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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特维: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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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特维: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丹桂飘香 发表于 2021-10-28 00:00:00 浏览:  630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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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16证券简称:奥特维公告编号:2021-072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东减持股
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股东无锡市华信安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华信”)及其一致行动人林健先生持有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0511458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65%。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无锡华信及其一致行动人林健先生拟在本减持计划披露的减持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296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3%。无锡华信及其一致行动人林健先生减持比例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有关规定,在3个月内(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即减持数量不得超过98670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即减持数量不得超过1973400股。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无锡华信及其一致行动人林健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持股数量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无锡华信安 5%以上第一 IPO 前取得:10511458
1051145810.65%
全设备股份大股东股
1有限公司、林健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股东名称持股比例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
第一组无锡华信安全设备股1051145810.65%林健持有公司股东无锡
份有限公司、林健华信38.31%的股权,是无锡华信的第一大股东,并担任无锡华信董事。因此,林健及其控制的无锡华信对公司合计可支配表决权比例为
10.65%
合计1051145810.65%—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减持数量减持价格区间前期减持计划股东名称减持比例减持期间
(股)(元/股)披露日期
无锡华信安27509312.79%2021/7/11~125.06-257.642021年7月06全设备股份2021/10/25日
有限公司、林健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计划减股东名计划减竞价交易减持合理拟减持股拟减持持数量减持方式称持比例减持期间价格区间份来源原因
(股)
2无锡华 不超 不超 竞价交易减 2021/11/1 按市场价 IPO前取 自身资
信安全过:过:3%持,不超过:8~格得金需求设备股29601986700股2022/2/14份有限00股大宗交易减
公司、持,不超过:
林健1973400股注:竞价交易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
2021年11月18日至2022年2月14日);大宗交易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1年11月2日至2022年1月30日)减持数量不超过1973400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无锡华信的持股意向及减持计划承诺:
A、本企业/本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企业/本人出具的各项
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B、本企业/本人若拟减持公司股票,将在减持前 2 个交易日向公司报告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减持计划。该等减持将于减持计划公告后6个月内通过相关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依法进行。
C、本企业/本人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时,将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证发[2019]2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依法公告具体减持计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D、若本企业/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3E、如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股东股份减持安排颁布新的规定或对上述减持
意向提出不同意见的,本企业/本人同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规定或意见对股份减持相关承诺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若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购回违反本承诺减持的股票;如本人因上述减持获得收益,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同时,本人将承担由此可能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是√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是√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股东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股东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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