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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洲交通:五洲交通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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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洲交通:五洲交通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争强好胜 发表于 2021-10-27 00:00:00 浏览:  687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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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68证券简称:五洲交通公告编号:2021-036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0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15-1号现代国际大厦28楼公司第二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59513746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52.8714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1人,持有(代表)股份595137464股,占截止出席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0月19日)公司总股份1125632068股的52.8714%。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2人代表股份56628578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0月19日)公司总股份1125632068股的50.308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持有(代表)股份28851682股,占截止出席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0月19日)公司总股份1125632068股的2.5632%。
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黄夏、覃锦律师出席会议进行见证。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周异助董事长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10名董事、6名监事列席了会议。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10人,杨旭东、韩钢董事因其他公务无法参加本次大会,特此请假;
2、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6人;
3、董事会秘书黄英强先生出席本次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向广西交通投资
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2亿元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84757302 99.9667 61500 0.0333 0 0.0000关联方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2、议案名称: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595075964 99.9896 61500 0.0104 0 0.0000
3、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年
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595075964 99.9896 61500 0.0104 0 0.0000
4、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目标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595075964 99.9896 61500 0.0104 0 0.0000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为全资子公2879018299.7868615000.213200
司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向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2亿元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拟注册发行2879018299.7868615000.213200
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3关于续聘容诚会2879018299.7868615000.213200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4关于调整公司2879018299.7868615000.213200
“十四五”发展规划目标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
律师:黄夏、覃锦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关于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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