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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准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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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准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万家灯火 发表于 2021-10-29 00:00:00 浏览:  63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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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法律、法规以及《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后,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是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业务需要,丰富公司上下游产业链布局,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三、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温延培先生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能力和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惩戒;本次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温延培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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