付。
7、北京智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目前应收账款194.40万元,合同总金额2200万元,
对方明确告知相关合同只是走账。
根据连硕科技出具的《情况说明》,经调查发现,杨娅在任该公司总经理期间开发的多个供应商,背后有密切的关联关系,并非真实的供货商,而是和杨娅或其内部有特定关系,部分供应商的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法人股东董监高注册地址注册电话交易金额(元)
深圳市九通九电子有杨意、杨展霞、杨意、张宝安区松岗街道楼岗社区楼岗18607253669杨意40919291
限公司 吴定生、张任晋 任晋 大道 7 号厂房二 101、201 709776926@qq.com
东莞市众慧电子有限杨慧、杨东莞市清溪镇三星村委会科技13728211475
杨慧张任晋、杨展霞28260320
公司 展霞 路东七街 B 栋 14 号 2334217611@qq.com
东莞市五通电子有限张任晋、东莞市清溪镇清溪松岗路13513723547488杨展霞杨展霞61635107
公司 杨展霞 号 1 栋 101 室 2334217611@qq.com
深圳市浩杰精密科技李晓玲、宝安区松岗街道楼岗社区楼岗13421312434李晓玲李晓玲25779492
有限公司 刘安平 大道 7 号厂房二 101 1093602653@qq.com
深圳市鑫荣机械加工陈望军陈望军陈望军、宝安区松岗街道楼岗社区楼岗1348094014973581372
3科技有限公司 陈翔 大道 7 号厂房二 201 1093602653@qq.com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前三家供应商均受杨展霞、杨意、杨慧、张任晋控制,第一、
四、五三家供应商均注册在同一地址,该五家供应商相互之间关系非常密切。根据统计,该
五家供应商自2017至2020年间共发生交易金额23017万元,占到了公司总的采购金额的
52%。截止2020年底连硕自动化还预付鑫荣公司超额支付305万元、向众慧公司超额支付
191万元、向九通九公司超额支付302.5万元,再结合走访了解到的应收账款情况,合理推
断相关采购应是虚假,资金真实去向不明。
根据连硕科技出具的《情况说明》,公司调查还发现,2020年3月,连硕科技向上海库茂机器人有限公司支付2650万元,采购了研发用固定资产,总共16台机械手,对应4套线体:精密件智能装配线体、机器人视觉演示系统、全自动装配线(MK03)、全自动装配线(MK04)。
这些设备中的大部分机械手被法院查封,10台设备查封时仅作价25万元,相关固定资产真实价值远低于2650万元。海伦哲是上海库茂机器人有限公司的间接股东,持股比例4.04%。
(2)截至连硕科技出售前其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包括客户名称、期初账面价值、形
成原因、账龄、逾期情况、回款情况、期末账面价值、坏账准备计提金额及比例、已采取和
拟采取追偿措施等,并结合交易内容、主要客户的资信情况、收入确认相关支持性文件,说明相关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应收账款是否真实存在并准确计量、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及时
合理、对应的营业收入是否真实、前期收入确认依据是否充分、是否存在虚增收入或跨期确认收入情形。
回复:
连硕科技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截止20201231数据、单位:万元)
1-6个7-12个3年以
序号单位名称期末原值计提坏账1-2年2-3年月月上
1合胜勤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7528.976550.476825.00703.97
2深圳达闼科技控股有限公司6322.025416.246322.02
3深圳晋阳精密模具有限公司5936.595413.6053633.751715.90581.94
4深圳市欣中大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2834.922832.282834.92
5东莞市沃顿橡塑新材料有限公司1485.061483.681485.06
6深圳市科纳实业有限公司818817.24818
7达闼科技(北京)有限公司500428.36500
8东莞市井田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381.8302.513601.6420.16
9北京智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94.4194.22194.4
10深圳浩杰精密科技有限公司74.6363.4239.2935.34
11东莞市锂航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55.555.4555.5
412苏州菱麦自动化设备科技有限公司92.1972.9388.573.62
13深圳九通九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44.5837.8426.3818.2
14广州安达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3832.5638
15广州冈谷钢机贸易有限公司17.4713.7717.47
16上海天马有机发光显示技术有限公司19.4519.4519.45
爱信精机(佛山)车身零部件有限公
1713.7510.8413.75

爱德克斯(云浮)汽车零部件有限公
181.20.951.2

19其他客户665.7148.13544.53151.72328.53135.92
合计27024.2323893.94485.99116.8417547.818136.28737.31
应收账款回款情况(单位:万元)
序号单位名称款项性质2020年期末原值2021年1-6月回款
1合胜勤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货款7528.97
2深圳达闼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货款6322.02
3深圳晋阳精密模具有限公司货款5936.59
4深圳市欣中大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货款2834.92
5东莞市沃顿橡塑新材料有限公司货款1485.06
6深圳市科纳实业有限公司货款818
7达闼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货款500
8东莞市井田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货款381.8
9北京智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货款194.4
10苏州菱麦自动化设备科技有限公司货款92.1976.83
11深圳浩杰精密科技有限公司货款74.63
12东莞市锂航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货款55.56
13深圳九通九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货款44.58
14广州安达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货款38
15广州冈谷钢机贸易有限公司货款17.479.64
16上海天马有机发光显示技术有限公司货款19.45
17爱信精机(佛山)车身零部件有限公司货款13.755.53
18爱德克斯(云浮)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货款1.216.36
19广州樱泰汽车饰件有限公司货款448.07
20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货款70.33
21爱三(佛山)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货款7.46
22其他客户货款665.7
合计27024.23630.22
根据连硕科技的说明,已采取的追偿措施包括到主要应收款客户现场进行走访、对账、催收,但主要应收款客户都不承认欠连硕科技货款,且不配合对账;连硕科技已经启动诉讼和仲裁程序,起诉清单如下:
序原告被告受理法院诉请(万元)阶段
5号
1深圳连硕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达闼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市房山区法院一审审理
500.00
2深圳连硕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深圳达闼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北京仲裁委员会缴费
2000.00
东莞市井田自动化设备有限公东莞市第三人民法
3深圳连硕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诉前联调
司院281.80东莞市井田自动化设备有限公深圳市宝安区人民
4深圳连硕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诉前联调
司法院100.00广州安达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广州市白云区人民
5深圳连硕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诉前联调
司法院38.00深圳市欣盛精密零部件有限公深圳市宝安区人民
6深圳连硕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诉前联调
司法院170.00深圳市宝安区人民
7深圳连硕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智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诉前联调
法院194.40深圳市宝安区人民
8深圳连硕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晋阳精密模具有限公司诉前联调
法院3303.00东莞市沃顿橡塑新材料有限公深圳市宝安区人民
9深圳连硕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诉前联调
司法院1485.00苏州菱麦自动化设备科技有限苏州市高新区人民
10深圳连硕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立案审查
公司法院48.00深圳市连硕机器人职业培训中深圳市南山区人民
11蒋波一审审理
心法院30.00
合计8150.20
结合以上信息,可以推断连硕科技对赌期大部分业务不具有商业实质、应收账款和对应的营业收入均不真实、存在虚增收入的情形。
(3)结合上述问题的回复,核实说明连硕科技并购前以及并购后是否存在财务造假等违规行为。
回复:结合上述应收账款和向供应商付款的情况,连硕科技在并购后确定存在大额财务造假等违规行为,并购前是否存在违规行为目前没有证据可以准确确定。
二、董事马超、邓浩杰的回复内容:
2021年5月21日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1元钱价格将连硕科技100%
股权转让给两位自然人,且于2021年6月份办理完毕转让手续。连硕科技的所有资料(包括财务资料)均被两位自然人带走。公司目前无法取得关于连硕科技的任何资料,无法答复上述前二个问题。
6关于连硕科技涉嫌财务造假之事,2021年10月9日,徐州管理团队从丁剑
平处了解到如下信息:·金诗玮及公司副董事长薄晓明曾多次向丁剑平等人提到
连硕科技存在财务造假之事;·连硕科技原实控人、总经理杨娅在2020年6月
12日前已向金诗玮坦白了连硕科技财务造假之事,并于2020年10月9日前向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说明情况;·金诗玮、薄晓明要求江苏省机电研究
所有限公司及丁剑平签署补充协议,给予中天泽2-6个亿的补偿,金诗玮同意将连硕科技剥离出上市公司体系,不对外披露财务造假的事情;·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及丁剑平在取得相关证据的前提下,于2020年10月9日分别向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举报并向公安机关说明情况。
但是由于马超、邓浩杰无法对连硕科技的财务资料进行核查,因此无法准确判断连硕科技是否存在财务造假的行为。
2.截至2021年6月30日,惠州连硕在建工程期末账面余额为17066.96万元。举报称,在建工程有相当部分资金支出用途属于虚构,涉嫌套取募集资金,惠州连硕已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要求解除其与供应商徐州睿斯特指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睿斯特”)、江苏运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运鑫”)的相关合同,惠州连硕与徐州佳信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佳信”)存在民间借贷纠纷。请核实说明:
(1)惠州连硕与徐州睿斯特、江苏运鑫签订合同的金额、款项支付情况、货物交付及安装情况,以及惠州连硕与徐州佳信签订的合同的金额、工程施工款项支付及借款往来情况,结合上述资金最终流向说明资金支出用途是否真实,是否存在虚增在建工程资产、资金体外循环的情况,是否存在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占用建设工程资金情形,是否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的情形,并补充报备相关合同、内部审批记录、资金支付凭证等相关材料。
(2)惠州连硕在建工程期末余额的具体构成、物资采购的具体情况以及各
项目开工时间、具体建设进度、预计完工时间,并结合主要采购合同补充说明是否存在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占用资金情形。
回复:
7一、董事金诗玮、薄晓明、董戴、童小民、张伏波、黄华敏、杜
民的回复内容:
(1)惠州连硕与徐州睿斯特、江苏运鑫签订合同的金额、款项支付情况、货物交付及
安装情况,以及惠州连硕与徐州佳信签订的合同的金额、工程施工款项支付及借款往来情况,结合上述资金最终流向说明资金支出用途是否真实,是否存在虚增在建工程资产、资金体外循环的情况,是否存在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占用建设工程资金情形,是否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的情形,并补充报备相关合同、内部审批记录、资金支付凭证等相关材料。
回复:惠州连硕与徐州睿斯特、江苏运鑫签订合同的金额、款项支付情况、货物交付及
安装情况见下统计表:
施工单位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元)已付款金额合同未付款金额货物交付情况安装情况
徐州睿斯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019-3-325600000.0019700025.005899975.00600000.002.34%
江苏运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019-4-1028800000.0021800025.006999975.00-0.00%
合计54400000.0041500050.0012899950.00600000.00
1、2019年3月3日,惠州连硕与徐州睿斯特签订《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合同》,约定
徐州睿斯特承包惠州连硕厂房及精密车间、食堂中央空调项目,合同工程总价款为人民币2560万元;合同约定需在2019年3月15日开工,第一阶段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
第二阶段根据现场进度情况安装。
惠州连硕于2019年11月3日向徐州睿斯特支付14000025元,于2019年12月20日向徐州睿斯特支付5200000元,于2020年4月25日向徐州睿斯特支付500000元,合计向徐州睿斯特支付工程款19700025元,约占合同总价款的76.9%。但徐州睿斯特在收到惠州连硕支付的上述工程款后并未实际进场进行中央空调的采购及安装。
经与徐州睿斯特的大股东董刚沟通,董刚称徐州睿斯特在收到惠州连硕支付的款项后,便立即根据杨娅的指示将该笔款项转到了第三方公司,实质上徐州睿斯特未收到任何款项,甚至还存在一定的工程垫款。
惠州连硕已向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提交了起诉状,要求解除《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合同》并返还惠州连硕此前已经支付的全部款项。本案已经于2021年9月底立案。
82、2019年4月10日,惠州连硕与江苏运鑫签订《惠州连硕科技有限公司厂区项目宿舍楼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江苏运鑫承包惠州连硕厂区项目精密车间、宿舍楼装饰装修及宿舍楼门窗工程,合同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2880万元。按照合同第六条约定,工程需在2019年5月1日开工,在2020年3月30日竣工。
惠州连硕已于2019年11月3日向江苏运鑫支付4900025元,于2019年11月4日支付12100000元,于2019年12月20日支付4800000元,合计向江苏运鑫支付工程款
21800025元,约占合同总价款75.7%。但江苏运鑫至今未实际进场进行施工。
经与江苏运鑫的法定代表人史志中沟通了解,史志中称江苏运鑫在收到惠州连硕支付的款项后,便立即根据杨娅的指示将该笔款项转到了第三方公司,实质上江苏运鑫未收到任何的款项。
惠州连硕已向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提交了起诉状,要求解除《惠州连硕科技有限公司厂区项目宿舍楼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并返还惠州连硕此前已经支付的全部款项。本案已经于2021年9月底立案,将于2021年11月3日开庭审理。
3、惠州连硕与徐州佳信签订的合同的金额、工程施工款项支付情况:
募集资金账户支
施工单位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元)已付款金额自筹资金支付超付金额付徐州佳信建筑安
2018-3-12102990000.00104892000.0092815585.6112076414.39-1902000.00
装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4月9日,惠州连硕收到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传票,徐州佳信以民间
借贷纠纷为由,诉请惠州连硕返还借款本金2300万元及利息297.66万元。相关事实与理由为:2018年,徐州佳信承揽了惠州连硕的项目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惠州连硕以资金周转为由向徐州佳信借款,并指示徐州佳信分别汇入深圳市智信策划顾问有限公司、新动力(深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和徐州国瑞机械有限公司名下,徐州佳信按照惠州连硕指示出借了
4300万元,但仍有2300万元没有偿还;在徐州佳信催要过程中,杨娅自愿以其个人财产代
为偿还债务,但是惠州连硕和杨娅一直未给徐州佳信出具借款手续并拒绝还款。
根据自查了解的情况,惠州连硕并没有向徐州佳信借款,徐州佳信所称的借款是杨娅以私人名义向徐州佳信借款,通知徐州佳信把款项分别转给徐州国瑞机械有限公司、深圳市智信策划顾问有限公司、新动力(深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合计4300万,已经归还2000万元(归还路径不详),截止目前还欠2300万未归还。
9本案涉诉方深圳市智信策划顾问有限公司在开庭前已经向法院提交了答辩状,称从没有
和徐州佳信存在业务往来,只是根据杨娅的指示,帮忙收取款项1400万元,在收到款的次日就将全部款项支付到杨娅指定的第三方收款账户“深圳国投泰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智信策划顾问有限公司为证明其陈述事项,提供了其法定代表人燕中元的妻子管燕华与杨娅的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及录音作为证据。
2021年10月18日,徐州经开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原告徐州佳信公司与被告惠州连
硕公司、杨娅、徐州国瑞机械及第三人智信公司、新动力公司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被告一惠州连硕答辩称仅与徐州佳信存在建设工程法律关系,不存在民间借贷的事实,而且工程款已经足额支付给徐州佳信,不存在任何欠款,也没有收到过任何徐州佳信的款项。被告二杨娅未出庭,也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被告三徐州国瑞机械答辩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庞维根与杨娅系朋友关系,按照杨娅指示借用账户替杨娅转账,将徐州佳信打给其的1500万元转给了案外人汪曦,之后又按照杨娅的要求将汪曦打回给徐州国瑞机械的1000万元又转给了徐州佳信,所以徐州国瑞机械只是借用账户给杨娅,与徐州佳信之间没有借款关系。第三人智信公司答辩称,仅是按照杨娅指示,帮忙收取款项1400万,收取1400万次日按杨娅指示将1400万支付给杨娅指定的第三方收款账户深圳国投泰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第三人新动力公司的答辩称,新动力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帅与杨娅是朋友关系,新动力公司与徐州佳信没有生意往来,不是关联公司。综上所述,所有的收款公司均述称是根据杨娅的指示收款,并根据杨娅的指示将收到的款项汇入其他第三方账户。
徐州国瑞机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登记地址与海伦哲的原注册地址同为徐州经
开区螺山路19号,且徐州国瑞机械是海伦哲的创始股东之一,目前持股比例0.98%;深圳市智信策划顾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燕中元在2019年时是连硕科技的副总经理;新动力(深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在2020年4月15日前,由燕中元担任董事,杨娅担任董事长。
通过以上证据,可以判断惠州连硕存在资金支出用途不真实,存在虚增在建工程资产、资金体外循环以及套取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情况。所有证据显示原公司副董事长杨娅参与其中,存在占用建设工程资金的情形。因海伦哲期间已经实际控制了连硕科技,连硕科技为海伦哲全资子公司,惠州连硕为连硕科技全资子公司。时任海伦哲董事长丁剑平兼任连硕科技董事长,时任海伦哲财务总监栗沛思出任连硕科技监事,并派出了叶东林出任连硕科技董事并兼任财务总监。故无法确认公司其他原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占用建设工程资金情形。
(2)惠州连硕在建工程期末余额的具体构成、物资采购的具体情况以及各项目开工时
10间、具体建设进度、预计完工时间,并结合主要采购合同补充说明是否存在原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占用资金情形。
回复:目前在建工程分类明细见下统计表:
科目代码科目名称期末借方余额(元)
1604在建工程187209689.00
1604.01厂房65871050.89
1604.02精密车间18820300.26
1604.03宿舍9410150.13
1604.04待摊支出93108187.72
主要采购合同明细统计表序
项目施工单位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元)已付款金额号广东启源建筑工程设计院有限公
1建设工程设计合同2016-12-21969300.00969300.00
司惠州分公司
2建设工程勘察合同(一)核工业赣州工程勘察院惠州分院2016-12-30155000.00155000.00
广东华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惠州
3建设工程委托审图合同2017-7-20157364.00157364.00
仲恺分公司惠州市中景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有
4人防建设工程承包合同2017-9-11800000.00720000.00
限公司工程项目造价咨询委托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惠
52017-11-8249647.00249647.00
合同州分公司铁皮围挡与公益广告工
6耀俊实业发展(惠州)有限公司2018-1-2233983.8233983.82
程施工合同
7供配电工程施工合同惠州市广信电气有限公司2017-12-27195625.00189756.25
8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徐州佳信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2018-3-1299990000.00104887000.00
9自来水安装工程惠州市万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2018-3-25125073.48125073.48
惠州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
10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2017-11-152714037.232714037.23
业园管委会
11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深圳市龙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2017-12-11429785.001342805.00
桩基及基坑围护工程施
12广东五华一建工程有限公司2018-4-105250000.005250000.00
工合同
13房屋白蚁防治合同惠州市万浩昆虫防治有限公司2018-4-1169877.00169877.00
主体工程建筑毗邻区域
14上海廷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018-6-153980000.003980000.00
工程施工合同
15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常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19-6-1515720000.0013776000.00
16产品买卖合同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2019-8-201255200.001255200.00
17仓储费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2020-3-2515480.0015480.00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惠州分公
18产品安装合同2019-8-20327600.00327600.00

19产品工程配套及货梯采惠州华菱电梯工程公司2019-7-291062700.00796600.00
11购合同
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合
20徐州睿斯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019-3-325600000.0019700025.00
同宿舍楼装饰装修工程施
21江苏运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019-4-1028800000.0021800025.00
工合同惠州市华奎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
22配电箱合同2019-10-31310000.00224600.00
司广东经纬土地勘测规划科技有限
23测绘合同2019-11-2264558.0064558.00
公司
24电缆桥架购买合同惠州市三民实业有限公司2019-11-21234913.51241638.01
25钢质防火门购销合同广东龙电实业有限公司2019-11-20484915.60279528.52
惠州市华奎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
26新建厂变配电工程2020-4-61499000.001424050.00
司管涌渗漏塌陷及渣土清
27简广泰(深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20-1-95966800.005966800.00
运工程太阳能热水系统安装采
28深圳嘉普通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4-6658000.00625100.00
购合同
29弱电工程施工合同深圳市鸿世佳工程科技有限公司2020-5-231030000.00190000.00
30订货组泵合同上海东方泵业(集团)有限公司2020-9-15352039.00352039.00
惠州市北大青鸟恒昌消防设备有
31购买消防电子设备合同2020-9-23199623.00139000.00
限公司
32电缆订购合同深圳市鸿安达电缆有限公司2020-10-161398000.001427024.60
东莞市正丰电气成套设备有限公
33母线槽采购合同2020-10-23165000.00165000.00

34部分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广东远华建筑有限公司2020-10-108597000.006017900.00
商业用户管道燃气工程
35惠州市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2019-7-3044000.0044000.00
建设及供用气
36蹲厕,水箱购买合同惠州市浩峰翔实业有限公司2020-11-2447539.0047539.00
消防灯具、开关面板购买
37广东亚浦光电工程有限公司2020-11-26251060.00200000.00
合同不动产权籍调查委托合衡阳市宏图测绘信息技术有限公
382020-12-2297976.00-
同司惠州分公司衡阳市宏图测绘信息技术有限公
39规划测绘合同2020-12-2268541.4068541.40
司惠州分公司广东山水意境园林景观工程有限
40园区绿化与景观2021-6-28318493.00254794.40
公司
41环保验收广东青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1-8-1620000.00
合计210808131.04196346886.71
公司目前仅发现徐州佳信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总包项目,徐州睿斯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江苏运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宿舍楼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存在资金用途支出不实的情况,后续将继续进行自查,对在建工程的真实价值进行评估。
12二、董事马超、邓浩杰的回复内容
惠州连硕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目前无实际经营。由于惠州连硕的现财务负责人一直未能按照要求配合提供相关财务资料,导致我们难以开展核查工作,无法针对上述事项发表意见。
3.你公司于2018年向德国施密茨预付898.31万元购买消防指挥车,截至
目前德国施密茨未交付相关产品。你公司于2020年3月代德国施密茨向江苏弗瑞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赞瑞实业有限公司支付采购款1179.6万元用于
采购100万只口罩及防护服,德国施密茨尚未归还该借款。请说明:
(1)前述预付款项履行的内部审批流程、款项支付安排、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德国施密茨未交付货物的原因及公司已采取的措施,结合公司预付款项的最终流向说明是否存在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占用资金的情形,并补充报备相关合同、内部审批记录、资金支付凭证等相关材料。
(2)结合德国施密茨资产状况、经营情况、主要财务数据、员工人数及采
购目的等说明购买大量口罩及防护服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代为支付1179.6万元的原因及合理性,采购货物是否真实交付,德国施密茨尚未归还借款的原因,公司已采取的措施,结合公司支付款项的最终流向说明是否存在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占用资金的情形,并补充报备相关合同、发货凭证、报关单等相关材料。
(3)核实公司与德国施密茨所有业务及资金往来具体情况,截至目前应收
账款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结合其资信情况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是否存在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占用资金的情形。
回复:
一、董事金诗玮、薄晓明、董戴、童小民、张伏波、黄华敏、杜
民的回复内容:
(1)前述预付款项履行的内部审批流程、款项支付安排、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德国施
13密茨未交付货物的原因及公司已采取的措施,结合公司预付款项的最终流向说明是否存在原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占用资金的情形,并补充报备相关合同、内部审批记录、资金支付凭证等相关材料。
回复:2018年8月27日,公司与德国施密茨签署两份合同(编号:865-0818/866-0818),合同(编号:865-0818)总金额为422803欧元,合同约定公司须在下订单之日起支付300000欧元,在交货后支付122803欧元。合同(编号:866-0818)总金额为708220欧元,合同约定公司需在下订单之日起支付331023欧元。公司分别于2018年9月3日支付50万欧元(折合人民币3965000元),于2018年9月17日支付30万欧元(折合人民币2409090元),于2018年11月14日支付331023欧元(折合人民币2609023.98元),共计支付898.31万元。购买消防指挥车预付款项的内部审批流程暂无法确认,海伦哲进出口部门说是应上海格拉曼的要求代为采购并付款,经询问上海格拉曼时任主管财务副总经理、现任总经理杨维利,杨维利予以否认。按照合同约定,原告只需在供货前支付631023欧元,但公司已实际全额支付货款,存在超额付款的情形,有悖常理。
2020年3月26日,施密茨消防救援有限公司(德国施密茨子公司)与江苏弗瑞仕环保
科技有限公司签署《购销合同》,约定由江苏弗瑞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自2020年3月29日交付8万只口罩,随后每日交付,4月18日之前交付完成,公司在签订合同当日支付20%货款,随后每天根据交付数量相应支付货款。公司代施密茨消防救援有限公司分别于2020年3月26日支付198万元、于2020年4月2日支付128.7万元、于2020年4月20日支付
177.3万元、于2020年4月23日支付396万元、于2020年4月30日支付100万元,共计
1000万元。该合同未按照公司管理规定审批,亦不存在公司代施密茨消防救援有限公司垫
付货款的依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只需在签订合同当日支付20%货款,但实际超额支付合同总金额,存在超前及超额付款的情形,有悖常理。
2020 年 3 月 23 日,公司与上海赞瑞实业有限公司签署《购销合同》购买 KN95 口罩与防护服,约定由上海赞瑞实业有限公司收到货款7天内发货。公司分别于2020年3月30日、2020年4月7日向上海赞瑞实业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3.36万元和样品运费1350元,共计134950元。
2020年4月2日,公司代施密茨消防救援有限公司施密茨消防救援有限公司向上海传
奇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支付164万元运费。经了解,施密茨消防救援有限公司曾与上海传奇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签署合同,约定由上海传奇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承运劳保用品,但上海传奇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至今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
14通过查阅凭证的附件,付款审批单上只有时任财务部部长陈庆军和时任董事长丁剑平签字,合同签署和货款支付均未按照公司管理流程要求执行,时任董监高未要求公司采取发送工作联系函、律师函等措施要求相对方履行供货义务。
在今年5月份股东大会后,公司选聘总经理马超、副总经理邓浩杰、财务总监陈庆军等新一届经营班子,经营班子经过内部审计自查发现上述问题,并于今年8月12日向董事长金诗玮报告此事。为挽回公司损失,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之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和第一百四十九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务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已于2021年9月26日向徐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获当日立案,请求判令时任董事长丁剑平、时任副董事长杨娅、时任财务总监兼董秘栗沛思公司赔偿20758063.98元以及该案诉讼费、保全费和保全担保费。但公司董事会担心丁剑平等人现已控制公司公章,会强行代表公司向当地法院提起撤诉。
德国施密茨未交付货物的原因是: 2019 年时告知产品未拿到 3C 认证无法办理进口手续,在2021年7月催交货时,回复由于施密茨消防救援已经进入破产前的法院监管,已经无法给海伦哲发货。公司现在已采取的措施:安排进出口部相关人员沟通要求对方发货,并研究通过诉讼如何保障公司合法权益。
公司预付款项的最终流向无法查询,中间过程操作极度违背常理,故无法确定是否存在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占用资金的情形。
(2)结合德国施密茨资产状况、经营情况、主要财务数据、员工人数及采购目的等说
明购买大量口罩及防护服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代为支付1179.6万元的原因及合理性,采购货物是否真实交付,德国施密茨尚未归还借款的原因,公司已采取的措施,结合公司支付款项的最终流向说明是否存在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占用资金的情形,并补充报备相关合同、发货凭证、报关单等相关材料。
回复:截止2021年6月30日,德国施密茨总资产286.73万欧元,收入250.09万欧元,净利润-36.64万欧元,所有者权益24.09万欧元,经营活动产生现金净流量-25.77万欧元;
去年同期收入1199.5万欧元,净利润-60.55万欧元。
德国施密茨2020年4月雇员约70人,未知其购买大量口罩及防护服的合理性。购销合
同第六条约定,“鉴于采购标的当下特殊性,由甲方(德国施密茨)委托丙方(海伦哲)支付货款”,但未约定德国施密茨向海伦哲偿还借款的方式及时间,也未知公司代为垫付货款
15的真实原因。公司未知采购货物是否真实生产和交付,未知资金真实流向,也未见结汇,故
无法确定是否存在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占用资金的情形。
(3)核实公司与德国施密茨所有业务及资金往来具体情况,截至目前应收账款及坏账
准备计提情况,结合其资信情况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是否存在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占用资金的情形。
回复:购买两台消防车的资金往来:
付款日期欧元金额(元)折合人民币金额(元)汇率经办人
2018-9-3500000.003965000.007.9300季东东
2018-9-17300000.002409090.008.0303季东东
2018-11-14331023.002609023.987.8817季东东
合计1131023.008983113.98
购买口罩与防护服的资金往来:
年月凭证号供应商名称摘要借方金额记季东东付江苏弗瑞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03江苏弗瑞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980000.00
-1465口罩款20%预付款_2020.03.26_-记季东东付江苏弗瑞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04江苏弗瑞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287000.00
-0005口罩费_2020.04.07_-记季东东付江苏弗瑞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04江苏弗瑞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960000.00
-0775口罩费_2020.04.24_-记季东东付江苏弗瑞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04江苏弗瑞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773000.00
-0780口罩费_2020.04.24_-记季东东付江苏弗瑞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04江苏弗瑞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0000.00
-1331口罩款_2020.04.30_-
小计10000000.00季东东付上海传奇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记
20204上海传奇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限公司协助施密茨采购劳保用品运费1640000.00
-0006
_2020.04.07_-
小计1640000.00
记 季东东付上海赞瑞实业有限公司代 Fire
20203上海赞瑞实业有限公司133600.00
-1754 Rescue 付防护服货款_2020.03.30_-记季东东付上海赞瑞实业有限公司样品运
20204上海赞瑞实业有限公司1350.00
-0008费_2020.04.07_-
小计134950.00
合计11774950.00
三个事项合计往来资金为人民币20758063.98元,已计提坏账18682257.58元,
16计提比例90%,公司将持续关注德国施密茨的经营情况,及时计提坏账准备。目前无法确定
是否存在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占用资金的情形。
二、董事马超、邓浩杰的回复内容
(1)的回复:
·预付款项履行的内部审批流程、款项支付安排、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制定了《采购及应付款内控制度》,其中第十一条对采购付款规定了如下的流程:由业务部门发起并经审核,再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再经财务部门审批,出纳会计再进行付款录入、审核、盖章等操作。
前述预付款项履行的内部审批流程、款项支付安排均符合公司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付款金额付款金额部门部门公司财务出纳结汇日期(欧元)(人民币元)申请审核审批审批付款处理
2018年9月
500000.003965000.00√√√√√√
3日
2018年9月
300000.002409090.00√√√√√√
17日
2018年11
331023.002609023.98√√√√√√
月30日
合计1131023.008983113.98------
在前述的采购事项中,合同约定的全部货款合计为1131023欧元,折算成人民币为8983113.98元,公司已全额支付。
·德国施密茨未交付货物的原因及公司已采取的措施
上述事情发生在马超、邓浩杰担任公司董事前,且二人未参与上述采购事宜,对相关情况不清楚,经向公司相关人员了解:2019年时告知产品未拿到 3C认证无法办理进口手续,在2021年7月催交货时,回复由于施密茨消防救援已经进入破产前的法院监管,已经无法给海伦哲发货。公司现在已采取的措施:安排相关人员沟通要求对方发货,并研究通过诉讼保障公司合法权益。
·根据公司会计账簿的记载,预付款项的最终流向为德国施密茨。未发现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占用资金的情形。
(2)的回复:
17·马超、邓浩杰当时未担任公司董事,未参与相关采购事项,经向经办人员
季东东进行核实,关于购买大量口罩及防护服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如下:2020年3月为欧洲疫情爆发时期,防疫物资紧缺。德国施密茨计划通过防疫物资的销售能够为其增加收益(防疫物资的主要销售对象为德国消防队和向施密茨家族请求协助的本地客户。为维护良好客户关系,确保消防队能够平价获得防疫物资,确保日常勤务工作不受影响。施密茨公司便开展了以口罩和防护服为主的防疫物资业务)。由于自身资金不足,德国施密茨通过自筹部分资金和海伦哲代付的方式采购防护服和口罩等防疫物资进行销售。
经核查,根据提供的报关单、合同、发货凭证,证明已经真实发货。
以下列示报关单、合同、发货凭证等(最后一批货于2020年7月份发货)厂家项目数量报关单号运单号
2020/4/2 赞瑞 防护服 800 件 223320200000426408 784PVG13340585
2020/5/27 赞瑞 防护服 10000 件 223320200000715653 784PVG12637586
2020/6/4 赞瑞 KN95 口罩 19.2 万只 223320200000749586 235PVG43554626
2020/6/6 赞瑞 KN95 口罩 5.8 万只 223320200000758174 235PVG43554700
2020/6/10 赞瑞 防护服 17616 件 223320200000780603 784PVG13981483
2020/7/12 赞瑞 防护服 4980 件 223320200000934894 020PVG52643334
2020/7/12 赞瑞 隔离服 4000 件 223320200000934861 020PVG52643312
2020/7/12 赞瑞 防护眼罩 4000 副 223320200000934878 020PVG52643364
2020/7/12 赞瑞 隔离帽和鞋套 4000 套 223320200000936439 020PVG52643301
2020/4/5 杭州余宏 外科口罩 96.6 万只 223320200000435649 018PVG90526575
2020/4/6 杭州余宏 外科口罩 5 万只 223320200000439097 176SHA19489890
2020/4/29 杭州余宏 外科口罩 100 万只 231720200170514487 880NKG36265762
2020/5/12 杭州余宏 外科口罩 100 万只 SASE20050009
2020/4/6 弗瑞仕 KN95 口罩 13 万只 223320200000452165 112PVG59301185
2020/4/13 弗瑞仕 KN95 口罩 10 万只 223320200000488113
2020/4/14 弗瑞仕 KN95 口罩 25.6 万只 223320200000508266 XUZ 7LMV902
2020/4/24 弗瑞仕 KN95 口罩 1.28 万只 223320200000552300 933PVG02069336
2020/5/15 弗瑞仕 KN95 口罩 5.12 万只 223320200000657605 020PVG52531054
2020/5/19 弗瑞仕 KN95 口罩 15.36 万只 223320200000680041 020PVG52532233
2020/5/21 弗瑞仕 KN95 口罩 12.48 万只 223320200000691399 020PVG52532395
2020/6/8 弗瑞仕 KN95 口罩 14.4 万只 223320200000776071 784PVG13981321
2020/6/8 弗瑞仕 KN95 口罩 15.6 万只 223320200000776068 784PVG13981343
·针对德国施密茨尚未归还借款的原因,马超、邓浩杰缺乏必要的核查手段,
18不清楚未归还借款的原因。
·马超、邓浩杰根据公司会计账簿的记载,未发现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占用资金的情形。
(3)的回复:
·与德国施密茨(包含子公司)的业务及资金往来的具体情况:
公司与德国施密茨(包含子公司)的业务及资金往来根据业务的性质通过其
他应收款、预付款项、应付账款和应收账款四个科目进行核算。截至目前各科目的往来余额明细如下:
科目余额(单位:人民币元)
其他应收款20679024.10
预付款项0.00
应付账款0.00
应收账款898395.40
A.对 HERMANN SCHMITZ GMBH 的其他应收款科目:
金额单位:元年月日凭证号摘要借方金额贷方金额余额金额
付 HERMANN SCHMITZ GMBH记
20180331货款,欧元150万,人民11770500.0011770500.00
-1475币11770500元记收预付消防指挥车的货款
201807317918600.003851900.00
-1388退回_2018.07.31_-
记 付 HERMANN SCHMITZ GMBH
201809306374090.0010225990.00
-0937消防车款_2018.09.30_-
付 HERMANN SCHMITZ GMBH记
20181130采购消防车费用2609023.9812835013.98
-1525
_2018.11.30_-记调整预付账款外币户汇兑
2018123135887.1912799126.79
-2287损益_2018.12.31_-
记 收 HERMANN SCHMITZ GMBH
201903293846300.008952826.79
-0795退款_2019.03.29_-记调整预付账款外币户汇兑
20191231113316.538839510.26
-2842损益_2019.12.31_-记
20200630根据汇率调整汇兑损益164563.849004074.10
-1583记代付的江苏弗瑞仕环保科
2020063010000000.0019004074.10
-1787技有限公司货款往来转入
19代付的上海传奇国际货物

20200630运输代理有限公司运输费1640000.0020644074.10
-1791往来转入记代付的上海赞瑞实业有限
20200630134950.0020779024.10
-1791公司货款往来转入记收代付的江苏弗瑞仕环保
20210831100000.0020679024.10
-1461科技有限公司退款
合计32693127.8212014103.7220679024.10
B.对 One Seven 公司的预付款项科目
金额单位:元年月日凭证号摘要借方金额贷方金额余额金额记 付 Oneseven(德国)备件货款_货款
20190430164839.640.00164839.64
-1284_2019.04.30_-记 付 Oneseven(德国)喷射系统进口增
2019063021747.830.00186587.47
-1438值税_进口增值税_2019.06.30_-记 付 Oneseven(德国)备件进口关税_
2019073130355.840.00216943.31
-1689关税_2019.07.31_-记 付 Oneseven(德国)备件进口增值税
2019073153274.500.00270217.81
-1690_进口增值税_2019.07.31_-记 付 Oneseven(德国)备件进口关税_
201908274010.890.00274228.70
-0629关税_2019.08.27_-记 付 Oneseven(德国)备件进口增值税
201908278543.200.00282771.90
-0630_进口增值税_2019.08.27_-记 付 Oneseven(德国)消防车系统货款
201908312799255.970.003082027.87
-1572_货款_2019.08.31_-记 付 Oneseven(德国)货款_货款
20190831388981.180.003471009.05
-1573_2019.08.31_-记 付 Oneseven(德国)货款_货款
2019083163435.430.003534444.48
-1574_2019.08.31_-记 付 Oneseven(德国)备件进口增值税
20190926291140.040.003825584.52
-0770_进口增值税_2019.09.26_-记 付 Oneseven(德国)备件进口关税_
20190926165891.760.003991476.28
-0771关税_2019.09.26_-记 付 Oneseven(德国)备件进口关税_
2019092686.000.003991562.28
-0773关税_2019.09.26_-记 付 Oneseven(德国)备件进口增值税
201909261401.530.003992963.81
-0775_进口增值税_2019.09.26_-记 付 Oneseven(德国)备件进口增值税
2019092618662.160.004011625.97
-0776_进口增值税_2019.09.26_-记 付 Oneseven(德国)备件进口关税_
201909267004.020.004018629.99
-0777关税_2019.09.26_-记
20191023购进口上装_货款_-0.002085557.651933072.34
-0189
20记
20191023购进口上装_关税_2019.10.23_-0.00165891.761767180.58
-0189
记购进口上装_进口增值税
201910230.00291140.041476040.54
-0189_2019.10.23_-记
20191023购进口上装_进口增值税_-0.0083565.531392475.01
-0242记
20191023购进口上装_关税_2019.10.23_-0.0034366.731358108.28
-0242记
20191023购进口上装_货款_2019.10.23_-0.00617224.33740883.95
-0242记 付 Oneseven(德国)进口关税_关税
2019103144515.680.00785399.63
-1433_2019.10.31_-记 付 Oneseven(德国)进口增值税_进
2019103178125.020.00863524.65
-1434口增值税_2019.10.31_-记 付 Oneseven(德国)进口关税_关税
2019103123544.560.00887069.21
-1458_2019.10.31_-记 付 Oneseven(德国)进口增值税_进
2019103141320.700.00928389.91
-1459口增值税_2019.10.31_-记 付 Oneseven(德国)消防车备件款_
20191226847308.820.001775698.73
-1489货款_2019.12.26_-
记 购 OS-5500 系统一套、用于格拉曼泰
20200131319049.040.002094747.77
-1602州消洗项目_货款_2020.01.31_-记
20200229购一七系统_关税_-0.0030634.582064113.19
-0466记
20200229购一七系统_货款_2020.02.29_-0.00444985.901619127.29
-0466
记购一七系统_进口增值税
202002290.0061384.391557742.90
-0466_2020.02.29_-记
20200229购一七系统_货款_-0.00554193.471003549.43
-0468记
20200229购一七系统_关税_2020.02.29_-0.0044515.68959033.75
-0468
记购一七系统_进口增值税
202002290.0078125.02880908.73
-0468_2020.02.29_-记 付 Oneseven(德国)货款_货款
20200229266074.540.001146983.27
-0525_2020.02.29_-记 付 Oneseven(德国)货款_货款
202003312070426.270.003217409.54
-1977_2020.03.31_-记 付 Oneseven(德国)进口关税_关税
202004091382.000.003218791.54
-0092_2020.04.09_-记 付 Oneseven(德国)备件进口增值税
202004093772.860.003222564.40
-0095_进口增值税_2020.04.09_-记 付 Oneseven(德国)备件进口增值税
2020042746961.830.003269526.23
-1050_进口增值税_2020.04.27_-
21记 付 Oneseven(德国)备件进口关税_
2020042726758.880.003296285.11
-1052关税_2020.04.27_-记 付 Oneseven(德国)消防车系统货款
202004301656555.390.004952840.50
-1626_货款_2020.04.30_-记 付 Oneseven(德国)进口增值税_进
20200630614196.090.005567036.59
-1105口增值税_2020.06.30_-记 付 Oneseven(德国)进口关税_关税
20200630349969.280.005917005.87
-1106_2020.06.30_-
记付海关国库德国一七系统关税_关
2020083123163.440.005940169.31
-1508税_2020.08.31_
记付海关国库德国一七系统增值税_
2020083140651.840.005980821.15
-1508进口增值税_2020.08.31_-记
20201218购德国一七系统13套_货款_-0.005974603.766217.39
-0654
记并账(附件见本月3177#凭证)_货款
202012310.006217.390.00
-3184_2020.12.31_-
合计10472406.2310472406.230.00
C.对 Schmitz Fire&Rescue GmbH 的应付账款科目
金额单位:元年月日凭证号摘要借方金额贷方金额余额金额
20200229记-0467购消防泵_货款_-0.00114490.12114490.12
付 Schmitz Fire&Rescue
2020 02 29 记-0526 GmbH 货款_货款 114490.12 0.00 0.00
_2020.02.29_-
合计114490.12114490.120.00
D.对 Schmitz Fire&Rescue GmbH 的应收账款科目
金额单位:元年月日凭证号摘要借方金额贷方金额余额金额
售 Schmitz Fire & Rescue
2021 02 28 记-0987 GmbH 消防车用举高喷射 898395.40 0.00 898395.40
装置_-
合计898395.400.00898395.40
·截至目前对德国施密茨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
项目说明所处行业消防车行业;
22截止2021年6月30日,总资产286.73万欧元,收入250.09万
主营业务经营情欧元,净利润-36.64万欧元,所有者权益24.09万欧元,经营活况,主要财务数动产生现金净流量-25.77万欧元,上年同期收入1199.5万欧元,据及其变动情况净利润-60.55万欧元。盈利能力下降幅度较大,此外现金流量紧张,业务拓展不顺,因此存在较大经营不确定风险;
1、人民币898.30万元账龄2-3年;2、人民币1169.60万元账
往来账龄
龄1-2年;3、人民币89.84万元账龄1年以内;
计提坏账准备计提坏账准备人民币1870.02万元;
鉴于德国施密茨经营情况出现不良情况经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出
于谨慎性原则计提坏帐准备,该坏账计提合理、充分。公司将持坏账准备计提是续关注德国施密茨的经营情况和对其长期股权投资存在的减值可
否合理、充分能性,采用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等各种措施以维护公司权益,并做好相应信息披露。
·经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相关内容未发现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
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占用资金的情形。
4.请你公司全体董事认真核实上述举报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督促公司按
照规则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董事金诗玮、薄晓明、董戴、童小民、张伏波、黄华敏、杜民回复: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公司治理和内部规范运营,也尽全力在追查公司所涉财务违规等事项,以使公司能够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和规范治理。
董事马超、邓浩杰回复:
公司董事马超、邓浩杰高度重视公司治理和内部规范运作,会继续搜集材料,认真核实上述事项,并督促公司按照规则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说明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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