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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ST 大洲 公告编号:临 2021-116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1年11月2日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2195.00万股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
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11月2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
(一)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
(二)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三)授出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42.19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81406.40万股的3%。其中首次授予2195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70%;预留247.19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30%,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0.12%。(四)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占授予限制占本计划公序号姓名职务性股票数量性股票总数告日股本总(万股)的比例额的比例
1韩东丰董事长80032.76%0.98%
2马鸿瀚副董事长、总经理42017.20%0.52%
3王晓宁董事、副总经理36014.74%0.44%
4何妮副总经理1004.09%0.12%
5孟宪伟副总经理1004.09%0.12%
6刘靖宇副总经理803.28%0.10%
7任春雨董事会秘书1004.09%0.12%
中层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
2359.62%0.29%
他核心人员(7人)
预留247.1910.12%0.30%
合计2442.19100.00%3.0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
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五)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完成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次解除限售。第一次解除限售期为限售期满后
第一年,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除限售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40%,第二次解
除限售期为限售期满后第二年,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除限售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第三次解除限售期为限售期满后第三年,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除限售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2021年授予,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与首次授予一致;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2022年授予,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安排时间如下: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自相应的授予完成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24个月内分两次解除限售。第一次解除限售期为限售期满后第一年,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除限售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0%;第二次解除限售期为限售期满后的第二年,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除限售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0%。
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过户后享有该等股票的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2、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安排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4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3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3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交易日当日止
(六)本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达到下述业绩考核指标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锁:
业绩考核指标业绩考核具体目标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解锁比例
(X) (单位:万元)
首次授予限制 以 2020 年净利润为 X≥10860 100%
性股票第一个基数,2021年净利解除限售期 润的增长额 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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