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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熙生物: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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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熙生物: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半杯茶 发表于 2021-11-2 00:00:00 浏览:  53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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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针对第一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我们认为:
1、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1年11月1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次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
3、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4、公司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激励对象有关
任职资格的规定,预留授予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章程》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的规定,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
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1年11月1日,同意以11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33名激励对象授予96万股限制性股票。
(以下无正文)2021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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