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594|回复: 0

*ST恒康:管理人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复制链接]

*ST恒康:管理人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彼岸花开 发表于 2021-11-9 00:00:00 浏览:  594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ST 恒康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1-103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康医疗”或“公司”)于近日收
到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辽宁省高院”)送达的案号为(2021)辽民
终1418号民事判决书,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案件的进展情况
上诉人(原审被告):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代表人: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原审被告:大连辽渔医院
上诉人恒康医疗因与被上诉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原审被告大连辽渔医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辽02民初1209号民事判决,向辽宁省高院提起上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 4 月 27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辽宁省高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
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5940元,由恒康医疗负担。
二、该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本金部分公司2020年度已计提预计负债4800万元,利息部分将会对本期利润产生影响。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已就该笔债权在重整程序中进行申报。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是否有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次公告前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
1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讼、仲裁事项。
四、备查文件
1、辽宁省高院(2021)辽民终1418号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2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5-5-30 08:51 , Processed in 0.164072 second(s), 50 queries .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