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538|回复: 0

南华生物: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复制链接]

南华生物: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土星 发表于 2021-11-5 00:00:00 浏览:  53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南华生物
股票代码:000504
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庆信三威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加州城市花园7幢3-1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加州城市花园7幢3-1
联系电话:023-88060163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1年11月4日
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公司章程》/《合伙协议》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华生物”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2目录
释义....................................................4
第一章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二章权益变动的目的............................................6
第三章权益变动方式.............................................6
第四章前六个月内买卖南华生物股票的情况...................................7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南华生物股票的行为。.......................................7
第五章其他重大事项.............................................7
第六章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8
第七章备查文件...............................................9
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表..........................................10
3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重庆信三威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上市公司指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本报告书告书》
股份转让协议指《关于南华生物的股票转让协议》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元指人民币元
4第一章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重庆信三威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2、执行事务合伙人:黄志梅
3、设立日期:2014年4月30日
4、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加州城市花园7幢3-1
5、合伙期限:2014年4月30日至永久
6、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7、主要经营范围:利用自有资金从事投资业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以上三项范围不得从事银行、证券、保险等需要取得许可或审批的金融业务);商务信息咨询;企业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2304805887M
9、主要合伙人名称及出资情况:
名称出资比例
黄志梅50%
万霞50%
合计100%
10、通讯方式: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加州城市花园7幢3-1
11、联系电话:023-8806016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合伙人基本情况其他国家在其他公长期居在本公司姓名性别国籍或地区居司兼职情住地任职情况留权况中国大普通合伙黄志梅女中国无无陆人中国大有限合伙万霞女中国无无陆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5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章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是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管理人发起设立的重庆信三威
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昌盛二号私募基金基于资产配置的考虑。
二、未来十二个月持股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继续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可能性,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章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300221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63565%,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2021年10月14日至2021年11月4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共计144435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3568%。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减持均价减持数量减持比例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元/股)(股)(%)
重庆信三威投大宗交易2021.10.1416.9836101301.158686资咨询中心(有大宗交易2021.10.2016.7376679402.46103限合伙)-昌盛大宗交易2021.10.2917.0022362350.71772
二号私募基金大宗交易2021.11.0416.009292620.29825
合计144435674.63568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占总股占总股数量(股)本比例数量(股)本比例
(%)(%)重庆信三威投
资咨询中心合计持有股份300221629.63565155785954.99997(有限合伙)-其中:
昌盛二号私募无限售条件300221629.63565155785954.99997基金股份有限售条件0000股份
第四章前六个月内买卖南华生物股票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南华生物股票的行为。
第五章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7第六章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重庆信三威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章):黄志梅
2021年11月4日
8第七章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合伙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其他备查文件。
9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表基本情况长沙市高新区岳麓西大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上市公司名称上市公司所在地道1698号麓谷科技创新公司
创业园 B1栋 3楼股票简称南华生物股票代码000504信息披露义务人名重庆信三威投资咨询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注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称心(有限合伙)册地加州城市花园7幢3-1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减少√有□有无一致行动人
量变化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无√□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否√否√大股东控制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
易√
执行法院裁定□
协议转让□
继承□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赠与□
间接方式转让□
其他□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持股数量:30022162股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比例:9.63565%
变动数量:14443567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后数量:15578595股变动比例变动比例:4.63568%
变动后比例:4.99997%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是□否□不排除√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是□
公司股票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不适用):
是□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否□股东权益的问题
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是□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否□利益的其他情形不适用√
10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
重庆信三威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章):黄志梅
日期:2021年11月4日
11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5-11-3 01:25 , Processed in 0.172267 second(s), 50 queries .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