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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52证券简称:浙江广厦公告编号:临2021-084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为广厦建设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厦建设”)相关融资提供担保。现将广厦建设在中国工商银行西湖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贵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农商行”)及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商银行”)的相关担保情况披露如下: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一)审议情况
2019年4月25日、2019年5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2020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授权公司在35000万元的额度范围内为广厦建设的融资提供担保,具体详见2019年4月29日、2019年5月21日披露的《关于2019-2020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年6月11日、2020年6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2021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授权公司在25000万元的额度范围内为广厦建设的融资提供担保,具体详见2020年6月13日、2020年6月29日披露的《关于2020-2021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相关担保事项的进展情况
1、广厦建设在工商银行的债务纠纷
因广厦建设在工商银行的债务未及时偿还,工商银行于2021年4月1日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起诉,4月9日上城区法院已受理,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担保事项涉及诉讼的公告》。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已完成调解结案,公司将继续关注该笔逾期担保的化解情况。
2、广厦建设在贵阳农商行的融资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与债权人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筑农商(悦秀支行)2020年最保贷字03001号),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20年3月
12日至2022年3月11日期间在人民币12800万元的最高余额内,债务人与
债权人基于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权。2021年4月,广厦建设与贵阳农商行签订了两份《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协议》,协议金额分别为4809.50万元、1050.00万元,公司为广厦建设前述融资提供保证担保。截止本公告日,广厦建设的上述融资已逾期。
3、广厦建设在晋商银行的融资
公司于2020年12月27日为广厦建设在晋商银行的8000万元的融资提供保证担保。截止本公告日,该笔融资中的1500万元已逾期,剩余的6500万元将于2021年12月7日到期,公司将持续关注前述融资的偿付情况。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广厦建设
2、注册地点:浙江省东阳市白云街道望江北路24号二楼
3、法定代表人:杜忠潭
4、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一级等。
5、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
科目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1年6月30日(未审计)
资产总额1512916.871491293.91
负债总额777959.24742344.69
净资产734957.64748949.21
科目2020年2021年1-6月营业收入1194380.72584358.48
净利润9678.1815666.36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实际控制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为本公司关联法人。三、截止公告日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约17.22亿元融资(根据现有资料估算的风险敞口,不代表最终确定金额)提供担保,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94%;其中为广厦建设约1.79亿元融资提供担保,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29%。公司逾期担保金额约为4.36亿元(根据现有资料估算的风险敞口,不代表最终确定金额;含本次)。
四、可能产生的影响
如各方无法就上述逾期的最终解决方案达成一致,公司将存在承担担保责任的风险。
五、后续安排
1、在各方的支持下,公司持续推动存量担保问题的化解工作,存单质押担
保工作及部分涉诉担保问题的化解均已取得较大进展,担保风险敞口整体出现下降趋势。但在目前的宏观环境下,所有担保问题的化解无法一蹴而就,公司将在优先解决存单质押问题及涉诉担保的前提下,继续积极与各方沟通,督促债务人履行相关义务,同时也争取相关部门及单位的支持和理解,为公司担保问题的最终化解赢得时间及空间。
2、广厦建设的控股股东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实控人均已向公司出具
书面承诺,如后期各方无法达成妥善处理,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其承担。
3、公司一直在积极关注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的资信、经营情况,做好存量
担保的风险管控;同时根据可能遭受的损失情况积极应对,适时启动法律程序,尽最大可能减少公司损失。
上述事项目前暂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督促各方与债权人进行多渠道的沟通,力争尽快达成妥善处理方案;同时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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