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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北人
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北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江苏北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将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如下:
一、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11月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22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934 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11734万股。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于2019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锁定期为公司首发前,相关股东最后一次增资入股公司工商变更登记之日(2018年11月9日)起36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55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4.6872%,
股东数量为4名,自2021年11月9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对其所持股份承诺如下:
(一)股东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1、本承诺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5270808股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承诺人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和最后一次增
资入股发行人工商变更登记之日(2018年11月9日)起36个月孰长为限,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351387股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股东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重元贰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承诺:
1、本承诺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80000股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承诺人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和最后一次增
资入股发行人工商变更登记之日(2018年11月9日)起36个月孰长为限,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3148613股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三)股东苏州工业园区原点正则贰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1、本承诺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2100000股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承诺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100000股股份(2018年9月25日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振友处受让),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承诺人所持发行人
100000股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3、本承诺人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和最后一次增资入股发行人工商变更登记之日(2018年11月9日)起36个月孰长为限,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1000000股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四)股东上海道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承诺:
1、本承诺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1000000股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承诺人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和最后一次增
资入股发行人工商变更登记之日(2018年11月9日)起36个月孰长为限,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1000000股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以上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5500000股,为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为公司首发前,相关股东最后一次增资入股公司工商变更登记之日(2018年11月9日)起36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1月9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持有限售股持有限售股本次上市流剩余限售股序号股东名称占公司总股备注数量(股)通数(股)数量(股)
本比例(%)中新苏州工业
1园区创业投资3513870.29953513870
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重元贰号
2股权投资基金31486132.683331486130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工业园区
311000000.93741000000100000注1
原点正则贰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道铭投资
410000000.852210000000
控股有限公司
合计56000004.77255500000100000注1:苏州工业园区原点正则贰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100000股限售股数量在《招股书》中承诺,该部分受让取得的公司股份,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2018年9月25日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振友处受让)为限锁定所致。承诺内容详见本公告“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限售股类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限售期(月)自2018年11月9
1首发限售股5500000日起36个月
合计5500000-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一)江苏北人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
(二)江苏北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三)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江苏北人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
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江苏北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方磊曹飞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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