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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88208股票简称:道通科技公告编号:2021-053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31000.00万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31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5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18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1875.06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9924.94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2月10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2月10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19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
1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根据《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公司在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结合经营发展规划,把握车行业变革的机遇,同时也为了支撑研发成果快速落地,公司拟将“道通科技西安西北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道通科技西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道通科技新能源产品研发项目”,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项目名称实施主体(万元)金额(万元)
道通科技西安研发中西安道通科技有限公司34265.4434265.44心建设项目
道通科技新能源产品深圳市道通合创新能源21344.2021344.20研发项目有限公司
汽车智能诊断云服务西安道通科技有限公司9390.989390.98平台建设项目
合计-65000.6265000.62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43)。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31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
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
2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使用31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资金管理行为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并使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31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3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
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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