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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象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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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象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久遇 发表于 2021-11-11 00:00:00 浏览:  41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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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95证券简称:双象股份公告编号:2021-026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1年11月8日、11月9日、11月1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
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
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近期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有投资者提问,我公司PMMA产品是否替代PVDF应用于锂电池涂覆隔膜。公司光学级PMMA产品主要可应用于液晶显示屏、LED照明、汽车尾灯、仪表盘、光学玻璃、光学纤维、太阳能光伏电池、防弹玻璃、
飞机座舱玻璃、医用高分子材料、军用光学设备、高铁车窗、警用盾
牌、高端潜水镜、高档容器包装等领域。公司光学级PMMA产品目前尚
1未应用于锂电池涂覆隔膜。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
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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