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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43 证券简称:慈文传媒 编号:2018-030
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公告
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和相应的整改措施(一)2015 年 9 月 2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2015 年 9 月 2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向公司下发《关于对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5】第 415 号),就公司停牌事项进行了问询。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9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报送了《关于对深交所中小板关注函的回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2016 年 12 月 12 日,浙江证监局《关于对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6 年 12 月 1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本公告中称“浙江证监局”)向公司下发了《关于对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2016】36 号),就信息披露相关问题指出需要改正的方面。
公司董事会对《决定书》提出的相关信息披露问题高度重视,针对上述问题认真进行了核查、分析和整改,按照《决定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整改报告,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会组织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控制度的学习,公司管理层将继续加强对信息披露等方面的管理,保证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2016 年 12 月 12 日,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关注函》2016 年 12 月 12 日,浙江证监局向公司下发了《上市公司监管关注函》(【2016】
136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指出了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财务方面、公司治理方面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方面存在的问题。
公司收到《关注函》后,高度重视《关注函》中指出的问题,按照《关注函》的要求,在信息披露管理流程、财务制度管理、公司治理、内幕信息登记人管理等方面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积极落实了整改,并向浙江证监局报送了整改报告。
(四)2016 年 12 月 22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未及时披露合同的监管函》2016 年 12 月 22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向公司下发了《关于对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未及时披露合同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6】第 203 号),指出了公司合同相关信息披露滞后的问题。
公司在收到监管函后高度重视相关问题,组织相关责任人认真学习了《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落实改进后续工作管理。(五)2017 年 1 月 12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2017 年 1 月 12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向公司下发了《关于对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 10 号),对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变动表示关注。
公司按照关注函的要求,积极落实离任董事及高管的工作交接,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内无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16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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