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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泰胜风能股票代码:300129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金山区卫清东路1988号)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募集说
明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公司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1-1-1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有关风险因素的章节。
一、风电行业政策及业绩波动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陆上、海上风电装备(包括风电塔架、导管架、管桩等)和海洋工程装备的制造和销售,主要产品为自主品牌的风电塔架(包括陆上风电塔架、海上风电塔架)、海上风电导管架、海上风电管桩、海上升压站平台等。上述风电类产品的销售规模与风电整机制造企业景气度以及风电行业的发展息息相关。受全球经济发展情况及各国风电产业政策调整影响,全球风电整机的新增装机容量会随之波动。
近年来,国内风力发电行业高速发展,很大程度上受益于国家对风电行业在上网电价保护、强制并网、强制购电以及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的大力支持。但随着风电行业的快速发展和技术的日益成熟,前述鼓励政策正逐渐减少。对于陆上风电项目,2019年5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882号),下调了 2020 年 I~Ⅳ类资源区符合规划、纳入财政补贴年度规模管理的新核准陆上风电指导价;通知同时指出,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新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全面实现平价上网,国家不再补贴。对于海上风电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及对应官方解读,按规定完成核准(备案)并于2021年12月31日前全部机组完成并网的存量海上风力发电和太阳能光热发电项目,按相应价格政策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新增海上风电和光热项目不再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由地方按照实际情况予以支持。
报告期内,受到上述政策影响,风电投资者一般在补贴退坡前集中对风电场进行建设,导致行业迎来“抢装潮”,2018年至2020年及2021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47252.62万元、221902.58万元、360396.85万元及234417.10万元,2018年至2020年年复合增长率56.44%,总体增长较快。但在补贴退坡后,风电投资者需重
1-1-2新对风电场建设项目进行收益测算与投资决策,其中海上风电场建设项目还需结合地
方补贴政策进行综合研判,或将导致短期内市场需求有所下滑,进而影响相关制造企业的经济效益。公司作为风电设备制造商,收入和利润在短期内都将受到上述政策调整的影响。
二、部分土地及房产存在权属瑕疵及风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子公司阿勒泰泰胜及吐鲁番泰胜拥有的2宗土地使用权尚未取得产权证书,原因为当地主管机关要求土地及地上房产统一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而相应土地上的在建项目未建设完成。阿勒泰泰胜及吐鲁番泰胜在该2宗土地上的建设项目超出了相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工及竣工期限,存在被相应国土主管部门要求支付违约金的风险;其中,吐鲁番泰胜在相应宗地上的建设项目尚未开工,存在被认定为闲置土地、缴纳土地闲置费以及被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法律风险。
同时,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正在使用的部分房产尚未取得相应产权证书,其中部分无证房产用于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公司及子公司未取得产权证书的房屋共69处,其中1处已经完成竣工验收手续,正在办理权属证书,预计取得权属证书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10处房屋已取得部分建设手续,正在办理剩余所需建设手续,该等房屋占公司全部房产面积的比例为20.90%,该等房屋尚未组织竣工验收即交付使用,存在被主管机关责令改正及处以罚款的法律风险;58处尚未取得任何建设手续,该等房屋占公司全部房产面积的比例为16.12%,该等房屋存在被主管机关限期拆除的风险,公司及相应子公司存在被主管机关处以罚款的法律风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因上述事项受到主管机关的处罚,无证土地的主管部门已出具合规情况说明,大部分无证房产当地主管部门已出具不存在被拆除风险的证明及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的证明。虽然公司及相关子公司正在积极办理相关产权登记手续,但仍存在因产权手续不完善而导致无法办理相关权属证书的风险。若最终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因该等无证土地、房产被政府主管部门处罚或相关资产被责令收
回、拆除或停止使用,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1-1-3三、应收账款信用损失风险
随着业务规模迅速扩大,公司应收款项规模也不断增长,2018年末、2019年末、
2020年末及2021年9月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66722.38万元、80372.64万元、
136389.66万元和149375.48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9.28%、18.80%、28.10%
和27.18%。公司应收款项金额较大的原因是公司境内客户主要为大型风力发电运营商,客户付款周期较长。虽然上述企业规模较大、信用较好,应收款项不可收回的可能性较小,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提升、“抢装潮”结束后应收账款回款周期有所延长等原因,未来仍可能出现呆账、坏账风险,或由于付款周期延长而带来资金成本增加,从而对公司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四、存货余额较大和减值风险
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等构成,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报告期各期末的存货增长较快,各期末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77930.63万元、
93768.24万元、101198.32万元和165307.73万元,占当期末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33.62%、29.58%、26.74%和37.34%。公司各期末存货金额较大符合行业特点和公司的经营模式。未来,若公司由于客户项目变更或取消等原因导致库存产品滞销,公司的存货可能会发生减值,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五、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钢材。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较高,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将直接影响公司的毛利率水平。若未来主要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上涨,将直接影响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成本、销售价格及毛利率等,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出现波动。
1-1-4目录
声明....................................................1
重大事项提示................................................2
一、风电行业政策及业绩波动风险.......................................2
二、部分土地及房产存在权属瑕疵及风险....................................3
三、应收账款信用损失风险..........................................4
四、存货余额较大和减值风险.........................................4
五、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4
目录....................................................5
释义....................................................8
第一节公司基本情况............................................12
一、公司基本情况.............................................12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13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18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36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62
六、未决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情况.....................................64
七、财务性投资..............................................68
第二节本次发行概要............................................73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73
二、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关系........................................76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概要......................................77
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78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79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79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80
第三节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81
一、基本信息...............................................81
1-1-5二、发行对象对外投资及业务情况.................................81
三、本次发行后,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情况.........................82
四、本次发行募集说明书披露前12个月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85
五、本次认购资金来源及相关承诺......................................86
六、认购对象在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内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情况..........................87
第四节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摘要....................................88
一、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88
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90
第五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97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97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97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分析...........................99
第六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100
一、公司业务、章程、股东结构和高管人员结构变化.............................100
二、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101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
变化情况................................................101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金、资产占用和关联担保的情形.........................102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102
第七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103
一、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稳定性及未来发展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103
二、可能导致本次发行失败的因素.....................................108
三、股票价格波动风险..........................................108
第八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109
一、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109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114
三、保荐机构声明............................................115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118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119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120
1-1-6六、发行人董事会声明.....................................121
附件: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专利权.....................................124
1-1-7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般词汇,术语泰胜风能/公司/发行人/上市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指
公司票代码:300129
泰胜有限指上海泰胜电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系泰胜风能前身凯得投控指广州凯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开发区控股指广州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区管委会指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超过50%(不含50%)的境内下属公司,控股子公司指或持股比例虽未超过50%,但发行人对其具有控制权,并被纳入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境内下属公司
东台泰胜指上海泰胜(东台)电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包头泰胜指包头泰胜风能装备有限公司南通泰胜蓝岛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原名称为:南通蓝岛海洋工泰胜蓝岛/蓝岛海工指程有限公司、南通蓝岛来福士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新疆泰胜指新疆泰胜风能装备有限公司呼伦贝尔泰胜指呼伦贝尔泰胜电力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巴里坤泰胜指巴里坤泰胜新能源有限公司
泰胜风能技术指泰胜风能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泰胜风电技术指上海泰胜风电技术有限公司阿勒泰泰胜指阿勒泰泰胜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吉木乃泰胜指吉木乃泰胜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木垒新能源指木垒泰胜新能源有限公司木垒风能指木垒泰胜风能装备有限公司吐鲁番新能源指吐鲁番泰胜新能源有限公司吐鲁番泰胜指吐鲁番泰胜风能装备有限公司玉环泰胜指玉环泰胜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北京泰胜指泰胜风能(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山东风华指山东风华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阜新泰胜指阜新泰胜风能装备销售有限公司阜新泰胜新能源指阜新泰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新巴尔虎左旗泰胜指泰胜风能(新巴尔虎左旗)新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1-8嵩县泰胜指泰胜风能(嵩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朔州泰胜指朔州泰胜风能装备有限公司
珠海泰胜指泰胜华南(珠海)风能设备有限公司浙江泰胜指浙江泰胜风能设备有限公司大庆泰胜指大庆泰胜风能装备有限公司
加拿大泰胜新能源有限公司(TSP Renewable Energy (Canada)加拿大泰胜指Corporation)
泰胜加拿大塔架公司 指 泰胜加拿大塔架有限公司(TSP Canada Towers Inc.)昌力科技指江苏昌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丰年君盛指宁波丰年君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东泰胜指广东泰胜风电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10月注销)
内蒙古泰胜指内蒙古泰胜新能源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3月注销)
穗恒运 A 指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穗开电业指广州穗开电业有限公司
天顺风能指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天能重工指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大金重工指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通裕重工指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日月股份指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海力风电指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风科技指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Vestas Wind System A/S 集团,系全球领先的风力发电机及风Vestas、维斯塔斯 指能解决方案提供商
株式会社日立制作所,系总部位于日本的全球500强综合跨国日立指集团
中金公司、保荐机构、保荐人指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工商局指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发改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信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A股 指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报告期/本募集说明书期/报告
指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1-9月期各期/最近三年一期
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报告期各期末指
2021年9月30日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1-1-9根据《股份转让协议》,转让方柳志成、黄京明、张锦楠、张本次协议转让指福林及股东张舒啸向凯得投控转让泰胜风能36033927股(占泰胜风能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5.011%)股份的行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泰胜风能拟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向凯得投控发行股
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指份,不超过发行前 A股股票的 30%之行为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定价基准日指
行 A 股股票定价基准日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发行 A 股股票登记至发行对象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立发行日指的股票账户之日股东大会指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指发行人董事会发行人制定并不时修订的《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公司章程》指程》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
《创业板上市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
《注册办法》指《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安全生产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审核问答》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本募集说明书指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元、千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专业词汇,术语利用风力带动风机叶片旋转,将风能转化为机械能源,然后再风力发电、风电指转变成电力的发电过程
可进行风能资源开发利用的场地、区域或范围,由多台风力发风电场指电机组构成装机容量指实际安装的发电机组额定有功功率的总和
功率单位,1GW(吉瓦)等于 1000MW(兆瓦),等于GW、吉瓦 指
1000000KW(千瓦)
MW、兆瓦 指 功率单位,1MW(兆瓦)等于 1000KW(千瓦)Global Wind Energy Council,即全球风能协会。于 2005年初成GWEC、全球风能协会 指立,旨在推动风能成为全球一种重要的能源Chinese Wind Energy Association,即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CWEA、中国风能协会 指 专业委员会中国风能协会,成立于 1981 年,旨在促进我国风能技术的进步,推动风能产业的发展又称风机,将气流的动能转化为机械能,并连接带动发电机发风力发电机指电的装置
1-1-10作为风电机组和基础间的连接构件,传递上部数百吨重的风电
风电塔筒、塔架指机组重量。其内部有爬梯、电缆梯、平台等内件结构,以供风电机组的运营及维护使用
海上风电设备的支撑基础,其上端与风电塔筒连接,下端深入管桩指数十米深的海床地基中,用以支撑和固定海上的风电塔筒以及风电机组
海上风电设备的组合式支撑基础,由上部钢制桁架与下部多根导管架指细桩组配而成,上端与风电塔筒相连、下端嵌入海床地基中,起到连接和支撑作用
应用于陆上风电,位于塔架下部,上部联接塔架、下部联接地基础环指基的部分
指使塔架上下段之间及塔架与风机之间相互连接的部件,法兰法兰指上带孔,螺栓使两法兰紧连确定制作某个设备或产品所需的材料形状、数量或质量后,从下料指整个或整批材料中取下一定形状、数量或质量的材料的操作过程
根据设计或工艺需要,在焊件的待焊接部位加工成一定几何形坡口指状的沟槽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1-1-11第一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中文名称: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Shanghai Taisheng Wind Power Equipment Co. Ltd.法定代表人:张福林
注册资本:719153256元
总股本:719153256股
成立日期:2001年4月13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卫清东路19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卫清东路1988号
邮政编码:201508
董事会秘书:陈杰
联系方式:021-57243692
传真号码:021-57243692
公司网址:http://www.shtsp.com/
公司股票上市地:深交所创业板
公司简称:泰胜风能
公司代码:30012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0327821X9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设备,钢结构,化工设备制造安装,各类海洋工程设备、设施、平台的设计、建造、组装、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风力发电设备、辅件、零件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12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的股本结构
1、公司股本结构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719153256股,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份类别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4177509819.71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14177509819.71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14177509819.71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57737815880.29
1、人民币普通股57737815880.29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719153256100.00
2、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根据2021年9月3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前N名明细数据表》及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截至 2021年9月30日,泰胜风能的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1-1-13质押股份质押股份占质押占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股)持股比例(%)数量(股)所持有股份的总股本的
(注)比例比例
1柳志成581586228.09无--
2黄京明519664567.23无--
3窦建荣199898192.78无--
4张锦楠178843622.49无--
5夏权光176739022.46无--
6张福林142162721.98无--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南方兴润价值一
799690001.39无--
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刘文洋69930010.97无--
宁波丰年君盛投资合
958450000.81无--
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
10年君悦投资合伙企业54778500.76无--(有限合伙)
合计20817428428.95
注: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载明截至2021年9月30日泰胜风能前十大股东所持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情况。
公司前十大股东中,柳志成、黄京明、夏权光、张福林、张锦楠五人组成的一致行动人团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宁波丰年君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年君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同一控制下的关联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宁波丰年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丰年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唯一股东为丰年永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除前述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外,公司前十大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3、本次协议转让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后的股权结构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的总股本为719153256股,柳志成、黄京明、夏权光、张福林、张锦楠五人组成的一致行动人团队合计持有公司22.23%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2021年7月23日,凯得投控与柳志成、黄京明、张锦楠、张福林、张舒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以每股15.00元的价格受让柳志成持有的
14539655股普通股、黄京明持有的12991614股普通股、张锦楠持有的4471090股
普通股、张福林持有的3554068股普通股、张舒啸持有的477500股普通股,合计约
1-1-14占泰胜风能已发行普通股总股本的5.011%。2021年7月23日,凯得投控与泰胜风能签
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5.01元/股的价格认购泰胜风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15745976 股。上述股份转让交割的先决条件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注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A 股股票数量为
215745976股,假设自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起至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总股本未发生变化、且本次发行股数未发生变化,则本次股份转让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交易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934899232股,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凯得投控,实际控制人将由柳志成、黄京明、夏权光、张福林、张锦楠五人组成的一致行动人团队变更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本次协议转让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本次协议转让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序号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股)占比(%)
1柳志成581586228.09
2黄京明519664567.23
3窦建荣199898192.78
4张锦楠178843622.49
5夏权光176739022.46
6张福林142162721.98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兴润价
799690001.39
值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刘文洋69930010.97宁波丰年君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958450000.81
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年君悦投资合
1054778500.76
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20817428428.95
注:上表为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本次协议转让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序号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股)占比(%)
1凯得投控25177990326.93
2柳志成436189674.67
3黄京明389748424.17
1-1-15本次协议转让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
序号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股)占比(%)
4窦建荣199898192.14
5夏权光176739021.89
6张锦楠134132721.43
7张福林106622041.14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兴润价
899690001.07
值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刘文洋69930010.75
宁波丰年君盛投资合伙企业
1058450000.63(有限合伙)
合计41891991044.81
注:上表为按照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计算所得结果。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柳志成、黄京明、夏权光、张福林、张锦楠五人组成的一致行动人团队。
本次协议转让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凯得投控,实际控制人将由柳志成、黄京明、夏权光、张福林、张锦楠五人组成的一致行动人团队变更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本次协议转让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股权控制关系图如下: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
90%10%
广州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
广州凯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控股股东。
1-1-16本次协议转让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凯得投控。
凯得投控成立于2015年5月29日;注册资本为7195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为 91440101331503120B;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地址为广
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60号开发区控股中心2604、2605、2606、2607单元;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具体经营项目以金融管理部门核发批文为准);创业投资;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风险投资。
凯得投控的股权结构为:
序
股东名称注册资本(万元)实缴资本(万元)持股比例(%)号
1广州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719500.00619500.00100.00
合计719500.00619500.00100.00
3、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柳志成、黄京明、夏权光、张福林、张锦楠五人组成的一致行动人团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协议转让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凯得投控,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持有凯得投控母公司开发区控股90%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柳志成、黄京明、夏权光、张福林、张锦楠五人组成的一致行动人团队变更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4、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自2018年1月1日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柳志成、黄京明、夏权光、张福林、张锦楠五人组成的一致行动人团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质押及权属纠纷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控股股东。
1-1-17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行业管理体制及政策法规
1、所属行业
公司主营业务为陆上、海上风电装备(包括风电塔架、导管架、管桩等)和海洋工
程装备的制造和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分类,公司所属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行业代码为 C38。
2、行业管理部门及管理体制
我国风电设备制造行业的政府主管部门主要为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
国家发改委主要负责起草电价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或规章及制定电价调整的国家计划等,并同时负责能源规划与国家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国家能源局主要负责拟订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能源体制改革建议,并同时负责按规定权限核准、审核能源投资项目(其中重大项目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或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后报国务院核准)。
风电设备制造业同时受多个自律组织的指导,主要包括中国风能协会、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风力机械分会、全国风力机械标准技术委员会等。其中,中国风能协会是行业的主要自律组织和协调机构,负责本行业的产业及市场研究、对会员企业提供服务、行业自律管理以及代表会员企业向政府部门提出产业发展建议和意见,并研究分析国内外风能技术和产业发展态势,开展技术经济政策研究及重大项目;全国风力机械标准技术委员会是国家授权的唯一从事我国风力发电、风力提水等专业领域标准化工作的国家
级技术工作组织,负责全国风力发电、风力提水等专业领域的标准化技术归口工作。
3、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行业主要法规与政策如下:
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序号颁布机构颁布时间涉及内容名称
2005年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增加能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全国人民代表大1(2009年修供应,改善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再生能源法》会常务委员会
正)保护环境,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风电场工程建设规划是风电场工程项《风电开发建设管理目建设的基本依据,要坚持“统筹规
2国家能源局2011年暂行办法》划、有序开发、分步实施、协调发展”的方针,协调好风电开发与环境保护、
1-1-18法律法规/行业政策
序号颁布机构颁布时间涉及内容名称
土地及海域利用、军事设施保护、电网建设及运行的关系为促进风电设备制造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规范风电设备市场秩序的有关《关于规范风电设备要求通知如下:一、加强检测认证确保
3市场秩序有关要求的国家能源局2014年风电设备质量;二、规范风电设备质量通知》验收工作;三、构建公平、公正、开放
的招标采购市场;四、加强风电设备市场的信息披露和监管
为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保障实现《国家能源局关于建
2020、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
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
4国家能源局2016年消费比重分别达到15%、20%的能源发
用目标引导制度的指
展战略目标,就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导意见》用目标引导制度提出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海上风电管理体系,规范《海上风电开发建设国家能源局、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秩序,促进海上风电
52016年管理办法》家海洋局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明确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确立基本原则和总体思路
大型风电技术创新:研究适用于
200~300米高度的大型风电系统成套技术,开展大型高空风电机组关键技术研究,研发100米级及以上风电叶片,实现200~300米高空风力发电推广应《能源技术革命创新用。深入开展海上典型风资源特性与风国家发改委、国6行动计划(2016-20302016年能吸收方法研究,自主开发海上风资源家能源局年)》评估系统。突破远海风电场设计和建设关键技术,研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
10MW 级及以上海上风电机组及轴承、控制系统、变流器、叶片等关键部件,保障海上风电资源的高效、大规模、可持续开发利用各地方要简化分散式风电项目核准流程,建立简便高效规范的核准管理工作机制,鼓励试行项目核准承诺制。分散式风电项目申请核准时可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或“全额上网”中的《分散式风电项目开一种模式。自发自用部分电量不享受国
7发建设暂行管理办国家能源局2018年
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补贴,上网电量法》由电网企业按照当地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收购,其中电网企业承担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部分,当地风电标杆上网电价与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差额部分由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补贴
(1)开展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试《关于积极推进风点项目建设;(2)优化平价上网项目和
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国家发改委、国
82019年低价上网项目投资环境;(3)保障优先
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家能源局
发电和全额保障性收购;(4)鼓励平价通知》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通过绿证交
1-1-19法律法规/行业政策
序号颁布机构颁布时间涉及内容名称
易获得合理收益补偿;(5)认真落实电
网企业接网工程建设责任;(6)促进风
电、光伏发电通过电力市场化交易无补
贴发展;(7)降低就近直接交易的输配
电价及收费;(8)扎实推进本地消纳平
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建设;(9)结合跨省跨区输电通道建设推进无补
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10)创
新金融支持方式;(11)做好预警管理衔接;(12)动态完善能源消费总量考核支持机制
将陆上/海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改为指导价。新核准的风电项目上网电价全部通过竞争方式确定。2018年底之前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2020年底前仍未完成并网的,国家不再补贴;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底前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关于完善风电上网2021年底前仍未完成并网的,国家不再
9国家发改委2019年电价政策的通知》补贴。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新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全面实现平价上网,国家不再补贴。对2018年底前已核准的海上风电项目,如在2021年底前全部机组完成并网的,执行核准时的上网电价;
2022年及以后全部机组完成并网的,执
行并网年份的指导价
(1)抓紧存量项目审核,分批纳入补贴清单,明确纳入补贴清单项目需满足《关于加快推进可再的条件;(2)补贴清单由电网企业公布;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3)按照国家价格政策要求,项目执
10财政部2020年
清单审核有关工作的行全容量并网时间的上网电价;(4)纳通知》入补贴清单项目信息变更向电网企业申请;(5)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全容量并网时间审核办法》
推动建设多元清洁的能源供应体系,优先发展非化石能源,推动太阳能多元化《新时代的中国能源利用,加快推动光伏发电技术进步和成
11国务院2020年发展》本降低;全面协调推进风电开发,有序推进风电开发利用和大型风电基地建设,优先发展平价风电项目《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提出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实现“十四源发展“十四五”规五”期间可再生能源成为能源消费增
12国家能源局2020年
划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量主体,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的通知》20%的战略目标《关于印发各省级行积极推动各行政区域内可再生能源电政区域2020年可再生国家发改委、国力建设,推动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
132020年
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家能源局积极落实消纳责任,完成可再生能源电重的通知》力消纳任务14《2021年能源工作指国家能源局2021年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
1-1-20法律法规/行业政策
序号颁布机构颁布时间涉及内容名称导意见》提高,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率保持较高水平;深化中欧智慧能
源、氢能、风电、储能等能源技术创新合作,推动一批合作示范项目落地实施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及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
到2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
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等任务,坚持目标导向,完善发展机制,释放消纳空《关于2021年风电、间,优化发展环境,发挥地方主导作用,
15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国家能源局2021年
调动投资主体积极性,推动风电、光伏关事项的通知》
发电高质量跃升发展。2021年,全国风电、光伏发电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
的比重达到11%左右,后续逐年提高,确保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
源消费的比重达到20%左右
要积极发展非化石能源,实施可再生《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能源替代行动,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中共中央、国务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能等,
162021年
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院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坚持意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优先推动风能、太阳能就地就近开发利用
近年来风电行业快速发展、政策密集出台。短期而言,相关政策确定了平价上网、竞争性配置的新模式,促使行业迎来“抢装潮”,风电产业产能及业绩迎来爆发式增长;
长期而言,相关政策从落实消纳保障机制、优化投资环境、优先上网发电等形式,推动风电平价上网进程、提升风电产业市场竞争力,鼓励早日实现与传统化石能源发电同价竞争。
此外,在习近平主席提出的2030年“碳达峰”和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双重目标下,2030年中国风电、太阳能总装机容量预计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我国新增风电总装机将保持较快增长,风电行业政策趋势整体向好。
(二)行业发展情况
1、全球风电行业发展概况
随着国际社会对保障能源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应对异常气候等领域的日益重视,减少化石能源燃烧、加快开发和利用可再生能源已成为世界各国的普遍共识和一致行动。
2015年,全球可再生能源发电新增装机容量首次超过常规能源发电的新增装机容量,
1-1-21标志全球电力系统的建设正在发生结构性转变。目前,全球能源转型的基本趋势是实现
化石能源体系向低碳能源体系转变,最终目标是进入以可再生能源为主的可持续能源时代。
风能作为一种清洁而稳定的可再生能源,是可再生能源领域中技术最成熟、最具规模开发条件和商业化发展前景的发电方式之一。目前,全球已有100多个国家开始发展风电。根据GWEC统计,2001年至 2020年全球风电累计装机容量从 24GW增至743GW,年复合增长率为 19.8%;2020 年全球风电市场新增装机容量 93.0GW,同比增长 53.0%;
累计装机容量 743.0GW,同比增长 14.3%。其中,陆上新增装机容量 86.9 GW,海上新增装机容量 6.1 GW,在亚太、北美、拉丁美洲地区陆上风电新增装机量均创历史新高。
2001-2020年全球风电累计装机容量
单位:GW
资料来源:GWEC
1-1-222001-2020年全球风电新增装机容量
单位:GW
资料来源:GWEC
(1)亚洲、欧洲、北美洲是目前全球风力发电的主要市场
世界风能资源多集中在沿海和开阔大陆的收缩地带,大陆地区风能密度较高的区域包括亚洲大陆的中亚草原和蒙古高原、欧洲的北海地区和北美大陆中东部地区等;沿海
地区风能密度较高的区域包括欧洲大西洋沿岸及冰岛沿岸、美加东西海岸地区和东北亚沿岸等。上述区域中,美国与欧洲凭借技术优势、先发优势和政策支持等,在风电行业已达到较高发展水平;而以中国、日本为首的亚洲地区通过近些年的大力发展,在风电行业已实现了规模上的超越。目前,全球风电产业已形成亚洲、北美和欧洲三大风电市场。根据 GWEC 统计,2020 年,亚洲、美洲和欧洲新增装机容量分别占全球新增装机容量的60%、18%和16%。
未来,亚洲、北美洲及欧洲仍是推动风电市场不断发展的中坚力量。根据 GWEC预测,2021-2025 年全球新增风电装机容量预计为 469GW,年复合增长率将达到约 4%。
其中,陆上风电仍是增长主力,预计新增装机容量为 399GW;海上风电将保持较快增长,预计新增装机容量超过 70GW,年复合增长率将达到 31.5%。未来几年,以中国为代表的亚洲市场的成长性将最为强劲,根据 GWEC 预测,2021-2023 年,中国在全球新增风电装机容量的占比将维持在25%以上,为全球第一大风电市场。
(2)海上风电市场发展潜力巨大
相较于陆上风电,海上风电具有资源丰富、发电效率高、距负荷中心近、土地资源1-1-23占用小、大规模开发难度低等优势,被广泛认为是风电行业的未来发展方向。近年来,
伴随着海上风电技术逐渐成熟和新兴市场异军突起,全球可开发的海上风电区域在不断增加,产业保持快速发展。根据 GWEC 统计,2011-2020 年,全球海上风电累计装机容量年复合增长率超过 27%。2020 年,全球海上风电累计装机容量达 35GW,同比增长约 20.7%;全球海上风电新增装机容量 6.1GW,与 2019 年基本持平。
鉴于海上风电发展对可再生能源产业的重要性,海上风电成为各国推进能源转型的重点战略方向,各主要国家均制定了积极的长期目标。2018年以来,德国政府提高海上风电发展目标,要求到 2030 年德国海上风电总装机至少达到 20GW;英国政府发布海上风电“产业战略”规划,明确提出海上风电装机容量将在 2030 年前达到 30GW,为英国提供30%以上的电力;日本政府计划将可再生能源培育成主力电源,通过制定新法律和补贴制度来支持海上风力发电事业。同时,各个新兴市场国家也制定了海上风电发展规划。我国自然资源部、中国工商银行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计划五年提供1000亿元融资额度促进海上风电等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印度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部(MNRE)宣布该国计划到 2022 年实现海上风电装机容量
达 5GW 的短期目标,到 2030 年实现海上风电装机容量达 30GW 的长期目标。
未来五年,海上风电将在全球范围实现快速增长,根据 GWEC 预测,2021-2025年全球海上风电新增装机容量预计超过 70GW,年复合增长率约 31.5%。至 2025 年,预计全球海上风电场的新增装机容量占全球新增风电总装机容量的比例将由2020年的
6.6%提高到21.3%。
(3)行业政策持续支持,助力风电市场保持平稳增长
风电是未来最具发展潜力的可再生能源技术之一,具有资源丰富、产业基础好、经济竞争力较强、环境影响微小等优势。全球各主要国家与地区均出台了鼓励风电发展的行业政策:例如以英国、德国为代表的欧洲多国政府通过税收优惠、投资补贴和出口信
贷等手段支持风电产业发展;而美国则采用“投资税赋减免”和“产品税赋抵免”等形式,通过对风电产业投资方、风电能耗用方的补贴鼓励行业发展;我国也通过产业规划、税收优惠、政府补贴等方式,推动风电行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2、我国风电行业发展概况
中国具有丰富的风能资源,其中陆上 3级及以上风能技术开发量在 2600GW以上,
1-1-24近海海域 3 级以上风能技术开发量约 500GW,开发潜力巨大。从风能资源潜力和可利
用土地、海域面积等角度看,在现有风电技术条件下,中国风能资源足够支撑 2000GW以上风电装机,风电将成为未来能源和电力结构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1)装机规模不断扩大,风电产业持续发展
我国风电场建设始于20世纪80年代,在其后的十余年中,我国风电行业经历了初期示范阶段和产业化建立阶段,装机容量整体保持平稳、缓慢增长。自2003年起,随着国家发改委首期风电特许权项目的招标,风电场建设进入规模化及国产化阶段,装机容量增长迅速。
根据中国风能协会《2020年中国风电吊装容量统计简报》统计,2020年,中国风电装机规模保持增长态势,全国(除港、澳、台地区外)新增装机容量 54.4GW,同比增长 103.2%;累计装机容量约 290GW,同比增长 23.0%。
2009-2020年中国新增和累计风电装机容量
单位:GW
资料来源:中国风能网近年来,我国风电产业持续快速发展。在陆上风电领域,根据 GWEC 统计,2020年全球陆上风电累计装机容量 743GW,新增装机容量 87GW。其中,中国陆上风电累计装机容量达 278GW,是世界上首个陆上风电总装机超过 200GW 的国家;2020 年,中国陆上风电新增装机容量 49GW,占全球陆上风电新增装机容量比例约 56%。在海上风电领域,根据 GWEC 统计,2020 年全球海上风力发电场装机累计装机容量 35GW,新增装机容量 6.1GW,新增装机排名前三名的国家分别为:中国、荷兰和比利时,新增装机容量分别为 3.1GW、1.5GW 和 0.7GW,中国海上风电新增装机容量占全球海上
1-1-25风电新增装机容量的比例超过50%。中国已成为推动陆上、海上风电市场发展的主要力量。
(2)消纳弃风问题不断改善
我国风能资源丰富和较丰富的地区主要分布在两个大地带。其一是“三北地区”丰富带,主要以内蒙古、新疆、黑龙江、甘肃等省份为代表,该等地区主要以陆上风电为主;其二是沿海及岛屿地丰富带,其中东部部分沿海区域(例如江苏、广东、福建、浙江等省份)属于高风功率密度区域,是较为理想的海上风电场建设区域。
我国风电开发以陆上风电为主,主要集中在“三北地区”(华北、东北、西北),该等地区由于电力需求不旺盛,消纳空间有限。风电的进一步发展,客观上需要扩大风电消纳范围,大容量的电网能够显著提高风电消纳能力。自“十三五”规划实施以来,国家对特高压电网等基础设施持续建设投入,风电外送条件得到较好的改善。截至2019年末,国家电网已建成投运“七交十六直”23项特高压工程;核准、在建“一交三直”
4项特高压工程;已投运特高压工程累计线路长度35583公里、累计变电(换流)容量39667万千伏安(千瓦)。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20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结果的通报》,2020年,22条特高压线路年输送电量5318亿千瓦时,其中可再生能源电量2441亿千瓦时,同比提高3.8%,可再生能源电量占全部输送电量的45.9%。
国家电网运营的18条特高压线路输送电量4559亿千瓦时,其中可再生能源电量1682亿千瓦时,占输送电量的37%;南方电网运营的4条特高压线路输送电量759亿千瓦时,全部为可再生能源电量。“三北地区”风电消纳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弃风率稳步下降。
同时,近年来海上风电技术发展较快,在我国东部沿海地区大规模开发海上风电成为可能,而东部沿海地区为电力需求旺盛的经济发达地区,可充分满足就地消纳条件。
从近年风电累计装机容量占比来看,风电开发重心持续向消纳条件较好的地区转移,随着地区结构不断调整,风电消纳问题将得以更快改善。
(3)政策引导驱动下,海上风电装机容量快速增长
在我国大力开展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和绿色发展的背景下,我国海上风电将实现持续快速发展。根据《2020年中国风电吊装容量统计简报》,2020年,中国海上风电发展提速,新增装机787台,新增装机容量达到384.5万千瓦,
同比增长54.2%。
1-1-262015-2020年中国新增和累计海上风电装机容量
单位:万千瓦
资料来源:中国风能网
根据国网能源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新能源发电分析报告2019》预测,“十四五”期间海上风电发展将进一步提速。根据江苏、广东、浙江、福建、上海等省市或地方已批复的海上风电发展规划规模测算,“十四五”期间预计全国新增海上风电装机容量约
25.0GW;至 2025 年底,我国海上风电累计装机容量将达到 30.0GW 左右,80%装机集
中在江苏、广东、福建等省份,且江苏、广东有望建成集中连片开发的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2030 年底,我国海上风电累计装机或将超过 60GW,占全国风电累计装机容量的比例约为12%。政策引导驱动下,海上风电装机容量快速增长。
(三)行业发展趋势
1、政策推动竞价配置与平价上网
作为新兴产业,风电在技术不成熟的发展初期,难以与传统能源直接竞争。政策支持与电价补贴有效地促进了我国风电产业投入提高、产量提升、技术进步、成本下降,为最终实现平价上网奠定了一定发展基础。经过逾十年的补贴激励,我国风电已经具备与煤电等传统能源竞争的能力,推动竞价配置、推进平价上网成为主流政策导向与预期。
同时,风电平价上网是其作为可再生能源,加速发展并实现其能源替代作用、推动能源消费结构优化的必经之路,也是风电产业自身的发展趋势与最终目标。
2、风电单机容量大型化趋势近年来,风电行业风机单机容量开始呈现大型化的趋势。大兆瓦、高可靠性、高经
1-1-27济效益的风电项目整体解决方案在市场上的认可度高,具备大兆瓦机型产品能力的整机
厂商在未来将更具市场竞争力。单机容量大型化可以有效提高风能资源利用效率、提升风电项目投资开发运营的整体经济性、提高土地/海域利用效率、降低度电成本、提高
投资回报、利于大规模项目开发,而风电度电成本又是平价上网政策稳步推进的重要基础,平价上网政策也将加速促进风电降本和大兆瓦机型的开发。
陆上风电领域,随着平价大基地项目、分散式风电项目的需求增加,客户对机组的风资源利用率要求提高,陆上风机功率已经逐步迈入 4MW、5MW 时代。海上风电领域,由于相较陆上风电面临更为复杂的环境,且未来势必面向远海、深海持续开拓,对产品本身和成本管控能力将不断提出新要求,大兆瓦机型推出的趋势更为突出。
3、精细化与定制化趋势
随着风电规模化发展的基本成形,适用于不同风资源环境的定制化产品设计成为重要趋势。针对陆上、海上、高温、低温、高海拔、高风速、中低风速、低风速、抗台风等不同环境特点进行差异化的产品设计逐渐成为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构成部分。
(四)影响行业发展的因素
1、有利因素
(1)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近年来,国务院、发改委、能源局等政府部门出台了大量的法律法规和产业发展政策鼓励和规范风能行业的发展,具体详见本募集说明书之“第一节公司基本情况”之“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之“(一)行业管理体制及政策法规”的相关内容。国家为风能行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产业政策环境,在其引导推动下,风能行业面临巨大的发展机遇。
(2)风电技术进步和规模化发展导致发电成本逐年下降
风电技术进步和规模化发展,带来风电机组价格的降低、风场运营效率的提高和风机维护水平的提升,进而促使风力发电成本逐年下降。根据《中国“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研究》预测,到2022年,我国陆上风电基本实现平价,到2025年成本有望降至
0.30 元/KWh,到 2035 年、2050 年成本进一步降至 0.23 元/KWh、0.20 元/KWh,促进
风电运营企业收益增长。
1-1-28(3)我国风能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巨大
风能作为我国最具开发潜力的清洁能源,具有储量丰富、分布广泛以及经济效益良好等特征。根据国家能源研究所的《中国风电发展路线图2050》显示,我国陆上3级及以上风能技术开发量(70 米高度)在 2600GW 以上,现有技术条件下实际可装机容量可以达到 2000GW 以上。此外,在水深不超过 50 米的近海海域,风电实际可装机容量约为 500GW。根据中国风能协会的数据,截至 2020 年底,我国风电累计装机容量达到 308GW,仅占可利用风能 12.32%左右,开发潜力巨大。
2、不利因素
(1)补贴政策因素
伴随风力发电相关技术不断进步,部分区域已经实现风电平价上网,但仍有区域的发电成本或上网电价高于化石能源。此外,考虑到电网消纳、新能源间隙性波动、土地、税收等制约因素影响,风力发电行业仍需政府政策扶持鼓励。由于这些扶持政策均由各国政府自行制定,尽管全球节能减排的趋势不变,但如果主要市场的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行业的发展速度。
从政策层面看,国家发改委规定,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新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全面实现平价上网,国家不再补贴,过去两年风电抢装潮导致的行业增速一定程度上将会有所放缓。
(2)国际贸易摩擦因素
受新冠疫情和国际贸易摩擦加剧的负面影响,全球经济下行压力加剧,各国纷纷推出了包括货币政策、贸易保护政策在内的各项经济刺激政策,提振本国经济的同时也可能会造成全球供应链的波动性加大、物流效率降低成本上升等现象。风电装备行业面临着需求节奏变化的短期承压情况,部分海外供应商供货、客户采购受到约束,或风电装备公司销售受到限制,国内外很多企业包括公司、公司供应商、客户等利益相关方均受到不同程度影响。
(五)行业主要进入壁垒
1、技术工艺壁垒
风电基础支撑装备(包括风电塔架、导管架、管桩等)具有体型巨大、定制化程度
1-1-29高、质量要求严苛、供货周期紧等特征,需经过长时间的技术研究、经验积累方能产出
合格优质的产品。同时,不同客户对风电装备产品的标准不同、技术要求繁杂,需要根据各项目情况对客户提供的设计蓝图进行拆解、研发、试制,确定制造时采用的具体参数及制备方案,并在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监测、出场检验等多方面进行全过程管控,充分利用先进的技术工艺和生产设备,辅以长期积累的专业领域技术经验,方能在质量、功能、交货等各方面满足下游客户的严苛的定制化设备零部件需求。因此,对于新进企业而言,由于缺乏工程经验和技术储备,无法快速响应下游客户需求,难以适应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
此外,海上风电基础支撑装备需具备更高的抗腐蚀、抗台风、抗海水冲撞性能。且相较于陆上风电基础支撑装备,海上风电基础支撑装备通常单段长度更长、直径更大、重量更重,在制备过程中对焊接并行控制、机加工精度控制、涂装质量控制、缺陷检测修复等环节要求较高,仅有部分实力较强的厂商掌握了高品质、大功率海上风电塔架、导管架、管桩等产品的制造技术,大量中小企业较难进入主流市场。因此,本行业存在技术工艺壁垒。
2、市场认可壁垒
风电塔架、导管架、管桩等风电基础支撑装备通常要求可靠使用寿命达到15-20年,产品质量对于保障发电的安全性、可靠性、可持续性至关重要。下游客户在选择上游供应商时,都需通过长期、谨慎的考核,其中,风塔生产商的行业实际应用和产品运行记录是客户采购的重要依据。新进入者因质量标准不明晰、生产过程管理不健全以及技术不够成熟等因素,难以获得实际订单进行测试改进、提升设计能力和产品质量稳定性;
同时,由于从事此行业时间较短,新进者也很难在短时间内通过实际产品销售业绩和运行纪录证明产品的稳定和可靠性,导致其与下游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存在困难。
因此,严格的市场认可标准成为较高的行业进入壁垒。
3、资金规模壁垒
风电设备产品制造是资金密集型行业,建设初期对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投入资金规模较大。风电塔架、导管架、管桩等属于大型钢结构产品,其生产制造需要大吨位起重机、厚板卷板机等大型设备,根据生产流程还需进行大量场地工装及设备改型,固定资产投入较大。同时,为满足客户交期较紧、交货量大的需求,行业内企业需要在原
1-1-30材料采购方面垫付资金,且风电设备产品回款周期较长,导致行业内企业需进行充足的流动资金储备。此外,风电行业的大功率趋势也对生产厂商提出更高要求,生产厂商需要需对生产、检测设备持续进行投入,并在吊装、储运等生产环节进行设备升级,方能持续保持市场竞争力。因此,本行业存在资金规模壁垒。
4、人才壁垒
风电设备零部件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产业。近几年,随着国家政策对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大力扶持,风力发电机组的装机容量也呈现平稳增长的态势,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需求也不断加大。风电塔架、导管架、管桩等属于大型钢结构产品,需要材料工程、机械自动化、工业设计、工程管理等领域的专业人才。国内头部风电设备零部件厂商已组建较为完整的技术人员梯队,可迅速进行技术迭代,满足市场产品升级需求,但对于新进企业,想要实现大功率、降本增效以及国产化替代等目标,仍然存在研发、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人才缺口,特别是系统掌握风电理论并具有风电工程开发、设计、建设实践经验的复合型人才相对较少。因此,本行业对新进入企业构成了较高的人才壁垒。
(六)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及上下游行业发展状况
风电基础支撑装备(包括风电塔架、导管架、管桩等)属于钢制产品,上游行业主要是钢铁行业。用于生产风电基础支撑装备的专用钢板的宽度和厚度需要满足一定要求,同时也需要具备耐低温、耐腐蚀的特性,因此,钢板质量与性能影响到产品的品质及可靠性。目前,国内的钢铁行业发展比较成熟,生产风电基础支撑装备所使用的钢板的供给充足,但由于近年来钢材的价格波动较大,对风电装备行业的成本和毛利有一定影响。
风电基础支撑装备的下游客户主要为大型风电场施工商、电场运营商及风整机厂商等,客户集中度较高。因此,风电装备行业与风电整机制造、风电建设、风电运营、风电维护等下游行业高度相关,整个风电产业的发展状况决定了风电装备行业的发展前景。近年来,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保障了风电行业的正确发展,而风电技术的不断进步也推动了效率提升和成本下降,未来风电市场将不断扩大。
(七)行业竞争格局近年来,伴随风电行业的不断发展,我国风电年新增并网装机容量高速增长,为上千家风电设备及零部件厂商提供发展空间。但在当前风电单机容量大型化、平价上网等行业趋势的推动之下,业内厂商需通过加大研发投入以提高风电设备产品发电效率;同
1-1-31时,升级生产设备、批量化生产,也有助于大幅降低生产成本,这共同导致风电设备零
部件厂商产业集中度逐渐提高。
除公司外,行业内主要企业还包括天顺风能(002531.SZ)、天能重工(300569.SZ)、大金重工(002487.SZ)、通裕重工(300185.SZ)、日月股份(603218.SH)和海力风电
(A20624.SZ)等。随着国家对清洁能源需求的持续增长及风电市场竞争的良性化、优质化,行业内龙头企业将获得更多的发展机遇,市场空间广阔。
(八)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公司成立于2001年,主营业务为陆上、海上风电装备(包括风电塔架、导管架、管桩等)和海洋工程装备的制造和销售,是我国最早专业生产风机塔架的公司之一,也是国内外知名的风力发电机配套塔架专业制造商。公司与众多国内外整机制造商及风电场业主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是 Vestas、日立、金风科技等多家国内外知名企业的合格供应商。在风机塔架制造领域,公司生产基地分布于上海市、江苏省启东市、江苏省东台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等地,自主品牌“TSP”、“泰胜”、“蓝岛 BlueIsland”的产品质量优良,受到国内外业主和风电整机厂商等客户的认可,在风电装备行业享有较高的品牌美誉度。公司长期在国内风电装备行业居于领先地位,生产规模和产品质量均位居行业前列,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
(九)公司主要竞争对手情况
1、天顺风能(002531.SZ)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营业务为风塔及零部件的生产和销售,风电叶片及模具的生产和销售,风电场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和运营业务以及智慧能源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风塔细分领域,天顺风能在太仓、包头、珠海、丹麦等地设有多家生产基地,专业从事兆瓦级大功率风力发电塔架及其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是全球最具规模的风力发电塔架专业制造企业之一。
2020年和2021年1-9月,天顺风能分别实现营业收入80.51亿元和52.14亿元,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50亿元和10.31亿元。
2、天能重工(300569.SZ)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是国内专业的风机塔架生产商,主要
1-1-32产品包括 1.5MW、1.8MW、2.0MW、2.2MW、2.3MW、2.5MW、3.0MW 及以上等风机
塔架、海上风塔柱桩等。天能重工在吉林、云南、湖南、新疆、江苏、内蒙古等地区拥有12个生产基地,业务规模居于行业前列。
2020年和2021年1-9月,天能重工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4.25亿元和21.92亿元,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8亿元和2.80亿元。
3、大金重工(002487.SZ)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是国内技术领先的超大重型钢结构的生产制造企业,主要产品包括陆上风力发电塔架和海上风力发电塔架及其相关零部件。
大金重工地处中国东北,产品覆盖内蒙古中东部、东北、河北东部等地区。
2020年和2021年1-9月,大金重工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3.25亿元和31.80亿元,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5亿元和4.33亿元。
4、通裕重工(300185.SZ)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主营业务为大型铸锻件产品的研发、制造及销售,主要产品为风电主轴、铸件、风电装备模块化业务等。公司现已形成集大型铸锻坯料制备、铸锻造、热处理、机加工、大型成套设备设计制造于一体的完整产业链,并可为能源电力(含风电、水电、火电、核电)、矿山、石化、海工装备、压力容器、
机械、军工、航空航天等行业提供大型铸锻件及核心部件。
2020年和2021年1-9月,通裕重工分别实现营业收入56.88亿元和42.86亿元,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1亿元和2.62亿元。
5、日月股份(603218.SH)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是一家专业从事铸造研发、生产、销售、服务的民营上市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风电铸件、塑料机械铸件等,目前已成为国内最大的铸造生产企业之一,以生产“厚大断面球铁铸件”见长,处于铸造行业的龙头地位。
2020年和2021年1-9月,日月股份分别实现营业收入51.11亿元和34.87亿元,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79亿元和5.71亿元。
6、海力风电(A20624.SZ)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主营业务为风电设备零部件
1-1-33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风电塔筒、桩基及导管架等,产品涵盖 2MW 至 5MW
等市场主流规格产品以及 6.45MW、8MW 等大功率等级产品。
2020年和2021年1-9月,海力风电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9.29亿元和43.73亿元,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6.15亿元和9.72亿元。
(十)公司的竞争优势
1、技术工艺优势风机塔架、管桩、导管架等风电装备拥有一定的技术壁垒(如:法兰平面度要求、法兰的内倾量要求、焊缝的棱角要求、错边量控制、厚板焊接和防腐要求等),而对于海上风电装备,相关工艺难度会进一步提高。公司在陆上、海上风电装备领域拥有较强的技术优势,具有专业的研发团队、经验丰富的技术人才队伍,承担了多家国内外风机厂商陆上钢塔、柔性塔及海上风电管桩、导管架的样品制作工作。同时,公司牵头起草了国家标准《风力发电机组塔架》(GB/T19072-2010、GB/T19072-20XX),并参与编制行业标准《风力发电塔架法兰锻件》(JB/T11218-2020)。随着风机塔架的升级和结构的变化,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现已在风电和海工领域获得200余项有效专利,涵盖设计、工艺、制造技术、质量检验、配套新型工装等多个方面。
2、客户资源及品牌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即专注于风机塔架、管桩、导管架等风电装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凭借持续的技术开发投入、严格的质量控制、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成熟的经营管理,公司在行业内建立了良好的产品口碑及企业形象,先后与 VESTAS、西班牙歌美飒集团(GAMESA)、美国通用电气集团(GE WIND)、株式会社日本制钢所(JSW)、金风科
技、中国华能集团、中广核集团、大唐集团、中国节能环保集团、三峡集团、中交集团、
河北建投集团等中外知名企业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同时,公司自主品牌“TSP”、“泰胜”、“蓝岛 BlueIsland”的塔架产品凭借十余年如一日的过硬质量与优质的售后服务,受到了国内外风电整机厂商的认可,在风能装备行业享有较高的品牌美誉度,具有较强的客户资源及品牌优势。
3、产能布局优势近年来,公司根据国家风电政策导向及各地风电场核准、开发情况,积极提前布局生产基地。目前,公司在上海市、江苏省启东市、江苏省东台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1-1-3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等地设立生产基地。由于风电塔架、管桩、导管架等风电设备
零部件产品呈现体积大、重量大等特点,一般情况下行业内企业综合成本结构中运输成本占比较高;近年来随着风电行业主流机型大型化趋势愈发明显,陆上运输难以适应该等需求,带来高昂运输成本,亦成为制约海上风电设备零部件生产企业业务发展的瓶颈。
而公司在风资源较为丰富的“三北”地区以及海运、出口较为便捷的沿海地区的(如上海、江苏等地)生产基地的布局可以有效降低运输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加强公司与客户间业务黏性,有利于提升公司现场技术服务能力及售后维护服务能力。
4、经营规模优势
风电场建设具有前期资本投入较大、安装施工成本较高、运行维护周期较长的特点。
而风电塔架、管桩、导管架等风电装备作为风力发电系统的支撑结构,属于大型钢结构产品,其日常运行环境较为恶劣,行业内一般要求该等产品的可靠使用寿命在20年以上。同时,该等产品关系风电场建成后运营维护的安全性、稳定性、经济性,引致下游客户在选择供应商时十分谨慎。在风电装备供应商的选择过程中,经营规模是对工艺创新能力、生产加工能力、质量控制能力、交货履约能力、售后服务能力最好的保障,因此规模优势在风电设备零部件的市场竞争中尤为重要。公司作为风电装备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业务规模位居行业前列,规模优势明显。
5、产品质量优势
风电塔架、管桩、导管架等风电装备作为风力发电系统的支撑结构,其产品质量将直接影响风电场建成后运营维护的安全性、稳定性、经济性,也与下游客户运营效率密切相关。因此,下游客户在选择风电装备供应商时,通常会重点考核供应商质量管理能力。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高度重视产品质量管理工作,制定了严格的质量管理标准和科学的质量管理制度,已通过 ISO9001 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3834-2 焊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 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EN1090-1&2 欧盟钢结构制作资质认证、日本建筑钢结构制作资质大臣认定、DNV 挪威船级社认证、ABS 美国船级社认证、JIS 日本钢结构制造许可认证、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等认证,并获得大量国内外知名企业的供应商认证。
公司作为风电装备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拥有良好的产品质量口碑与质量运行业绩,受到下游客户的广泛认可,进而为公司业务稳步发展提供保障。
1-1-35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业务概况及主要产品
1、主营业务情况公司成立于2001年,主营业务为陆上、海上风电装备(包括风电塔架、导管架、管桩等)和海洋工程装备的制造和销售。在风电装备领域,公司是我国最早专业生产风电塔架的公司之一,在全国风电塔架制造业中处于领先地位,也是国际一流的风电塔架供应商之一。公司始终秉承“以市场为导向、以技术为根本、以客户为基石”的经营理念,立足国内拓展国际市场,已与众多中外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在风电装备行业形成了较高的知名度和良好的信誉度。
经过多年的技术创新和生产实践,公司在风电装备领域掌握了多项核心技术与核心生产工艺,拥有多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和国内领先水平的技术成果。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获得200余项有效专利,涵盖设计、工艺、制造技术、质量检验、配套新型工装等多个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获评2021年全球新能源企业世界500强、2021上海制造业企业100强及2021上海新兴产业企业100强等。同时,公司牵头起草了国家标准《风力发电机组塔架》(GB/T19072-2010、GB/T19072-20XX)、参与编制行业标准《风力发电塔架法兰锻件》(JB/T11218-2020),并通过 ISO9001 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3834-2 焊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 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体系
认证、EN1090-1&2 欧盟钢结构制作资质认证、日本建筑钢结构制作资质大臣认定、DNV挪威船级社认证、ABS 美国船级社认证、JIS 日本钢结构制造许可认证、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等认证,是国内资质优良、技术优势明显的行业引领者。
2、主要产品情况
风电装备又称风电技术装备、风电设备,是指利用风能进行发电的设备,其根据工作环境可分为陆上风电装备和海上风电装备。一套完整的风电装备通常包括风电机组、风电支撑基础以及输电控制系统三大部分。风电机组包括机舱罩、齿轮箱、发电机、叶片、轴承等组件;风电支撑基础包括风电塔架、基础环等(海上风电支撑基础还包括管桩、导管架等零部件);输电控制系统组件包括输电电缆、控制系统、升压站等。
1-1-36公司的主要产品为自主品牌的风电塔架(包括陆上风电塔架、海上风电塔架)、海
上风电导管架、海上风电管桩、海上升压站平台等,各产品简要情况如下:
大类产品名称示例介绍陆上风电塔架是风电机组和基础环间的连接构件,用以传递上部数百吨重的风电机组重量;也是实现风陆上风电陆上风电
电机组维护、输变电装备塔架等功能所需的重要构件。风电塔架内部有爬梯、电缆梯等结构,以供日常运营及维护使用与陆上风电塔架相似,海上风电塔架是风电机组和管桩或导管架间的连接构件。
相较于陆上风电塔海上风电架,海上风电塔架还塔架
需在抗腐蚀、抗台风、抗海水冲撞等方面具
有更可靠的设计,且单段长度长、直径大、海上风电重量大装备海上风电导管架是海上风电设备的组合式
支撑基础,由上部钢制桁架与下部多桩组
海上风电配而成,上端与风电导管架塔筒相连、下端嵌入
海床地基中,起到连接和支撑作用,适用于复杂地质地貌的海洋环境
1-1-37大类产品名称示例介绍
海上风电管桩是海上风电设备的支撑基础,其上端与风电塔架连接,下端深入数海上风电十米深的海床地基管桩中,用以支撑和固定海上的风电塔筒以及
风电机组,其对海底地质和水文环境的要求较高海上升压站是海上风电场的电能汇集中心,所有的风力发电机发出的电能在升压
站汇集后,通过海底海上升压电缆输送到陆上电站平台网。公司海上升压站平台产品通常在陆地
上完成整体建造,再由工程船运到海上进行一体化安装
(二)主要业务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原材料采购主要采取“以销定采”的模式,原材料采购基本与销售合同相对应。
公司通常在与下游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后,基于合同约定,根据原材料价格走势情况,与上游原材料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锁定主要原材料价格,尽可能降低钢板等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盈利造成的影响。同时,公司也会根据资金情况及客户预付款项情况合理安排原材料采购,在保证工期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原材料采购数量及采购时间。
公司将采购原辅材料的申请、报价、验货、交付等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分管部门经理和个人,建立了科学、合理的原辅材料采购成本控制体系和供应商管理体系。在供应商选择方面,公司根据供应商企业资质、经营规模、质量保证能力、响应速率和样品检验等资料评审确定《合格供方名录》。钢板的最终供应商多为央企、国企、大型民企,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合作关系,以确保获得质量可靠、价格适中的原材料;
对于其他辅材,公司优先从《合格供方名录》中选择,选取多家供应商比较,根据公司
1-1-38需求及市场价格情况进行询价采购。若需要新增供应商,公司按《供应商管理制度》的
要求进行评审,合格后,经批准纳入《合格供方名录》后可实行采购。报告期内,公司原辅材料供应持续稳定。
2、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即根据所获得的订单安排采购,再根据采购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公司的市场营销部根据已签订合同的产品品种、图纸方案及交货期,提前通知生产部,进行技术准备、图纸转化,并及时安排生产计划。公司生产部下设切割组、卷制组、焊接组、拼装组等若干专业小组,根据订单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分工协作,钢板进入车间后,经过切割、卷圆、焊接、喷砂、油漆、包装等工序后成为产成品,最后运输至客户指定交货地点。
在具体生产过程中,公司质检人员和客户派出的驻厂监理对整个产品生产过程进行检验及监督管理;客户或者第三方评估机构派出的驻厂监理主要对于关键部分如原材料、
焊接、法兰平面、防腐、内件等进行检查确认,对产品出车间后进行总检,只有检验合格的产品才可以对外发货。
报告期内,公司以自主生产为主,但在订单量大、交期短的情况下,公司也会采用产品主体外协加工方式补充产能,以满足客户的交货需求。公司会通过委派生产监督员现场监造、组织多方质量验收、加工商定期考核等方式对主要外协环节进行质量管控。
风电装备制造基本不受气候等外部因素影响,但由于风机塔架产品外形尺寸比较大,运输比较困难,属于超高超长超宽运输物品,产品生产地如接近风力发电场,则运输费用低廉,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加强,因此,风机塔架产品存在运输半径问题。公司根据国内风力发电场布局位置,在上海市、江苏省启东市、江苏省东台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等地设立生产基地,以提高生产效率与存货周转效率,降低生产及仓储成本。
3、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订单一般通过招投标或商务谈判方式取得。
通过长期生产经营,公司积累了大量优质客户,并对客户业务动态进行持续跟踪,及时获取客户投资计划及项目储量,与客户协同开发、探讨风电场项目建设安排,提供必要的技术及服务支持。
1-1-39招投标模式下,公司能够及时准确地把握市场需求信息,并通过采招平台参与项目投标,商务和技术部门估算产品成本,确定投标报价,制作生产标书和商业标书,进行投标。公司中标后,按照合同签订流程,由商务部主导完成后续工作,通过管理系统将生产订单转发给生产计划管理部,后者取得相关技术图纸等资料后,由其进行生产计划的安排并向采购部提出采购申请。产品生产完成后,公司按合同约定和客户实际需求将产品运至客户指定交货地点,并根据合同条款及信用政策与客户进行结算。
商务谈判方式下,主要通过协商议价或竞争性谈判等与客户达成合作意向、签订销售合同,其余具体流程与招投标订单无显著差异。
公司目前的经营模式是由所处风电装备行业的行业特征、产品特点、市场竞争状况、
上下游行业发展情况等因素共同决定的。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及其关键影响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预计未来一定期间内也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4、研发创新模式
公司通过建立鼓励科研创新的奖励机制及完善的技术创新管理体系,提高研发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升内部人员的技术能力,为保持技术优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公司不断努力攻克核心技术和关键难题,使企业创新能力得到大幅提高,提升了公司的经济效益和核心竞争力。
1-1-40(三)主要产品生产工艺流程
(四)主要产品产能、产量及销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及销量情况如下:
单位:吨
大类项目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产能230833.33290000.00270000.00250000.00
产量121474.50247627.32194493.97132566.16
陆上风电装备销量73208.43257657.65182621.06130604.72
产能利用率52.62%85.39%72.03%53.03%
产销率60.27%104.05%93.90%98.52%
产能150000.00130000.00130000.00130000.00
产量118772.96104623.6368604.2037162.66
海上风电装备/海
销量120618.68100086.5066156.3133065.76洋工程类装备
产能利用率79.18%80.48%52.77%28.59%
产销率101.55%95.66%96.43%88.98%
注1:上表产量与销量不包含整体外协加工部分对应的产量与销量。
注2:海洋工程类装备业务与海上风电装备业务共用部分产线,故产能需合并计算。
1-1-41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通过建设新生产基地、新增或更新机器设备等方式逐步提升产能。
报告期内,公司陆上风电装备产能利用率分别为53.03%、72.03%、85.39%和52.62%。
2018年,受到国家政策影响,风电市场需求下降较为明显,导致公司产能利用率相对较低;2019年-2020年,我国风电行业面临上网电价将下调的政策压力,风电场开发进程加快且相对集中在调价时点前,带动了对风电零部件设备的整体需求,公司产能利用率快速提升;2021年1-9月,陆上风电“抢装潮”结束,公司陆上风电装备产能利用率回落。报告期内,公司海上风电装备产能利用率分别为28.59%、52.77%、80.48%和
79.18%,整体呈现稳步增长趋势,主要原因系近年来国家大力推动海上风电发展,市
场需求显著增加。
(五)主要原材料情况
1、主要产品原材料情况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钢板。报告期各期,公司钢板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吨、万元、元/吨报告期钢板采购数量钢板采购金额钢板采购单价
2021年1-9月308112.91159028.505161.37
2020年度278152.75114638.734121.43
2019年度236026.8396235.684077.32
2018年度191366.8987699.694582.80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钢板采购平均价格分别为4582.80元/吨、4077.32元/吨、
4121.43元/吨和5161.37元/吨;同期,国际钢铁价格指数(扁平材)平均值分别为192.26、
168.92、162.87和327.34,发行人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变动趋势基本一致,2021年受
国际钢铁价格大幅上涨影响,发行人钢板采购平均单价上涨明显。
其中,发行人2020年钢板采购单价较2019年略有上升,与当期市场价格变动趋势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随着发行人综合实力的不断增强,以海上风电装备产品为代表的中高端产品收入占比提升,而上述中高端产品所使用的钢材牌号的采购单价高于风电装备产品通常使用的钢材牌号所致。
1-1-422、主要能源供应情况
公司生产所需的能源主要为电力。报告期各期,公司电力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度、万元、元/度报告期电力采购数量电力采购金额电力采购单价
2021年1-9月1857.221294.140.70
2020年度2126.681387.620.65
2019年度1811.451303.120.72
2018年度1457.391139.250.78
报告期内,燃料及能源动力成本占公司营业成本的比重较小。公司生产基地所在地区电力价格相对平稳,供应较为充足,能够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同时,公司积极调整生产排期规划,增加低谷时段电力使用,导致电力采购单位价格整体呈现下降趋势。
(六)主要业务经营资质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拥有特许经营权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就其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资质及许可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资质或许可证书编号核准内容核发机关有效期限至
从事 A2 级、第国家市场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三类压力容器、
1 泰胜风能 TS2210D85-2023 监督管理 2023.8.3(压力容器)固定式压力容总局器的制造从事以下固定
式压力容器中、江苏省市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2 东台泰胜 TS2232487-2023 低压容器(D) 场监督管 2023.9.8(压力容器)的压力容器的理局制造。
江苏省住
(苏)JZ 安许证字
3泰胜蓝岛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房和城乡2022.1.8
【2019】000013建设厅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防水防腐保温江苏省住4 泰胜蓝岛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 D232321706 工程专业承包 房和城乡 2026.2.9专业承包壹级)壹级建设厅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钢结构工程专南通市行5 泰胜蓝岛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 D332201166 2023.9.17业承包叁级政审批局包叁级)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进出口货物收
6泰胜风能3119965019金山海关长期
记证书发货人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
7泰胜风能02733665对外贸易经营//
登记
8泰胜蓝岛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3224960393进出口货物收启东海关长期
1-1-43序号公司名称资质或许可证书编号核准内容核发机关有效期限至
记证书发货人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
9泰胜蓝岛03376906对外贸易经营//
登记盐城海关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进出口货物收
10东台泰胜3219960338驻东台办长期
记证书发货人事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
11东台泰胜02778808对外贸易经营//
登记上海市金
9131000070327821
12泰胜风能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山区生态2023.8.20
X9001X环境局
13泰胜蓝岛排污许可证9132068169336226
南通市生
排污许可2025.12.12
58001U 态环境局
9132098166080530盐城市生
14东台泰胜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2023.5.28
6M001Q 态环境局
朔州经济
15 朔州泰胜 排污许可证 91140600MA0KD 排污许可 开发区行 2023.7.6
MYK6T001Q政审批局
9165220157250502固定污染源排16新疆泰胜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2025.5.13
0Q001X 污
固定污染源排
17包头泰胜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9115029169285630/2025.7.20
0X001W 污
18 木垒风能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91652328MA7753
固定污染源排
/2026.8.31
4U21002X 污
准予在申报范上海市金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
19泰胜风能金-19-08601240围内向排水设山区水务2024.12.17
网许可证施排水局准予在申报范上海市金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
20泰胜风能金-19-08602241围内向排水设山区水务2024.12.17
网许可证施排水局
21 泰胜蓝岛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3320681007118
热食类食品制启东市行
2023.7.30
3售政审批局
(七)主要专利技术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共拥有223项境内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33项,实用新型专利190项,公司及子公司合法拥有和使用该等专利,具体情况详见
本募集说明书“附件:发行人及子公司拥有的专利权”。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主要核心技术均系自主研发取得。
1-1-44(八)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生产设备、房屋的使用情况
1、自有土地及物业
(1)房屋所有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在境内已经取得21处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情况如下:
所有建筑面积他项序号房产证编号座落发证日期权人(平方米)权利
泰胜沪(2021)金字不动金山区卫清东路1988号2
117401.522021.10.18无
风能产权第017058号幢、5幢、6幢、7幢
泰胜沪房地金字(2009)
2金山区卫清东路2001号24138.182009.08.14.无
风能第012765号金山区杭州湾大道88号2001
泰胜沪房地金字(2012)
3室、223号地下1层车位35582.722012.04.26.无
风能第003718号室金山区杭州湾大道88号2002
泰胜沪房地金字(2012)
4室、隆安东路223号地下1391.522012.04.26.无
风能第003711号层车位356室金山区杭州湾大道88号2003
泰胜沪房地金字(2012)
5室、隆安东路223号地下1113.772012.04.26.无
风能第003698号层车位357室金山区杭州湾大道88号2005
泰胜沪房地金字(2012)
6室、隆安东路223号地下1113.102012.04.26.无
风能第003695号层车位358室金山区杭州湾大道88号2006
泰胜沪房地金字(2012)
7室、隆安东路223号地下1113.772012.04.26.无
风能第003717号层车位359室金山区杭州湾大道88号2007
泰胜沪房地金字(2012)
8室、隆安东路223号地下1391.522012.04.26.无
风能第003696号层车位360室金山区杭州湾大道88号2008
泰胜沪房地金字(2012)
9室、隆安东路223号地下182.722012.04.26.无
风能第003693号层车位361室泰胜启东房权证字第
10启东市寅阳镇侯字村38162.352014.12.04.无
蓝岛00191935号包头包房权证开字第
11高新区滨河新区秋实路26号10684.302014.10.14.无
泰胜195011412528号包头包房权证开字第
12高新区滨河新区秋实路26号1577.842014.10.14.无
泰胜195011412529号包头包房权证开字第
13高新区滨河新区秋实路26号1452.302014.10.14.无
泰胜195011412530号包头包房权证开字第
14高新区滨河新区秋实路26号2859.302014.10.14.无
泰胜195011412531号
东台苏(2018)东台市不
15市经济开发区纬六路2号33909.622018.06.28.无
泰胜动产权第1409386号
16呼伦呼伦贝尔房权证海建设办呼伦贝尔经济开发区18752.862014.06.30.无
1-1-45所有建筑面积他项
序号房产证编号座落发证日期权人(平方米)权利贝尔拉尔区字第和谐路21号泰胜10082392号呼伦呼伦贝尔房权证海建设办呼伦贝尔经济开发区
17贝尔拉尔区字第1500.632014.06.30.无
和谐路21号泰胜10082393号呼伦呼伦贝尔房权证海建设办呼伦贝尔经济开发区
18贝尔拉尔区字第4163.242014.06.30.无
和谐路21号泰胜10082394号呼伦呼伦贝尔房权证海建设办呼伦贝尔经济开发区
19贝尔拉尔区字第4036.292014.06.30.无
和谐路21号泰胜10082395号
新(2020)哈密市伊哈密市伊州区潮州路83号新新疆
20州区不动产权第第疆哈密泰胜风能塔架基地辅20888.542020.01.08无
泰胜
0045540号助车间,生产车间,宿舍楼
新(2021)木垒哈萨木垒
21克自治县不动产权木垒县民生工业园区6540.852021.7.28无
风能
第0001621号
合计187356.94//
经查询上述不动产权登记档案,上述房屋所有权不存在查封、抵押等情形。
(2)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正在使用的部分房产尚未取得产权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1-1-46占全部
建筑面积序号实际使用人坐落建筑物名称房屋面积用途土地使用证编号办证手续(平方米)比例
(一)已办理全部建设工程手续,待取得产权证
已办理国有土地证、建设用地
启国用(2015)第0249号、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
1泰胜蓝岛寅阳镇侯字村塔筒转运车间6795.452.20%生产经营
启国用(2011)第0112号可证、施工许可证、项目竣工
验收备案,未办理土地合宗
(二)已办理部分建设工程手续
2泰胜风能喷砂房1043.000.34%工业
3泰胜风能配件仓库894.000.29%工业
4泰胜风能金山区卫清东路配电房143.600.05%工业沪房地金字(2009)第已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泰胜风能1988号门卫房30.000.01%工业014056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泰胜风能厕所34.000.01%工业
7泰胜风能水泵23.000.01%工业
启国用(2015)第0248号、
已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8泰胜蓝岛寅阳镇侯字村综合楼、食堂4715.001.53%生产经营启国用(2015)第0249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启国用(2011)第0112号
已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9 泰胜蓝岛 寅阳镇侯字村 A2、A4 宿舍楼 7483.14 2.43% 员工宿舍 启国用(2015)第 0247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涂装房(喷砂房、启国用(2015)第0250号、
已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结构后处理车苏(2019)启东市不动产第
10泰胜蓝岛寅阳镇侯字村15441.005.01%生产经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
间、手动自动喷0030952号、可证
砂房)启国用(2015)第0249号
1-1-47占全部
建筑面积序号实际使用人坐落建筑物名称房屋面积用途土地使用证编号办证手续(平方米)比例
涂装线车间、管加工车间机电车
启国用(2015)第0249号、已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1 泰胜蓝岛 寅阳镇侯字村 库、6F车间 7F 34616.00 11.23% 生产经营
启国用(2011)第0112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车间预处理车间
仓库、油漆库
合计64422.7420.90%///
(三)无建设手续
金山区卫清东路超出土地规划红线,无建设手
12泰胜风能新食堂2016.000.65%食堂无
1988号续
13泰胜风能内件安装房791.500.26%工业
14泰胜风能油漆仓库504.000.16%工业
金山区卫清东路沪房地金字(2009)第
15泰胜风能新仓库420.000.14%工业无建设手续
2001号012765号
16泰胜风能废油漆桶处理房150.000.05%工业
17泰胜风能厕所30.000.01%工业
管加工车间扩建
18泰胜蓝岛3456.001.12%生产经营(中跨)
启国用(2015)第0248号、管加工车间扩建
19泰胜蓝岛寅阳镇侯字村3456.001.12%生产经营启国用(2015)第0249号、无建设手续,正在补办(西跨)
启国用(2011)第0112号机电仓库扩建
20泰胜蓝岛2800.000.91%生产经营(东跨)
苏(2019)启东市不动产第生产临时
21泰胜蓝岛寅阳镇侯字村油漆仓库270.000.09%0030952号、启国用(2015)无建设手续
配套用房
第0249号临时办公
22泰胜蓝岛寅阳镇侯字村生产部楼1190.000.39%启国用(2011)第0112号无建设手续
用房
1-1-48占全部
建筑面积序号实际使用人坐落建筑物名称房屋面积用途土地使用证编号办证手续(平方米)比例临时辅助
23泰胜蓝岛寅阳镇侯字村废油库55.000.02%启国用(2011)第0112号无建设手续
用房
24泰胜蓝岛寅阳镇侯字村蓝岛仓库1350.000.44%生产经营启国用(2011)第0112号无建设手续
专家休息
25泰胜蓝岛寅阳镇侯字村专家楼(别墅)1350.000.44%无无建设手续
区供边检人
26泰胜蓝岛寅阳镇侯字村边检楼320.000.10%员临时休无无建设手续
息
27泰胜蓝岛寅阳镇侯字村门卫室78.000.03%打卡间无无建设手续
临时办公
28泰胜蓝岛寅阳镇侯字村现场办公室204.000.07%启国用(2014)第0063无建设手续
用房
厕所(东西侧2厂区生活
29泰胜蓝岛寅阳镇侯字村324.000.11%启国用(2014)第0063无建设手续
间)配套用房培训辅助
30泰胜蓝岛寅阳镇侯字村培训楼620.000.20%启国用(2011)第0112号无建设手续
用房临时办公
31泰胜蓝岛寅阳镇侯字村培训楼旁办公室120.000.04%启国用(2011)第0112号无建设手续
用房现场钢结构办公临时办公
32泰胜蓝岛寅阳镇侯字村438.000.14%启国用(2014)第0063无建设手续
室用房生产临时
33泰胜蓝岛寅阳镇侯字村固废仓库400.000.13%启国用(2011)第0112号无建设手续
配套用房
生产临时启国用(2015)第0249号
34泰胜蓝岛寅阳镇侯字村钢结构空压机房380.000.12%无建设手续
配套用房启国用(2011)第0112号
东台市经济开发苏(2018)东台市不动产权
35东台泰胜涂装房1656.000.54%辅助用房无建设手续
区纬6路2号证第1409386号
东台市经济开发苏(2018)东台市不动产权
36东台泰胜油漆房1143.000.37%生产经营无建设手续
区纬6路2号证第1409386号
1-1-49占全部
建筑面积序号实际使用人坐落建筑物名称房屋面积用途土地使用证编号办证手续(平方米)比例
东台市经济开发苏(2018)东台市不动产权
37东台泰胜内件库1143.000.37%生产经营无建设手续
区纬6路2号证第1409386号
东台市经济开发苏(2018)东台市不动产权
38东台泰胜新内件仓库1004.000.33%生产经营无建设手续
区纬6路2号证第1409386号
东台市经济开发苏(2018)东台市不动产权
39东台泰胜二车间东内件库916.000.30%生产经营无建设手续
区纬6路2号证第1409386号
东台市经济开发苏(2018)东台市不动产权
40东台泰胜二期喷砂车间480.000.16%生产经营无建设手续
区纬6路2号证第1409386号
东台市经济开发苏(2018)东台市不动产权
41东台泰胜南办公室176.850.06%办公用房无建设手续
区纬6路2号证第1409386号
东台市经济开发苏(2018)东台市不动产权
42东台泰胜配电房171.880.06%生产经营无建设手续
区纬6路2号证第1409386号
东台市经济开发压力容器车间办苏(2018)东台市不动产权
43东台泰胜150.240.05%办公用房无建设手续
区纬6路2号公室证第1409386号
东台市经济开发苏(2018)东台市不动产权
44东台泰胜射线探伤室93.600.03%生产经营无建设手续
区纬6路2号证第1409386号
东台市经济开发厂区生活苏(2018)东台市不动产权
45东台泰胜厕所57.700.02%无建设手续
区纬6路2号配套用房证第1409386号
东台市经济开发苏(2018)东台市不动产权
46东台泰胜南办公室49.050.02%办公用房无建设手续
区纬6路2号证第1409386号
东台市经济开发厂区生活苏(2018)东台市不动产权
47东台泰胜北保安室40.000.01%无建设手续
区纬6路2号配套用房证第1409386号
东台市经济开发厂区生活苏(2018)东台市不动产权
48东台泰胜南传达室23.680.01%无建设手续
区纬6路2号配套用房证第1409386号
东台市经济开发厂区生活苏(2018)东台市不动产权
49东台泰胜二期保安室20.000.01%无建设手续
区纬6路2号配套用房证第1409386号
东台市经济开发厂区生活苏(2018)东台市不动产权
50东台泰胜南边厕所43.710.01%无建设手续
区纬6路2号配套用房证第1409386号
1-1-50占全部
建筑面积序号实际使用人坐落建筑物名称房屋面积用途土地使用证编号办证手续(平方米)比例
东台市经济开发苏(2018)东台市不动产权
51东台泰胜车间主任办公室22.900.01%办公用房无建设手续
区纬6路2号证第1409386号
稀土高新区滨河包高新国用(2010)第040
52包头泰胜门卫房46.620.02%门卫室无建设手续
新区号
稀土高新区滨河包高新国用(2010)第040
53包头泰胜彩板房229.100.07%厨房、厕所无建设手续
新区号
稀土高新区滨河包高新国用(2010)第040
54包头泰胜油漆房改造115.290.04%油漆库房无建设手续
新区号
稀土高新区滨河包高新国用(2010)第040
55包头泰胜气体房改造20.880.01%存放丙烷无建设手续
新区号法兰抛丸
稀土高新区滨河包高新国用(2010)第040
56包头泰胜喷砂除尘房36.000.01%房东侧加无建设手续
新区号宽
稀土高新区滨河喷砂房前包高新国用(2010)第040
57包头泰胜喷砂环保房92.400.03%无建设手续
新区方新加长号
稀土高新区滨河包高新国用(2010)第040
58包头泰胜彩钢房1.710.00%气瓶房无建设手续
新区号
稀土高新区滨河包高新国用(2010)第040
59包头泰胜彩板房30.820.01%更衣室无建设手续
新区号
哈密市工业园新哈密市国用(2014)第0380
60新疆泰胜二分厂厂房3992.111.30%黑塔车间无建设手续
兴经济产业园区号
哈密市工业园新哈密市国用(2014)第0380
61新疆泰胜二分厂门卫房45.000.01%警卫室无建设手续
兴经济产业园区号
哈密市工业园新办公及住哈密市国用(2014)第0380
62新疆泰胜二分厂综合楼1261.980.41%无建设手续
兴经济产业园区宿号
哈密市工业园区哈密市国用(2012)第0139
63新疆泰胜二期二车间4256.741.38%黑塔车间无建设手续
广东工业加工区号
哈密市工业园区二期改扩建三车哈密市国用(2012)第0139
64新疆泰胜6100.281.98%黑塔车间无建设手续
广东工业加工区间号
1-1-51占全部
建筑面积序号实际使用人坐落建筑物名称房屋面积用途土地使用证编号办证手续(平方米)比例
哈密市工业园区哈密市国用(2012)第0139
65新疆泰胜探伤室128.000.04%压力容器无建设手续
广东工业加工区号
木垒县民生工业新(2021)木垒哈萨克自治
66木垒风能喷砂油漆房2100.000.68%打砂喷漆无建设手续
园区县不动产权第0001621号
木垒县民生工业新(2021)木垒哈萨克自治
67木垒风能临时食堂210.000.07%食堂无建设手续
园区县不动产权第0001621号
呼伦贝尔经开区呼经国用(2012)第000012
68呼伦贝尔泰胜门卫室45.000.01%门卫用房无建设手续
和谐路21号号
呼伦贝尔经济开呼经国用(2012)第000012
69呼伦贝尔泰胜标准化厂房3060.000.99%对外出租购地取得,无建设手续
发区起步区号
合计49686.0416.12%///
无证房产面积总计120904.2339.22%///
1-1-52上表中位于启东市寅阳镇侯字村的第1项房产已完成竣工验收,正在办理房屋产权
登记手续,且不存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上表中位于上海市金山区卫清东路1988号的第2至7项房产,位于启东市寅阳镇侯字村的第8、9、11项房产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正在办理后续建设手续;上述位于启东市寅阳镇侯字村的第10项房产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及施工许可,正在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故尚未办理房产证书。该等房屋占发行人全部房产面积的比例为20.90%,该等房屋尚未组织竣工验收即交付使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发行人及相应子公司存在被主管机关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罚款的法律风险。
上表中位于上海市金山区卫清东路2001号的第13至17项房产,位于启东市寅阳镇侯字村的第18至24项、第28至34项房产,位于东台市经济开发区纬六路2号的第
35至51项房产,位于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滨河新区的第52至59项房产,位于哈密市工
业园区广东工业加工区、哈密市工业园区新兴经济产业园区的第60至65项房产,位于木垒县民生工业园区的第66、67项房产,位于呼伦贝尔经济开发区和谐路21号的第
68、69项房产,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建设手续,故尚未办理房产证书;上表
中位于上海市金山区卫清东路1988号的第12项房产,及位于启东市寅阳镇侯字村的第
25至27项房产为发行人及子公司建设在非自有土地上的房产,故无法办理房产证书。
该等房屋占发行人全部房产面积的比例为16.12%,该等房屋尚未取得任何建设规划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该等房屋存在被主管机关限期拆除的风险,发行人及相应子公司存在被主管机关处以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罚款的法律风险。
就泰胜蓝岛正在使用的房产相关事宜,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于2021年10月25日出具《房产合规证明》,自2018年1月1日至证明出具之日,泰胜蓝岛各项工程建设的规划、施工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泰胜蓝岛依法享有全部房产的所有权,且在日常经营使用房地产方面均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房屋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不存在违反房屋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而受到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的情况。启东海工船舶工业园管委会已于2021年8月31日出具《证明》,泰胜蓝岛正常拥有并使用位于寅阳镇侯字村的房屋,该单位不会就泰胜蓝岛拥有、使用该等房屋对泰胜蓝岛作出处罚,该等房屋亦不存在被强制拆除的风险。
1-1-53就新疆泰胜正在使用的房产相关事宜,哈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已于
2021年8月27日出具《证明》,新疆泰胜位于哈密市伊州区工业园广东工业区和新兴
经济产业园区的房屋建设及使用不存在重大违反国家及地方房屋管理、规划管理及建筑
业管理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情形,新疆泰胜可以正常使用该等房屋,该单位不会就新疆泰胜拥有、使用该等房屋对新疆泰胜作出处罚,该等房屋亦不存在被强制拆除的风险。
就东台泰胜正在使用的房产相关事宜,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分别于2021年
8月5日、2021年10月30日出具《证明》,自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30日止;
自2021年6月30日至2021年10月30日止,东台泰胜不存在违反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江苏东台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已于2021年9月6日出具《证明》,东台泰胜正常拥有并使用位于东台市经济开发区纬六路2号的房屋,该单位不会就东台泰胜拥有、使用该等房屋对东台泰胜作出处罚,该等房屋亦不存在被强制拆除的风险。
就包头泰胜正在使用的房产相关事宜,包头稀土高新区国土资源局已于2021年8月12日出具《房产合规证明》,自2018年1月1日至证明出具之日,包头泰胜各项工程建设的规划、施工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包头泰胜依法享有全部房产的所有权,且在日常经营使用房地产方面均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房屋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不存在违反房屋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而受到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的情况。
就木垒风能正在使用的房产相关事宜,木垒县民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已于2021年9月9日出具《证明》,证明自木垒泰胜入驻以来能够依法开展生产经营和建设活动,现有厂区建筑符合木垒风能规划,木垒风能可以正常使用现有房屋开展生产经营性活动,该单位不会对木垒风能现有房屋进行拆除。
公司及呼伦贝尔泰胜未取得权属证书且未取得专项合规证明的房产面积占公司及
子公司全部未取得产权证书的自有房屋总面积的2.57%,占比较小;该等房屋均为辅助性用房,非公司核心生产经营资产,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就公司及子公司上述无证房产相关事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已出具《关于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承诺函》,承诺将督促公司及其子公司尽快办理无证房产涉及的立项、用地、规划、施工、竣工验收等报批报建
手续并取得房产权属证书。在其持有泰胜风能股份期间,若因主管部门要求拆除房屋或
1-1-54对公司、相关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的,承诺人承诺将协助公司或相关子公司寻找替代房屋,并承担因前述情况导致的经济处罚、搬迁费用及停工损失等经济损失,确保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因无证房产而遭受任何损失,上述承诺在承诺人持有公司股权期间持续有效。
综上,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相关子公司未因上述无证房产事项受到主管机关的处罚,公司及相关子公司正在积极推进相关建设手续及产权证书办理,除公司及呼伦贝尔泰胜以外的无证房产所在地的房屋建设主管机关已出具上述相关合规证明,且实际控制人作出了承担相关损失的承诺,因此,公司及子公司上述无证房产不能继续使用,或者被采取行政处罚或被拆除的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出具《关于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补充承诺函》,承诺若其违反原承诺函内容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同时,本人同意泰胜风能按照该等事项对其或子公司造成的损失相应扣除本人应当从公司获取的薪酬、奖励等。
(3)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出让方式在境内实际占有17宗土地,其中15宗土地已取得相应土地使用权证,具体情况如下:
抵押冻结等使用权
序号权利人土地使用权证号土地坐落面积(㎡)土地用途权利受限类型情况
沪(2021)金字金山区卫清东
1泰胜风能不动产权第34591.00工业出让无
路1988号
017058号
沪房地金字金山区卫清东
2泰胜风能(2009)第83237.00工业出让无
路2001号
012765号
启国用2011第寅阳镇
3泰胜蓝岛250141.00工业出让无
0112号侯字村
启国用2014第寅阳镇
4泰胜蓝岛37062.00工业出让无
0063号侯字村
启国用2015第寅阳镇
5泰胜蓝岛9975.00工业出让无
0248号侯字村
启国用2015第寅阳镇
6泰胜蓝岛2682.00工业出让无
0247号侯字村
1-1-55抵押冻结等
使用权
序号权利人土地使用权证号土地坐落面积(㎡)土地用途权利受限类型情况启国用2015第寅阳镇
7泰胜蓝岛8712.00工业出让无
0250号侯字村
启国用2015第寅阳镇
8泰胜蓝岛23205.00工业出让无
0249号侯字村
苏(2019)启东寅阳镇侯字村
9泰胜蓝岛市不动产权第1021.00工业出让无
外侧
0030952号
包高新国用稀土高新区滨
10包头泰胜(2010)第040105591.36工业出让无
河新区号
苏(2018)东台市经济开发区
11东台泰胜市不动产权第133441.47工业出让无
纬六路2号
1409386号
呼伦贝尔呼经国用(2012)呼伦贝尔经济
1299034.00工业出让无
泰胜第000012号开发区起步区哈密市国用哈密市工业园
13新疆泰胜(2012)第0139区广东工业加100208.75工业出让无
号工区哈密市国用哈密市工业园
14新疆泰胜(2014)第0380区新兴经济产43460.22工业出让无
号业园区
新(2021)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不木垒县民生工
15木垒风能43355.16工业出让无
动产权第业园区
0001621号
合计975716.96///
经查询上述不动产权登记档案,上述土地使用权不存在查封、抵押等情形。
除上表中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15宗土地外,公司的子公司吐鲁番泰胜与阿勒泰泰胜分别拥有以下2宗土地使用权,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使用权土地面积土地土地出让合同序号使用权人地址出让年期类型(平方米)性质签署日期吉木乃县托普阿勒泰
1铁热克乡行政出让66667.00工业2015.11.250年
泰胜区域
火洲路南侧、吐鲁番
2红柳路东侧、出让51184.30工业2016.4.1450年
泰胜古洲路北侧
合计117851.30///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阿勒泰泰胜及吐鲁番泰胜已支付完毕全部土地出让金及
1-1-56相关税费,由于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要求房地合一办理不动产权证,阿勒泰泰胜及吐鲁
番泰胜尚未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证书。
根据阿勒泰泰胜与吉木乃县国土资源局于2015年11月2日签署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2015-22),阿勒泰泰胜在该宗地建设项目应于2015年11月3日之前开工,在2016年12月30日之前竣工;阿勒泰泰胜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及未按合同约定日期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阿勒泰泰胜在该宗地上的建设项目于2017年11月30日取得施工许可证,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仍在建设中,尚未竣工。因此,阿勒泰泰胜存在被吉木乃县国土资源局要求支付违约金的风险。
就上述阿勒泰泰胜土地使用权相关事宜,吉木乃县自然资源局已于2021年9月1日出具《情况说明》,阿勒泰泰胜“风机重型塔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2015年已办理建设用地相关手续,不涉及违法行为。
根据吐鲁番泰胜与吐鲁番市高昌区国土资源局于2016年4月14日签署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高区国土合同2016-23号),吐鲁番泰胜在该宗地建设项目应于2016年6月30日之前开工,在2018年6月20日之前竣工;吐鲁番泰胜造成土地闲置,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应依法缴纳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两年且未开工建设的,出让人有权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吐鲁番泰胜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及未按合同约定日期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吐鲁番泰胜尚未开工建设。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规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属于闲置土地,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因此,吐鲁番泰胜存在被吐鲁番市高昌区国土资源局要求支付违约金、缴纳土地闲置费,及被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法律风险。
就上述吐鲁番泰胜土地使用权相关事宜,吐鲁番市自然资源局高昌区分局已于
2021年8月31日出具《情况说明》,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吐鲁番泰胜遵守国家及
地方有关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暂未发现违反土地管理法以及其他法规而受到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的情况。
1-1-57就上述公司的子公司拥有的使用权权属瑕疵及风险,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已出具《关于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承诺函》,承诺将督促公司的相应子公司尽快办理无证土地的权属证书,若因主管部门无偿收回土地、收取土地闲置费用或违约金,或对公司相关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的,实际控制人承诺将协助公司或相关子公司寻找替代土地,并承担因前述情况导致的经济处罚、搬迁费用及经济损失,确保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因无证土地而遭受任何损失。
综上,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相关子公司未因上述土地使用权瑕疵事项受到主管机关的处罚,拥有该两宗无证土地的子公司尚未实际开展业务,该等无证土地截至2021年9月30日的账面净值为850.82万元,占发行人2021年9月30日合并口径净资产的0.31%,该等无证土地的账面净值占公司净资产比例较小,公司的相关子公司正在积极推进相关建设手续及产权证书办理,上述土地所在地的国土资源主管机关已出具合规情况说明,且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作出了承担相关损失的承诺,因此,公司及子公司因上述土地使用权瑕疵事宜不能继续使用或者被采取行政处罚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租赁房产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在中国境内向第三方承租的主要房屋共
18处:
租赁面积
序号出租人承租人地址房产/土地证号租赁期限用途(平方米)上海市金山区龙轩沪房地金字
2021.4.1-
1周玲泰胜风能路789弄32号120347.85(2014)第居住
2022.3.31
室014269号沪房地金字
上海市金山区金天2021.5.23-
2陆宝英泰胜风能101.99(2008)第居住
地花园46号302室2022.5.22
004503号
沪房地金字
上海市金山区宝华2021.3.22-
3季小锋泰胜风能87.38(2012)第居住
海湾城29号503室2022.3.22
000589号
上海市金山区海汇沪(2018)金字
2021.10.1-
4宋英凯、赵磊泰胜风能街111弄3号80390.08不动产权第未约定
2022.9.30
室011981号
大庆凯明大39094.92黑龙江省大庆市高庆房权证开发区
丰机械设备(厂房)、
5大庆泰胜新开发区新发街字第、2021.4.28-
生产、办
NA541357制造有限公711.69(办2024.4.27公
28-4 号 NA541358 号司公场所)
1-1-58租赁面积
序号出租人承租人地址房产/土地证号租赁期限用途(平方米)
山西中宇建11938.51晋(2018)朔州
朔州市开发区友谊(厂房)、2019.2.1-生产、办6设集团有限朔州泰胜市不动产权第
东街2448.902022.1.31公公司0001007号(办公)
苏(2018)东台
枫叶路3号万水清2021.7.26-2
7丁慧东台泰胜143.60市不动产权第居住
华8幢1-1001室022.7.26
1400314号
北京市朝阳区东直
X 京房权证朝字 2020.11.1-
8尹翠珍北京泰胜门外大街26号楼10126.55办公
第1024536号2021.10.31层1006上海自由贸易试验沪房地市字
上海天啸物泰胜风能2021.3.8-
9区华申路198号120.00(2001)第办公
流有限公司技术2022.3.7
幢 1 层 F-03 室 (003504)号洛阳市嵩县城关镇
豫(2018)嵩县金城路财政局家属
10奚杨嵩县泰胜不动产权第2020.10.1-181.87居住
院1号楼1单元1022021.9.30
0001108号
号
唐山龙海工唐山市曹妃甸区唐骥(2019)曹妃
11业用呢有限唐山泰胜海镇迎宾路2021.6.1-55号大600.00甸区不动产权第办公
2022.5.31
公司车间北侧0010386号唐山市路北区天源唐山房权证路北
2021.5.6-
12徐静唐山泰胜里天源骏景2-3商197.70(里)字第办公
2022.5.5
业2层2室305069470号木垒县民生工业园木垒净美园区企业总部基地院
13物业有限公木垒风能内12号楼502、、无2021.5.14-504205.00居住
2022.5.13
司506、508、510室的住宅木垒县民生工业园木垒净美园
区企业总部基地院2021.7.11-
14物业有限公木垒风能151.00无居住
9号楼一单元501、2022.7.10
司
502和三单元403
木垒净美园木垒县民生工业园
15物业有限公木垒风能区企业总部基地院无2021.9.2-51.00居住
2022.9.1
司9号楼一单元503泰胜风能(河北)碧桂园璟公馆2021.10.1-
16苑丽56.77无办公
电力销售3-1-17272022.9.30有限公司华南胜泰
桂(2018)(珠海)崇左市凭祥小区102021.8.23-
17朱海珍91.16崇左市不动产权居住
风能设备栋2-1503号房2022.2.23
第0007697号有限公司华南胜泰
桂(2019)(珠海)崇左市天琴馨苑72021.8.18-
18李秋萍101.78崇左市不动产权居住
风能设备栋1-1004号房2022.2.18
第0004942号有限公司
1-1-59就上表中的第13至15项租赁房产,木垒哈萨克自治县民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出
具了《委托书》,委托木垒净美园物业有限公司自2018年8月1日起管理和出租木垒县民生工业园区的公租房。
上表中第16项的租赁房产,根据公司的说明,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出租人尚未提供租赁房产的不动产权证。
根据我国关于城镇房屋租赁管理的法律法规,我国对城镇房屋租赁实行备案登记制度,根据公司说明及核查,上述房屋租赁均未办理备案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的规定,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基于此,上述房屋未办理房屋租赁备案不影响房屋租赁合同的有效性。
3、租赁土地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在中国境内向第三方承租土地共7处,其中目前正在履行中的土地租赁合同共5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租赁面积出租人承租人地址土地证号租赁期限号(平方米)上海金实华
山阳镇卫清东沪房地金字(2006)
1防腐安装工泰胜风能5600.002018.4.9-2023.4.8
路2229号第012247号程有限公司苏州腾发国浮桥陆浜村太苏2019太仓市不
2际物流有限泰胜风能仓港五期码头15000.00动产权第00076352021.6.15-2021.12.15
公司预留用地号大庆凯明大黑龙江省大庆
丰机械设备市高新开发区大庆国用(2012)
3大庆泰胜37872.002021.4.28-2024.4.27
制造有限公新发街28-4第070009318号司号朔州市开发区友谊东街(中山西中宇建晋(2018)朔州市宇生产基地)
4设集团有限朔州泰胜90811.05不动产权第2019.2.1-2022.1.31
振武街南侧,公司0001007号穆寨一东路东侧
210国道以西
包头市农垦
原农垦养殖2021.08.13-
5集团有限公包头泰胜17666.67未提供
公司院内土2022.02.12司地
合计166949.72//
1-1-60上表中第5项的租赁土地,根据包头泰胜与包头市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
《临时用地租赁合同》,上述租赁土地由包头市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出租方未向公司提供该宗土地的权属证书,土地权利人未对转租方转租土地提出异议。该宗租赁土地的主要用途为堆放风电塔筒,若无法继续使用该宗租赁土地,公司及子公司可寻求替代性土地,不会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除上表中公司及子公司现行有效的土地租赁合同外,公司及子公司另存在两宗租赁土地合同到期后继续使用的租赁土地,具体情况如下:
序租赁面积出租人承租人地址租赁用途号(平方米)
1山阳镇人民政府泰胜风能发行人公司北侧21733.33食堂
江苏汇利镀锌钢管江苏省东台市经济开发区
2东台泰胜2000.00堆放风电塔筒
有限公司纬八路16号厂区内
合计23733.33/
该两宗租赁土地不属于公司及子公司主要生产经营用地,面积占公司租赁土地总面积的15.90%;若无法继续使用该等租赁土地可以寻找替代性土地,不会对其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法律障碍。
4、主要生产设备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的生产设备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和其他设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净值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68865.6223610.95581.2644673.4264.87%
机器设备46017.7028354.21923.7516739.7436.38%
运输工具1585.481162.50-422.9826.68%
电子设备1101.38889.030.49211.8619.24%
其他设备2552.641924.576.59621.4824.35%
合计120122.8255941.261512.0962669.4752.17%
注:成新率=净值/原值。
1-1-61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一)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主营业务为陆上、海上风电装备(包括风电塔架、导管架、管桩等)和海洋工
程装备的制造和销售。公司将密切研究国际风电市场动态,追求专业化、差异化发展战略,整合产业链并进行针对性项目投资,不断提升以技术、质量为要素的核心竞争力以及品牌、渠道、规模、人才为要素的综合竞争优势。同时,公司致力于打造全球最优塔架生产技术平台,不断提高品牌的国际知名度和美誉度,力争成为国际一流的风能装备供应商。
1、产品定位
公司将立足陆上、海上风电装备制造,开发研制漂浮式深海大容量海上风电装备等大型化、新型风电装备;以持续不断的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为基础,向同质化技术基础上的差异化产品延伸。
2、市场定位
公司持续践行“双海”战略:立足国内风电市场,开拓美洲、澳洲、非洲、东南亚及其它国际市场;以陆上风电市场为依托,积极开发海上风电市场。
3、产业布局
公司将根据国内风资源分布及风电市场发展趋势,积极进行市场布局,以上海金山总部及泰胜蓝岛为出口中心,紧邻国内主要陆上风电市场建设生产基地,在挖掘现有国内布局产能的前提下,做好中部、西部、南部市场的布局,并考虑新增投资建设海上风电重型装备制造基地。
同时,公司将抓住机遇,适时进行风电产业链延伸,扩展相关联行业经营空间。
(二)发展目标和计划
1、经营计划
公司将保持主营业务稳步发展,竭力推动整体业务进入上升通道。一方面,公司需要继续深化“双海”战略,大力拓展海外市场及海上风电市场,打开新兴且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另一方面,抓住国内市场快速发展的机遇,推动国内业务市场占有率稳中有
1-1-62升。
首先,公司会继续将泰胜蓝岛经营管理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在控制好风险的基础上,开发头部产品、占据优势市场、继续挖掘产能;其二,为应对海上风电抢装潮,公司将整合各方资源,协同产生合力,打造强有力的市场运营保障能力,从而充分挖掘产能;
其三,公司将在国内进行多样化市场布局,构建一体化管理模式,完成公司首个风力发电场的吊装和并网工作,并尽快在两广、福建地区形成海上风电装备产品的近地辐射能力。
2、体系建设计划
公司将进一步维护好在体系建设方面已经取得的成果,继续提升生产组织、技术质量、环境安全等方面的管理水平,提升全公司生产制造能力,并逐步做好在全球主要地区受认可度较高的各类标准、体系的认证工作,同时持续大力推进国内外重要客户的供应商认证工作,为开拓国际市场、拓展公司经营空间奠定基础。
3、规范内部管理计划
公司将持续完善和优化管理模式,对现有的 OA 系统和 ERP 系统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和改进,优化审批流程,推动对各部门、各子公司重要环节的统筹管理,推行预算管理,促进资源利用率最大化和效益最大化。
4、人力资源管理计划
公司一方面将加强内部人才岗位编制管理,优化各子公司组织结构和岗位配置,合理分配优势资源,提高岗位绩效产能;另一方面将优化招聘流程,根据各部门招聘计划,聘请更多专业性强、具备一定市场影响力的人员。同时,公司将加强内部培训、拓展外部培训,优化绩效考核体系,以构建符合业务规模和产业结构的成熟经营管理团队。
5、投融资计划
公司目前的产品结构日趋多元,资产规模日益庞大,组织层级日趋复杂。一方面,公司传统的风电塔架业务稳步发展,海外业务及海上风电业务增速较快,对公司日常流动资金实力及周转能力要求大大提高;同时,从主业产业链延伸的角度,公司会继续推动风电场建设工作,使其成为主业的合理补充。未来,公司争取实现风电场开发业务的突破,并逐步形成符合公司特点的风电场开发模式及合作模式。同时,公司也在寻求向
1-1-63更高端制造、智能制造行业的转型发展。上述业务对资金的需求决定了公司必须扩宽融资渠道,大力提升融资能力。
公司将继续发挥上市公司多层次融资平台的优势,不断提升融资能力,重点针对各业务线及新建项目做好多渠道相结合、短中长期相匹配的融资工作。
六、未决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情况
(一)未决诉讼、仲裁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存在一起金额超过500万元的未决诉讼,即泰胜蓝岛与格雷特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案情
根据启东市法院于(2017)苏0681民初6193号《民事判决书》中查明的事实,2013年11月8日,泰胜蓝岛与格雷特公司签署了一份《关于起重机合同履行过程相关问题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约定泰胜蓝岛愿意承诺在后续其中项目采购(包括船坞大型龙门吊、门座坞吊及码头门座式起重机等各类门机设备)中同等条件(市场合理价格)下,泰胜蓝岛确保选用格雷特公司产品,基于包括但不限于前述条款,格雷特公司同意放弃泰胜蓝岛因长期欠款产生的违约金7599720元;如泰胜蓝岛未能按《补充协议》执行,格雷特公司有权追溯前期泰胜蓝岛违约金的索赔权利。2016年4月27日,泰胜蓝岛发出设备(门式起重机)招标文件;2016年6月15日,格雷特公司与泰胜蓝岛就招标事项洽谈,格雷特同意将投标总价调整为2460万元;2016年10月11日,泰胜蓝岛向格雷特公司发出告知函,经比较供货各方价格,如格雷特公司愿意以总价1600万元价格供货,泰胜蓝岛则优先考虑与格雷特公司签订采购合同;2016年10月12日,格雷特公司向泰胜蓝岛发函,称泰胜蓝岛2016年5月组织的招标工作,其中350吨门机改为350吨桥门,格雷特公司优惠报价合计1878万元,距前一次投标时间已近5个月,原材料价格较5月份有较大涨幅,泰胜蓝岛提出的总价1600万元低于市场正常的成本范围;2016年10月13日,泰胜蓝岛向格雷特公司发送告知函,称1600万元的整体采购价格为泰胜蓝岛公司对该起重项目的多家供货单位的市场报价比较分析而得出
的“同等条件(市场合理价格)”,格雷特公司不同意该价格提议,泰胜蓝岛将启动与其他公司关于该采购项目的洽谈。2016年10月21日,泰胜蓝岛与河南起重机器有限公
1-1-64司签订了《起重机买卖合同》,总金额为1510万元。
格雷特公司认为泰胜蓝岛违反《补充协议》约定,请求法院判令泰胜蓝岛支付违约金7599720元及利息(自2013年11月8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2、进展情况2020年3月12日,启东市人民法院作出(2019)苏0681民初6662号《民事判决书》,启东市人民法院认为泰胜蓝岛违反与格雷特公司之间“补充协议”的约定,应当向格雷特公司承担支付违约金的违约责任,判决泰胜蓝岛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格雷特公司违约金7599720元,并支付该款利息(自2017年8月9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2020年3月24日,泰胜蓝岛向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改判泰
胜蓝岛未违约,驳回格雷特公司所有诉讼请求。
2021年9月10日,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苏06民终1662号《民事判决书》,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泰胜蓝岛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判决维持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2019)苏0681民初6662号民事判决主文部分,即泰胜蓝岛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格雷特公司违约金7599720元,并支付该款利息(自2017年8月9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并驳回格雷特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支付完毕上述案款,公司拟就本案申请再审,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尚未正式提起再审申请。
(二)行政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境内子公司共存在4项罚款金额1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1、东台泰胜
2021年5月28日,东台市应急管理局向东台泰胜出具(苏盐东)应急罚[2021]100
1-1-6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因东台泰胜厂房南侧摇擎钻床有机械伤害,未设置警示标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被处以14500元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述罚款已缴纳完毕,东台泰胜已按规定在相应设备上设置了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根据东台市应急管理局于2021年8月13日出具的《合规证明》,东台泰胜上述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2、朔州泰胜
2020年4月9日,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向朔州泰胜出具朔市监开罚
字[2020]1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朔州泰胜仍未配备安全管理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被处以1万元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未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述罚款已缴纳完毕,朔州泰胜已按规定配备了具有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
2021年9月2日,朔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合规证明》,证明自朔州泰胜
成立之日起至证明出具之日,朔州泰胜不存在严重违反市场监督管理相关法律的重大违法行为。根据《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九条的规定,罚款的数额在依法可以选择的最低限到最高限这一幅度中较低的30%部分,属于从轻行政处罚。因此,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对朔州泰胜上述违规行为适用了可以选择的一万元至五万元罚款幅度中最低的罚款金额。综上,朔州泰胜上述行为应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1-1-663、木垒风能
2019年12月17日,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木县市监罚[2019]34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木垒风能生产期间安排不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操作场内特种设备,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被处以5万元罚款,并责令木垒风能在未配备持有场内机动车辆操作证的工作人员之前停止使用场内机动车辆。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述罚款已缴纳完毕,木垒风能已按规定配备了具有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操作证的工作人员。根据《审核问答》,“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若对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不具有重要影响(占比不超过5%),其违法行为可不视为发行人本身存在相关情形,但其违法行为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恶劣的除外。”报告期各期,木垒风能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均不到5%,且上述违法行为未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恶劣,因此木垒风能上述报告期内违法行为可不视为公司本身存在相关情形。
除上述行政处罚外,报告期内,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不存在受到其他罚款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的情形。
4、泰胜蓝岛
2021年8月11日,南通市应急管理局向泰胜蓝岛出具(苏通)应急罚[2021]208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泰胜蓝岛因未对两家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
第一百条第二款的规定,被处以5万元罚款;同时,泰胜蓝岛的安全总监作为对上述
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管理人员,被南通市应急管理局处以1万元罚款。
根据上述处罚决定作出时有效的《安全生产法》第一百条第二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
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泰胜蓝岛已按时足额缴纳罚款并整改完毕,上述处罚事项未导致泰胜蓝岛停产停业整顿,相关承包单位确认自愿承担相应过错并已向泰胜
1-1-67蓝岛支付全部罚款款项,未对泰胜蓝岛造成经济损失。根据南通市应急管理局于2021年9月30日出具的《证明》,泰胜蓝岛上述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七、财务性投资
(一)关于财务性投资的认定标准和相关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审核问答》,财务性投资的相关规定如下:
1、财务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
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
2、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合
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3、金额较大指的是,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
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0%(不包含对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4、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
额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二)公司最近一期末未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以下资产科目可能存在财务性投资,具体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财务性投资占归
账面价值/投财务性投资序号项目投资对象名称属于母公司净资资金额金额产比例
1交易性金融资产银行理财12810.15--宁波丰年君盛投资合伙企业(有
1757.511757.510.65%
2其他权益工具限合伙)
江苏昌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000.003000.001.10%
合计17567.664757.511.75%
1-1-681、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12810.15万元,均为银行理财产品,主要系为加强流动资金收益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而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具有收益波动性低、安全性高、周期短、流动性强的特点,不构成财务性投资。
2、其他权益工具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其他权益工具账面价值为4757.51万元,具体如下:
期末账面注册序公司名称余额股权比例资本成立时间经营范围号(万元)(万元)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宁波丰年君盛泰胜风能持股2015年10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
1投资合伙企业1757.5147489.4417
4.1381%月22日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有限合伙)
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高精度油缸系列产品、
高精度冷拨钢管、精密
冷拔机、车用天然气瓶、
冷拔不锈钢管、冷拔铝
合金管、冷拔金属型材、
阻尼缓冲减震系统、编
织纳米制品、机电设备
的研发及技术咨询、技江苏昌力科技泰胜风能持股1992年4月
23000.002392.9231术服务、技术转让、制
发展有限公司5.4522%8日
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泰胜风能持有江苏昌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份比例已合并计算泰胜风能通过宁波丰年君盛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江苏昌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份比例,但未考虑交叉持股影响。
(1)宁波丰年君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宁波丰年君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2015年10月,由专业的投资管理机构宁波丰年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
截至2021年9月30日,丰年君盛基金份额持有情况如下:
1-1-69序号名称合伙人类型份额比例
1宁波丰年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8%
2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众合共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8.36%
3祝宏斌有限合伙人6.21%
4北京运通兴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6.15%
5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众合共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59%
6胡秋娥有限合伙人5.17%
7梁嘉爵有限合伙人4.14%
8大连通信电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4.14%
9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4.14%
10叶杭奇有限合伙人3.31%
11李兵有限合伙人3.10%
12杨惠琴有限合伙人3.10%
13缪希强有限合伙人2.90%
14丁利萍有限合伙人2.69%
15陈方有限合伙人2.48%
16宁波丰年鑫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28%
17吴耀军有限合伙人2.07%
18施慧斌有限合伙人2.07%
19林晨杰有限合伙人2.07%
20万志云有限合伙人2.07%
21姚水龙有限合伙人2.07%
22徐欣月有限合伙人2.07%
23刘凯有限合伙人2.07%
24喻旸有限合伙人2.07%
25梁少梅有限合伙人2.07%
26娄鹏有限合伙人2.07%
27刘如良有限合伙人2.07%
28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7%
29中汇融达(大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7%
30南通云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7%
31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7%
32广东蓝盾企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7%
33厦门鼎坤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7%
1-1-70截至2021年9月30日,宁波丰年君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外投资明细如
下:
序企业名称主营业务号
北京东远润兴科技有限雷达、通信等高速信号采集存储回放,实时大规模信号处理、复杂电公司磁环境模拟监测及构建等领域的技术及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北京军懋国兴科技股份
2飞机参数实时回传系统为核心产品的航空电子与信息化企业
有限公司
成都嘉泰华力科技有限军用电子对抗系统、分机和模块系统;军用嵌入式计算机;军用电子
3
责任公司战、雷达测试系统
江苏昌力科技发展有限精密冷拔钢管、不锈钢发射筒及液压缸、液压阻尼缓冲减震系统装置
4
公司的设计、开发、生产和服务
车辆智能辅助驾驶系统、手持式/头戴式/消防专用夜视仪、红外观测
5科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仪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风力发电设备、钢结构、化工设备制造安装各类海洋工程设备、设施、
6
有限公司平台的设计、建造、组装、销售
军械、弹药、航材、保密工程安全设备和控制系统设计、开发、生产、
7武汉森岩科技有限公司
安装和服务
西安创联超声技术有限超声电机、有机实芯电位器、系列气体报警器、敏感元件、特种电位
8
责任公司器及射频连接器等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
9机械核心传动装置、板带精整精密装备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
有限公司中天引控科技股份有限
10智能弹药、无人平台及应用平台、导引控制系统等领域的研发和销售
公司
11中天智控科技控股股份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航空运输设备销售;智
有限公司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
宁波丰年君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国内领军军工投资机构,具有丰富的产业并购基金管理与运营经验。公司投资宁波丰年君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要是为了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推动公司通过并购、投资等方式开拓与公司现有产品技术同质或类似的军工军用产品业务,对公司产业转型、长远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实现较高的资本增值收益。公司未来将根据投资项目情况制定相应的处置计划。
公司对宁波丰年君盛投资合伙企业的投资属于《审核问答》认定的财务性投资。上述财务性投资发生于2016年,距离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超过六个月。同时,上述财务性投资占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0.65%,不属于《审核问答》所认定的“金额较大”的情形。
(2)江苏昌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江苏昌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从事军工领域高精度系统的民营高科技企业,其基于
1-1-71多年沉淀,在流体传动技术、阻尼缓冲减振技术、金属热成型技术、金属精密冷拔成型
技术、特超长型材精密成型技术方面积累的丰富的经验,开发出一批尖端高技术产品,成功应用于国防领域。其产品结构、技术储备符合公司战略转型发展方向。公司投资江苏昌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加深对军工产业的理解,拓展军工行业资源。
公司未来将根据投资项目情况制定相应的处置计划。
公司对江苏昌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投资属于《审核问答》认定的财务性投资。上述财务性投资发生于2018年,距离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超过六个月。同时,上述财务性投资占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10%,不属于《审核问答》所认定的“金额较大”的情形。
(三)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的投资情况
2021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相关议案。公司投资宁波丰年君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时间为 2016年,投资江苏昌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时间为2018年,属于财务性投资,但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重为1.75%,不属于《审核问答》所认定的“金额较大”的情形,且不属于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内,不需要从本次募集资金中扣除。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
1-1-72第二节本次发行概要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1、贯彻落实中央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九大报告再次强调,“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2018年以来,在国家去杠杆的大背景下,民营企业普遍承受了较大的资金压力,债务负担加重。2018年下半年以来,中央政治局会议多次强调“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的“六稳”方针,并将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作为贯彻落实“六稳”方针的重要抓手,强调要优先解决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甚至融不到资问题,同时逐步降低融资成本。2019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从优化银行服务体系、完善直接融资制度、健全增信体系等方面对破解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难题进行部署,增加民营企业融资资金的供给,拓宽民营企业股权融资渠道,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因此,公司通过本次发行补充权益资本,满足业务发展需求,符合国家政策方向。
2、“碳中和”目标下风电发展系大势所趋
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中国
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于
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2020年12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气候雄心峰会上通过视频
发表题为《继往开来,开启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新征程》的重要讲话,宣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习近平总书记在峰会上强调,到2030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森林蓄积量将比2005年增加60亿立方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
12 亿千瓦(1200GW)以上。“碳中和”目标下,风电发展系大势所趋,未来中央及地
方政策有望进一步推动风电行业快速发展。
1-1-733、我国风电行业发展迅速,具备良好发展前景
风电已经成为全球能源结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 GWEC 的数据,2020 年全球新增风电装机达到 93GW,同比增长 53%。全球风电装机容量由 2001 年的 24GW增长到 2019年的 743GW,年复合增长率达到 20%。
根据 GWEC 的数据,从累计装机量来看,截至 2020 年,中国陆上风电累计装机
278GW,约占全球陆上风电总装机量的 39%,是第一大陆上风电装机国家。从新增装机来看,2020 年中国风电新增装机 52GW,亦为第一大新增装机国家。我国已成为全球规模最大的陆上风电市场。
根据 GWEC 的数据,2015-2020 年我国海上风电累计装机复合增长率达 39%,已成为全球增速最快、潜力最大的海上风电市场。其中,2020年实现海上风电新增并网装机容量 3GW,同比增幅达 23%,新增装机容量占 2020 年全球海上风电新增装机容量
50%,排名全球第一;截至 2020 年,我国累计海上风电并网容量约 10GW,排名全球
第二,成为仅次于英国的第二大海上风电国家。
我国风电行业发展迅速,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
4、丰富的海上风电资源助力行业持续发展
我国海岸线长约18000多公里,岛屿6000多个,有效风能密度为200-300瓦/平方米以上,大部分近海海域年平均风速在7-8.5米/秒之间。根据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发布的《中国风电发展路线图2050》报告,中国水深5-50米海域,100米高度的海上风能资源开放量为5亿千瓦,总面积为39.4万平方千米。我国具备较好的风能资源且开发利用市场条件良好,适合大规模开发建设海上风电场,因此,国家风电发展政策逐渐向海上发电倾斜,海上风电市场前景广阔。
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统计,2013年以来,我国海上风电市场份额稳步提升,累计装机容量由45万千瓦增长至2020年上半年的699万千瓦,占风电装机总量的2.96%,海上风电市场发展迅速。
5、公司业务规模扩张,对资金的需求也将大幅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迅速扩大,报告期各期营业收入分别为147252.62万元、
221902.58万元、360396.85万元和234417.10万元,最近三年年复合增长率为56.44%。
1-1-74公司所处风电装备制造行业属资金密集型行业,其发展需依赖资本的持续支持。公司日
常生产经营活动对资金要求较高,随着公司未来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及产业链的巩固,公司对资金的需求也将大幅提升。
(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1、引入实力雄厚的国有投资者,加快公司业务发展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凯得投控,凯得投控的实际控制人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凯得投控成立于2015年,注册资本71.95亿元,是开发区控股的控股子公司,业务涵盖科技战略投资、母基金、资本运作及资产管理等方面。凯得投控聚焦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等高新技术产业,致力于打造大湾区一流科技投资、资本运营与产业协同平台。
凯得投控以赋能科技创新与服务实体经济为使命,携手小鹏汽车、奥动新能源、重塑科技等“能源新势力”,助推大湾区高端智能制造产业发展,助力广州开发区打造一流现代化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凯得投控与和辉光电、上海兆芯、立讯精密等一批战略伙伴开展深度合作,大力支持 5G 射频芯片、AMOLED 显示面板、PC 芯片和上下游关键零部件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同时,凯得投控深化布局生物医药及人工智能领域,与多个国内生物创新医药及 AI 头部企业达成合作,推动科技产业与资本深度融合,助力粤港澳大湾区科技产业与广州开发区万亿制造发展。
近年来,公司持续深化“双海战略”——即大力拓展海外市场及海上风电市场,致力于打开新兴且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目前,我国海上风电正处于高速发展期,以广东为代表的沿海省份海上风电市场庞大、相关配套产业政策完善。本次发行完成后,凯得投控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作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属企业,其具备深厚的广东区域资源优势,可积极协助推动上市公司在“粤港澳大湾区”及其辐射地区海上风电的业务拓展,加速公司“双海战略”快速落地。
2、缓解营运资金压力,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公司所处风电装备制造行业属资金密集型行业,其发展需依赖资本的持续支持。报告期内,随着业务规模迅速扩大,公司应收款项规模也不断增长,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分别为77252.62万元、103493.32万元、173150.86万元和
1-1-75173814.25万元。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178187.58万元、
248676.53万元、388803.19万元和283380.77万元,最近一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随着公司未来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及产业链的巩固,公司对资金的需求也将大幅提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可改善公司现金状况,为公司业务的进一步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二、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为凯得投控,系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对象。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三节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凯得投控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目前的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021年7月23日,凯得投控与柳志成、黄京明、张锦楠、张福林、张舒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以每股15.00元的价格受让柳志成持有的14539655股普通股、黄京明持有的12991614股普通股、张锦楠持有的4471090股普通股、张福林
持有的3554068股普通股、张舒啸持有的477500股普通股,合计约占泰胜风能已发行普通股总股本的5.011%。
2021年7月23日,凯得投控与泰胜风能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
5.01元/股的价格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15745976股。
本次发行完成且存量股份过户完成后,凯得投控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251779903股普通股,占本次权益变动后普通股总股本的26.9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发行完成且存量股份过户完成后,凯得投控为泰胜风能的控股股东,凯得投控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1-76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概要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取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后,由公司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三)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凯得投控,系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对象。发行对象全部以现金方式一次性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5.01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五)发行数量
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215745976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深交所关于本次发行审核通过
1-1-77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后,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前,如果公司股票在审议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的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六)限售期
发行对象承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若所认购股份的限售期与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规定不相符,则限售期将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为108088.7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九)上市地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十)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为108088.7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1-1-78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2021年7月23日,凯得投控与柳志成、黄京明、张锦楠、张福林、张舒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以每股15.00元的价格受让柳志成持有的14539655股普通股、黄京明持有的12991614股普通股、张锦楠持有的4471090股普通股、张福林
持有的3554068股普通股、张舒啸持有的477500股普通股,合计约占泰胜风能已发行普通股总股本的5.011%。
2021年7月23日,凯得投控与泰胜风能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
5.01元/股的价格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15745976股。
本次发行完成且存量股份过户完成后,凯得投控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251779903股普通股,占本次权益变动后普通股总股本的26.9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发行完成且存量股份过户完成后,凯得投控为泰胜风能的控股股东,凯得投控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凯得投控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
公司将严格遵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公司董事会在表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前审核并出具独立意见。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时,关联股东需要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以柳志成、黄京明、夏权光、张锦楠、张福林组成的一致行动人团队为实际控制人,上述实际控制人团队直接持有公司159899614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2.23%。
2021年7月23日,凯得投控与柳志成、黄京明、张锦楠、张福林、张舒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以每股15.00元的价格受让柳志成持有的14539655股普通股、黄京明持有的12991614股普通股、张锦楠持有的4471090股普通股、张福林持有的
3554068股普通股、张舒啸持有的477500股普通股,合计约占泰胜风能已发行普通股总股
本的5.011%。2021年7月23日,凯得投控与泰胜风能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1-1-79以5.01元/股的价格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15745976股。
本次发行完成且存量股份过户完成后,凯得投控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251779903股普通股,占本次权益变动后普通股总股本的26.93%,凯得投控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2021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相关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2021年9月16日,开发区控股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凯得投控关于投资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的请示》,同意凯得投控通过协议受让与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取得公司的控股权。
就本次交易,开发区控股向广州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提交备案表(编号:2021357)。2021年9月24日,广州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同意备案。
2021年9月24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相关的议案。
2021年9月29日,凯得投控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1]559号),批准凯得投控实施集中。
2021年9月29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向广州开发区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局出具批复文件,同意凯得投控受让泰胜风能控股权。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文件,2021年9月30日,广州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向开发区控股出具批复文件,同意凯得投控受让泰胜风能控股权。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
1-1-80第三节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凯得投控。凯得投控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广州凯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川舟
注册资本:719500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5月29日
注册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60号开发区控股
中心2604、2605、2606、2607单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331503120B经营范围: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具体经营项目以金融管理部门核发批文为准);创业投资;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风险投资。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开发区控股持有凯得投控100%的股权,为凯得投控的控股股东;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持有开发区控股90%股权,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凯得投控的实际控制人。
二、发行对象对外投资及业务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凯得投控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股权/出资结构
序号公司名称经营范围/主营业务直接持股比例实际控制股权比例
广州凯得新能源科技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1100%100%
有限公司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1-1-81股权/出资结构
序号公司名称经营范围/主营业务直接持股比例实际控制股权比例
转让、技术推广;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社会经济咨询服务;
融资咨询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广州凯得佳朋一号股2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股权投资13.0435%13.0435%合伙)
注:凯得投控为广州凯得佳朋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三、本次发行后,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
公司主营业务为陆上、海上风电装备(包括风电塔架、导管架、管桩等)和海洋工
程装备的制造和销售,并计划布局风电场开发、运营等业务,以谋求产业链拓展及业务转型。
发行对象凯得投控业务涵盖科技战略投资、母基金、资本运作及资产管理等方面,凯得投控聚焦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等高新技术产业,致力于打造大湾区一流科技投资、资本运营与产业协同平台。
本次发行前,凯得投控及其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经营与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本次协议转让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凯得投控,开发区管委会持有凯得投控母公司开发区控股90%股权,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由柳志成、黄京明、夏权光、张福林、张锦楠五人组成的一致行动人团队变更为开发区管委会。
开发区控股控制的企业经营范围中存在与公司或下属子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的企业,均为穗开电业及其下属企业和穗恒运 A 的下属企业,主要涉及光伏发电业务和风力发电业务与公司的部分下属子公司经营范围相同或相似。
根据开发区控股出具的《说明函》、穗恒运 A的相关公告及穗开电业访谈确认,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穗恒运 A 及其下属企业正在建设部分光伏发电项目,不涉及风力发电业务;穗开电业及其下属企业正在运营及建设部分光伏发电项目,尚未产生
1-1-82任何风力发电业务相关收入。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穗恒运 A 及穗开电业及其下
属企业的发电项目均主要集中在广东地区。
公司的部分下属子公司经营范围中包含“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光电”、“电站建设、运营”“新能源电站的开发、建设、运营”等内容,为公司筹建中的光伏发电项目、风力发电项目运营主体;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范围内未由光伏发电及风力发电带来任何收入。自2018年1月1日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主营业务为陆上、海上风电装备(包括风电塔架、导管架、管桩等)和海洋工程装备的制造和销售,光伏发电业务及风力发电业务均非公司主营业务。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开发区控股实际控制的企业中,不存在经营风力发电设备制造业务的企业。虽然开发区控股控制的企业中存在经营范围与公司或下属子公司经营范围相同或相似的情形,但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风力发电、光伏发电业务均未给公司带来任何收入,不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因此,开发区控股及其控制的企业不会构成对公司的实质性同业竞争,开发区控股已出具专项说明。
除开发区控股及其控制的企业外,开发区管委会控制的部分企业经营范围中存在与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经营范围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情况,开发区管委会对所控制企业仅履行出资人职责和监督管理,开发区管委会对下属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影响小,不会通过干预下属企业经营从而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作出损害公司利益的决定,同时该等下属企业与公司的经营范围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属于公司主营业务,因此该等企业的经营范围与公司的经营范围相同或相似不构成同业竞争。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之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在主营业务经营方面与凯得投控及其关联方之间新增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为避免与上市公司之间未来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凯得投控及开发区控股承诺: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目前未从事与泰胜风能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及利益冲突的业务或活动。
2、在本公司控制泰胜风能期间,本公司将依法采取必要及可能的措施避免发生并
促使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避免发生与泰胜风能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及利益冲突的业务或活动。
1-1-833、本公司控制泰胜风能期间,本公司不会限制泰胜风能正常的商业机会。本公司
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与泰胜风能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本公司将书面通知泰胜风能,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新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泰胜风能或其控股企业。
4、本公司承诺不利用控制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泰胜风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5、上述承诺于本公司对泰胜风能拥有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如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所作承诺而给泰胜风能造成损失,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发行完成且存量股份过户完成后,凯得投控将成为泰胜风能的控股股东,凯得投控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凯得投控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
为确保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已在《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制度中对关联交易进行了规范。若本次发行完成后凯得投控与上市公司产生关联交易,该等关联交易应属于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交易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并对公司的发展和盈利有积极的影响,是必要的和合法的,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就未来可能与泰胜风能产生的关联交易,凯得投控及开发区控股承诺如下:
“1、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下属子公司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2、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将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规范的关
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原则或法定原则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性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公司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
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4、上述承诺于本公司对泰胜风能拥有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如因本公司未履行上
1-1-84述所作承诺而给泰胜风能造成损失,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本次发行募集说明书披露前12个月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2021年7月23日,凯得投控与柳志成、黄京明、张锦楠、张福林、张舒啸签署了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以每股15元的价格受让柳志成、黄京明、张锦楠、张福林、张舒啸持有的泰胜风能无限售流通普通股股份36033927股,占泰胜风能已发行普通股总股本的5.01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实际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根据前述《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各方同意,凯得投控受让标的股份并进行交割取决于下列先决条件的全部满足(包括虽未满足但获得甲方书面豁免的情形):
(1)标的股份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向中登公司申请过户前持续不存在任何权利负担和权属瑕疵;
(2)除已向凯得投控披露以外,柳志成、黄京明、张锦楠、张福林、张舒啸及目标公司在本协议签订后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柳志成、黄京明、张锦楠、张福林、张舒啸向凯得投控作出的陈述和保证以
及柳志成、黄京明、张锦楠、张福林、张舒啸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均未违反;
(4)本协议内容并未被深交所认定为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被证明在现实中无法实现;
(5)凯得投控已就本次交易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
(6)柳志成、黄京明、张锦楠、张福林、张舒啸已就本次交易取得了全部必要的
审批及同意,包括但不限于一致行动人、债权人、配偶同意等;
(7)本次交易已取得凯得投控上级主管单位及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
(8)本次交易已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关于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
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或同意文件(如需);
1-1-85(9)本次股份转让已取得深交所出具的目标公司股份转让申请的合规性确认文件;
(10)本次发行已经目标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1)本次发行已经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注册;
(12)法律法规、监管部门以及任何其他第三方对本次交易的其他审批、备案、登
记、同意或要求(如有)均已获得、被满足或者办理完成。
上述协议内容,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信息披露程序,详细情况请参阅登载于《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除上述情况之外,本募集说明书披露前十二个月内,凯得投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其它重大交易。
五、本次认购资金来源及相关承诺2021年7月,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凯得投控出具《广州凯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关于认购资金来源的承诺函》:
“1.本公司用于认购泰胜风能本次发行的股份的资金来源于自有或自筹资金,该等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代持、信托、委托出资等情况,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的安排,亦未采用杠杆或其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融资;不存在占用泰胜风能及其子公司的资金或
要求泰胜风能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通过与泰胜风能的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取得资金的情形。
2.本次认购泰胜风能本次发行的股份的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泰胜风能、泰
胜风能持股5%以上股东、泰胜风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前述主体关联方的情
况、与前述主体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不存在前述主体直接或间接对本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3.若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项下承诺内容而导致泰胜风能或其他股东受到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1-86六、认购对象在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内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认购对象凯得投控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1-1-87第四节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摘要
一、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2021年7月23日,公司与凯得投控就本次发行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
甲方: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广州凯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二)认购方式、认购数量及价格等
1、认购价格: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1年7月26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确定发行价格为5.01元/股。
2、认购方式:乙方以现金认购甲方向其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3、认购数量:乙方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215745976股。
4、认购金额:认购金额为108088.73万元,若甲方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
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乙方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甲方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5、认购时间和支付方式:在本次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批复且本次
股份转让获得深交所合规性确认后,甲方聘请的主承销商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方案向认购方发出书面《缴款通知书》,乙方应按《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在该通知确定的缴款日期前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将股份认购价款支付至主承销商为甲方本次发行开立的专门银行账户。在验资完毕并扣除相关费用后,主承销商再划入甲方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1-1-88(三)锁定期
1、乙方本次认购的甲方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自本
次发行结束之日起至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止,乙方就其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 A 股股票,由于甲方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2、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就本次发行中认购
的股份出具相关锁定承诺,并配合甲方办理相关股票锁定事宜。
3、如果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有不同意见,乙方同意按照中国
证监会或深交所的意见对上述限售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上述锁定期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规定执行。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
所作出任何陈述或保证是虚假的,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行为对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本协议生效后,如乙方不能在本协议约定的甲方及/或主承销商发出的缴款通知
书约定的认购款项支付时间内向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支付全部认购款项,则视为乙方放弃本次认购,甲方及/或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资格,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乙方需按照其认购价款的5%支付违约金。
3、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有)系甲方根据其目前自身实际情况拟进行的安排,该等安排可能会根据审批情况和市场情况等因素的变化由甲方在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后做出相应调整,该等调整不构成甲方违约,但甲方应在事项发生变更后及时通知乙方。
(五)争议解决
协议双方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六)协议的生效及终止
1、本协议为附条件生效的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在以下先决条
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1-1-89(1)甲方实际控制人团队及其联合的股东和乙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已生效,
且持续有效;
(2)本次发行已经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本次交易已履行乙方内部决策程序;
(4)本次交易已取得乙方上级主管单位及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5)本次发行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
(6)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7)本次交易已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关于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
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或同意文件(如需)。
2、双方同意,本协议自以下任一情形发生之日起终止:
(1)本协议约定的协议生效条件未能成就,致使本协议无法生效且不能得以履行;
(2)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根据第8.4条决定终止本协议;
(3)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终止本协议的其他情形。
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
2021年7月23日,凯得投控与柳志成、黄京明、张锦楠、张福林、张舒啸签署了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
甲方:广州凯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乙方1:柳志成
乙方2:黄京明
乙方3:张锦楠
乙方4:张福林
1-1-90乙方5:张舒啸
(二)本次股份转让
1、乙方的持股情况
截至本协议签署日,乙方1持有泰胜风能58158622股股份、占泰胜风能总股本的
8.09%,乙方2持有泰胜风能51966456股股份、占泰胜风能总股本的7.23%,乙方3
持有泰胜风能17884362股股份、占泰胜风能总股本的2.49%,乙方4持有泰胜风能
14216272股股份、占泰胜风能总股本的1.98%,乙方5持有泰胜风能477500股股份、占泰胜风能总股本的0.07%。
2、标的股份
(1)甲方同意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乙方持有的目标公司36033927股(约占目标公司总股份的5.011%)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及相应权益。
(2)在各方就本次股份转让在中登公司办理过户前,乙方应确保各自持有的标的
股份持续处于不存在质押、冻结等限制转让的状态,乙方有资格行使对拟转让股份的完全处分权。
3、股份转让价款
各方同意,综合考虑目标公司二级市场公开交易价格、每股净资产值及可比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等因素,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为15.00元/股,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540508905.00元,其中甲方应向乙方1支付218094825.00元,向乙方2支付
194874210.00元,向乙方3支付67066350.00元,向乙方4支付53311020.00元,向
乙方5支付7162500.00元。
(三)本次发行
1、甲方拟通过本次交易成为泰胜风能控股股东,因此甲方拟认购泰胜风能向特定
对象发行的 A 股股票 215745976 股,不超过泰胜风能发行前总股本的 30%(含),支持目标公司生产经营。
2、乙方承诺全力配合甲方顺利认购目标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A 股股票,积极协
调目标公司及相关人员,充分保障甲方权益。
1-1-91(四)标的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
1、第一期股份转让价款支付
各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且收到深交所交付的合规性确认函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以乙方各自名义开立的由甲乙双方和银行共同监管的银行账户支付股份转让价
款的95%,其中向乙方1支付207190083.75元,向乙方2支付185130499.50元,向乙方3支付63713032.50元,向乙方4支付50645469.00元,向乙方5支付6804375.00元。各方同意授权银行在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甲方证券账户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自动解除共管账户余额的80%,在本次发行的新股登记至甲方证券账户之日后的第3个工作日自动解除共管账户剩余全部金额。
2、第二期股份转让价款支付
各方同意,在本协议第8.1条约定的目标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改组及管理人员调整完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5%,其中向乙方1支付
10904741.25元,向乙方2支付9743710.50元,向乙方3支付3353317.50元,向乙
方4支付2665551.00元,向乙方5支付358125.00元。
(五)本次股份转让的交割
1、本次股份转让的交割先决条件各方同意,甲方受让标的股份并进行交割取决于下列先决条件的全部满足(包括虽未满足但获得甲方书面豁免的情形):
(1)标的股份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向中登公司申请过户前持续不存在任何权利负担和权属瑕疵;
(2)除已向甲方披露以外,乙方及目标公司在本协议签订后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乙方向甲方作出的陈述和保证以及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均未违反;
(4)本协议内容并未被深交所认定为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被证明在现实中无法实现;
(5)甲方已就本次交易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
(6)乙方已就本次交易取得了全部必要的审批及同意,包括但不限于一致行动人、
1-1-92债权人、配偶同意等;
(7)本次交易已取得甲方上级主管单位及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
(8)本次交易已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关于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
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或同意文件(如需);
(9)本次股份转让已取得深交所出具的目标公司股份转让申请的合规性确认文件;
(10)本次发行已经目标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1)本次发行已经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注册;
(12)法律法规、监管部门以及任何其他第三方对本次交易的其他审批、备案、登
记、同意或要求(如有)均已获得、被满足或者办理完成。
2、各方应尽其最大努力,采取一切必要、合适、可取的措施,在可能的范围内毫
不迟延地满足本协议项下的所有先决条件或促使所有先决条件得到满足,并就此等事宜按照诚信原则互相合作。如果任何一方在任何时候知悉可能妨碍某一条件满足的事实或情况,其应立即通知其他方。
3、在深交所对本次股份转让出具确认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各方应共同办理标的
股份过户手续,向中登公司提交无限售流通股协议转让过户材料。
4、自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甲方名下之日起,甲方即享有标的股份相应股东权利,
承担相应股东义务,甲方成为标的股份的唯一所有权人,拥有对标的股份完整的处置权和收益权,并且乙方或者其它任何第三人针对标的股份不享有任何处置权、收益权或者其它任何权利。
5、各方均应在本协议签署后配合目标公司履行本次交易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包
括但不限于向目标公司提供必要文件、资料,编制权益变动报告,安排中介机构发表专业意见等,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六)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自身原因,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则对迟延支付的当期应付未付股份转让价款按日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因甲方自身原因1-1-93迟延支付任何一期股份转让价款超过30个工作日,乙方任何一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要求甲方按照应付该方全部股份转让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
(2)如果甲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承诺和保证或其他义务,对乙方进
行本次交易的商业利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使乙方遭受重大损失,并影响到本协议目的之实现的,则乙方任何一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要求甲方按照应付该方全部股份转让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
(3)在乙方未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前提下,若因甲方原因对乙方进行本次交易的商
业利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使乙方遭受重大损失,并影响到本协议目的实现的,则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按照全部股份转让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自身原因,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向甲方完成标的股份过户登记申
请及过户手续的,每延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因乙方自身原因迟延完成任一手续超过30个工作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要求乙方一次性全额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并要求乙方按照全部股份转让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
(2)因乙方或目标公司不配合甲方尽职调查的,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要
求乙方赔偿甲方损失并按照全部股份转让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
(3)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10.2条第(11)款或第(12)款的约定,乙方需就任一违约行为向甲方支付5000万元的违约金。
(4)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10.2条第(8)款的约定,乙方需向甲方支付10000万元的违约金。
(5)如果乙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承诺和保证或未按本协议履行义务和责任,对甲方进行本次交易的商业利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使甲方遭受重大损失,并影响到本协议目的之实现的,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要求乙方一次性全额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并要求乙方按照全部股份转让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
(6)在甲方未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前提下,若因乙方原因在本协议签署后终止本次交易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一次性全额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同时甲方有
1-1-94权要求乙方按照全部股份转让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
3、如果本协议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但不足以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则守约方有权
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并赔偿其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造成的全部损失,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并采取措施消除违约影响、继续履行本协议。
4、如果甲方尽职调查之后发现目标公司有重大问题且各方无法对重大问题的解决
方案达成一致,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股份转让的股份转让协议和本次发行的股份认购协议,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5、如果因本次交易未能获得目标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未能取得甲方上级主管单位
及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复、未能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关于经营
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的决定或同意文件(如需)、未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审核通过、未能取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或未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导致本次交易无
法实施的,交易各方均有权终止本协议,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乙方1、乙方2、乙方3、乙方4对本协议项下的违约责任互相承担连带责任。
(七)协议成立及生效
本协议经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乙方签字后成立。本协议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以孰晚者为准)生效:
(1)甲方完成对目标公司的尽职调查,且尽职调查结果显示目标公司披露的资产、业务、负债等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并且在所有的重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隐瞒、虚假、不实的情况;
(2)本次交易已履行甲方内部决策程序;
(3)本次交易已取得甲方上级主管单位及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4)本次发行已经目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本次发行已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
(6)本次交易已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关于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
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或同意文件(如需)。
1-1-95(八)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各方诚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原告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1-1-96第五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为108088.7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
1、公司业务规模扩张,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要求较高
公司自上市以来业务规模迅速扩大,2018年至2020年营业收入分别为147252.62万元、221902.58万元和360396.85万元,年复合增长率为56.44%。
随着业务规模迅速扩大,公司应收款项规模也不断增长,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分别为77252.62万元、103493.32万元、173150.86万元和
173814.25万元。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178187.58万元、
248676.53万元、388803.19万元和283380.77万元,最近一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要求较高,随着公司未来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及产业链的巩固,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将大幅提升。
公司本次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融资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财务状况和未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助于促进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有利于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最大化,具备必要性。
2、公司持续布局海上风电业务,预期运营资金需求较大近年来,公司持续深化“双海战略”,大力拓展海外市场及海上风电市场,致力于打开新兴且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随着“双海战略”的逐步落实,报告期内,公司海上风电业务板块收入增长迅速。
目前,我国海上风电正处于高速发展时期,广东等沿海省份海上风电市场庞大。通过补贴海上风电可带动地方经济发展,沿海省份可实现能源转型和提高能源安全系数。
1-1-972020年10月,广东省发布《广东省培育新能源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计划指出,通过推进海上风电规模化开发,带动形成集海上风电研发、制造、运维一体化的海上风电全产业体系。公司计划向广东省政府申请配置陆上、海上风电资源各100万千瓦。相比陆上风电,海上风电业务资金占用量更大,生产周期更长,对公司流动资金的压力更大。
公司本次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融资补充流动资金,能够帮助公司在海上风电业务上占据优势市场、继续挖掘产能,符合公司发展海上风电的战略需要。
3、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本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近年来,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张,对资金需求日益增长。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资产负债率会有所下降,偿债能力得到提高,公司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同时,通过补充流动资金可以减少公司的短期贷款需求,从而降低财务费用,减少财务风险和经营压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增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可行性
1、补充流动资金的可行性
本次使用全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更好地满足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生产、运营的日常资金周转需要,降低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增强公司竞争力,具备可行性。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可行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风险,改善资产质量,提高盈利水平,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治理规范、内控完善
作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的治理标准建立了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并通过不断改进和完善,形成了较为规范的公司治理体系和完善的内部控制环境。
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公司制定了相应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按照最新监管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储、投向变更、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1-98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以保证募集资
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分析
(一)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上市公司整
体战略发展方向。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资本实力,增强公司风险防范能力和竞争能力,提升公司的主营业务实力,有利于实现并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对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将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资本实力、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和持续健康发展;同时,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整体实力将得到进一步增强。
1-1-99第六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业务、章程、股东结构和高管人员结构变化
(一)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对本次发行完成后的业务和资产作出整合及调整计划。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而改变,亦不涉及对公司现有资产的整合及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改善财务结构、减少财务费用;同时缓解营运资金需求,有助于公司的日常运营,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和注册资本将发生变化,公司需要根据实际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所记载的股本结构及注册资本等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三)对股东结构的影响2021年7月23日,凯得投控与柳志成、黄京明、张锦楠、张福林、张舒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以每股15.00元的价格受让柳志成持有的14539655股普通股、黄京明持有的12991614股普通股、张锦楠持有的4471090股普通股、张福林
持有的3554068股普通股、张舒啸持有的477500股普通股,合计约占泰胜风能已发行普通股总股本的5.011%。2021年7月23日,凯得投控与泰胜风能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5.01元/股的价格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15745976股。
本次发行完成且存量股份过户完成后,凯得投控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251779903股普通股,占本次权益变动后普通股总股本的26.93%。同时,凯得投控将有权提名公司董事会多数席位,届时凯得投控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将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1-1-100(四)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的影响根据柳志成、黄京明、张锦楠、张福林、张舒啸与凯得投控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凯得投控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后,将适时适当改组董事会、监事会等,并提名改组后的董事会多数席位。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由于凯得投控的提名、选举或设置出现变动,届时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财务状况将得到较大改善,资产负债结构更趋合理,资本实力得到增强。
(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总额与净资产额将同时增加,公司资本结构更趋稳键,公司的资金实力将得到有效提升,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提高公司偿债能力,也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本实力增强,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流动性风险、增强核心竞争力、加快规模化发展、提升综合实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利益。
(三)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将大幅增加,使营运资金得到补充,有利于缓解公司现金流紧张状况,提升持续经营能力与应对风险能力,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张福林、夏权光、张锦楠、柳志成、黄京明为上市公司
1-1-101共同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59899614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2.23%。
2021年7月23日,凯得投控与柳志成、黄京明、张锦楠、张福林、张舒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以每股15.00元的价格受让柳志成持有的14539655股普通股、黄京明持有的12991614股普通股、张锦楠持有的4471090股普通股、张福林持有的
3554068股普通股、张舒啸持有的477500股普通股,合计约占泰胜风能已发行普通股总股本的5.011%。2021年7月23日,凯得投控与泰胜风能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5.01元/股的价格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15745976股。
本次发行完成且存量股份过户完成后,凯得投控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251779903股普通股,占本次权益变动后普通股总股本的26.93%。同时,凯得投控将有权提名公司董事会多数席位,届时凯得投控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将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和管理完全分开,各自独立承担经营责任和风险。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原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方面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本次发行后,公司与凯得投控之间的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
“第三节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之“三、本次发行后,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情况”。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金、资产占用和关联担保的情形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公司不存在通过本次发行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截至2021年
9月30日,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50.04%。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规模
将有所提高,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公司将统筹利用好募集资金,进一步提升抗风险能力及优化资本结构,不存在发行后公司负债比例、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1-1-102第七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一、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稳定性及未来发展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一)宏观与市场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宏观经济及公司下游行业的周期性变化会对公司所处行业产生一定影响。当宏观经济处于上升阶段时,政策鼓励风电行业发展,风力发电设备需求旺盛,行业发展较为迅速;宏观经济处于下行阶段时,风力发电设备需求萎缩,行业发展会有所放缓。若宏观经济景气度下降,下游客户在风力发电方面的投资预算存在减少或取消的可能,将对公司的收入情况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2、风电行业政策及业绩波动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陆上、海上风电装备(包括风电塔架、导管架、管桩等)和海洋工程装备的制造和销售,主要产品为自主品牌的风电塔架(包括陆上风电塔架、海上风电塔架)、海上风电导管架、海上风电管桩、海上升压站平台等。上述风电类产品的销售规模与风电整机制造企业景气度以及风电行业的发展息息相关。受全球经济发展情况及各国风电产业政策调整影响,全球风电整机的新增装机容量会随之波动。
近年来,国内风力发电行业高速发展,很大程度上受益于国家对风电行业在上网电价保护、强制并网、强制购电以及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的大力支持。但随着风电行业的快速发展和技术的日益成熟,前述鼓励政策正逐渐减少。对于陆上风电项目,2019年5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882号),下调了 2020 年 I~Ⅳ类资源区符合规划、纳入财政补贴年度规模管理的新核准陆上风电指导价;通知同时指出,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新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全面实现平价上网,国家不再补贴。对于海上风电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及对应官方解读,按规定完成核准(备案)并于2021年12月31日前全部机组完成并网的存量海上风力发电和太阳能光热发电项目,按相应价格1-1-103政策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新增海上风电和光热项目不再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
由地方按照实际情况予以支持。
报告期内,受到上述政策影响,风电投资者一般在补贴退坡前集中对风电场进行建设,导致行业迎来“抢装潮”,2018年至2020年及2021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47252.62万元、221902.58万元、360396.85万元及234417.10万元,2018年至2020年年复合增长率56.44%,总体增长较快。但在补贴退坡后,风电投资者需重新对风电场建设项目进行收益测算与投资决策,其中海上风电场建设项目还需结合地方补贴政策进行综合研判,或将导致短期内市场需求有所下滑,进而影响相关制造企业的经济效益。公司作为风电设备制造商,收入和利润在短期内都将受到上述政策调整的影响。
3、疫情及国际贸易政策风险
受新冠疫情和国际贸易摩擦加剧的负面影响,全球经济下行压力加剧,各国纷纷推出了包括货币政策、贸易保护政策在内的各项经济刺激政策,提振本国经济的同时也可能会造成全球供应链的波动性加大、物流效率降低成本上升等现象。风电装备行业面临着需求节奏变化的短期承压情况,部分海外供应商供货、客户采购受到约束。同时,美国、澳大利亚、墨西哥、欧盟等国家和地区对我国实施反倾销,加大了我国风电装备产品外销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来自于实施反倾销措施国家/地区的收入占比较小。未来如有更多国家/地区对公司销售的相关产品采取反倾销调查或措施,公司境外销售业务将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项目合同延期、变更或取消的风险
风力发电项目投资量大、周期长,投资决策程序流程较为繁琐,且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场地整理、设备采购、交通运输等问题,存在众多可能导致工程项目延期的不确定性因素。公司产品的发货时间通常以客户通知为准,风电设备尤其是海上风电设备产品体积巨大,移动储存成本很高,完工后需要大型堆场或码头停靠,若客户工程项目延期导致发货时间滞后,则会增加公司的资金成本。因此,客户工程项目延期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1-1-104同时,由于风电场建设项目属于大型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相关规定需要履行的核准、审批等程序较多,且其对外采购设备通常需要履行招标、投标程序。若客户方未严格履行前述程序,可能导致项目中止甚至被取消,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2、经营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日趋复杂,对公司在运营管理、制度建设、人才引进等方面的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在规模不断扩大的过程中不能有效提高内部管理控制水平、引进专业人才、提升信息化建设速度,则公司将面临经营管理风险。
(三)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信用损失风险
随着业务规模迅速扩大,公司应收款项规模也不断增长,2018年末、2019年末、
2020年末及2021年9月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66722.38万元、80372.64万元、
136389.66万元和149375.48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9.28%、18.80%、28.10%
和27.18%。公司应收款项金额较大的原因是公司境内客户主要为大型风力发电运营商,客户付款周期较长。虽然上述企业规模较大、信用较好,应收款项不可收回的可能性较小,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提升、“抢装潮”结束后应收账款回款周期有所延长等原因,未来仍可能出现呆账、坏账风险,或由于付款周期延长而带来资金成本增加,从而对公司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2、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钢材。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较高,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将直接影响公司的毛利率水平。若未来主要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上涨,将直接影响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成本、销售价格及毛利率等,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出现波动。
3、存货余额较大和减值风险
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等构成,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报告期各期末的存货增长较快,各期末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77930.63万元、93768.24万元、101198.32万元和165307.73万元,占当期末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33.62%、
1-1-10529.58%、26.74%和37.34%。公司各期末存货金额较大符合行业特点和公司的经营模式。
未来,若公司由于客户项目变更或取消等原因导致库存产品滞销,公司的存货可能会发生减值,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4、运输及运费上涨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风机塔架外形尺寸较大、运输难度较高,导致公司产品的运费占比相对较高,对公司毛利率的影响较大。公司在确定合同价格时,通常会结合项目情况综合考虑所需运费进行报价,但不排除由于公司产能分配而改变产地、运输条件发生变化、运输价格上涨等原因导致运费预算难以覆盖实际运费。针对上述情况,若公司无法从客户处取得运费补偿,则可能对公司的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5、汇率波动及外汇政策变动风险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1-9月,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
64170.73万元、72869.54万元、27443.72万元和24290.11万元。2021年1-9月,
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为10.36%。尽管外销收入目前占比较低,但由于我国人民币实行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汇率的波动将直接影响到公司出口产品的销售定价和外币资产的折算金额,从而可能影响到公司的盈利水平,给公司带来一定风险。
6、经营性现金流量波动的风险
2018年至2020年及2021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47252.62万元、
221902.58万元、360396.85万元及234417.10万元,2018年至2020年年复合增长
率56.44%,总体增长较快。公司业务持续扩大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经营性现金流波动。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0928.79万元、32334.85万元、-7264.99万元和3297.86万元,未来公司业务若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可能会导致经营性现金流量出现较大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一定风险。
(四)法律风险
1、潜在的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善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和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情况良好。但由于公司主要产品的制造工艺复杂、尺寸规格较大,且生产过程中会使用特种设备,公司可能面临潜在的安全生产风险。如发生安全生产的突发事件,可能会对公司的
1-1-106社会信誉、经济效益、正常的生产经营等造成影响。
2、部分土地及房产存在权属瑕疵及风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子公司阿勒泰泰胜及吐鲁番泰胜拥有的2宗土地使用权尚未取得产权证书,原因为当地主管机关要求土地及地上房产统一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而相应土地上的在建项目未建设完成。阿勒泰泰胜及吐鲁番泰胜在该2宗土地上的建设项目超出了相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工及竣工期限,存在被相应国土主管部门要求支付违约金的风险;其中,吐鲁番泰胜在相应宗地上的建设项目尚未开工,存在被认定为闲置土地、缴纳土地闲置费以及被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法律风险。
同时,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正在使用的部分房产尚未取得相应产权证书,其中部分无证房产用于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公司及子公司未取得产权证书的房屋共69处,其中1处已经完成竣工验收手续,正在办理权属证书,预计取得权属证书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10处房屋已取得部分建设手续,正在办理剩余所需建设手续,该等房屋占公司全部房产面积的比例为20.90%,该等房屋尚未组织竣工验收即交付使用,存在被主管机关责令改正及处以罚款的法律风险;58处尚未取得任何建设手续,该等房屋占公司全部房产面积的比例为16.12%,该等房屋存在被主管机关限期拆除的风险,公司及相应子公司存在被主管机关处以罚款的法律风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因上述事项受到主管机关的处罚,无证土地的主管部门已出具合规情况说明,大部分无证房产当地主管部门已出具不存在被拆除风险的证明及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的证明。虽然公司及相关子公司正在积极办理相关产权登记手续,但仍存在因产权手续不完善而导致无法办理相关权属证书的风险。若最终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因该等无证土地、房产被政府主管部门处罚或相关资产被责令收
回、拆除或停止使用,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因本次发行导致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规模将扩大,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结构更加稳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的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增长幅度可能会低于总股本和净资产的增长幅度,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
1-1-107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二、可能导致本次发行失败的因素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能否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次发行方案能否最终成功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三、股票价格波动风险股票市场投资收益与风险并存。股票的价格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影响,还受投资者心理、股票供求关系、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与整合、国家宏观经济状况以及政治、经济、金融政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同时,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尚需履行多项审批程序,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方能完成,在此期间,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可能会出现波动,直接或间接对投资者造成损失,投资者对此应有充分的认识。
1-1-108第八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一、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董事签名:
张福林柳志成黄京明邹涛夏权光张锦楠林俊葛其泉金之俭李苒洲温从军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月日
1-1-1091-1-110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监事签名:
周奕张传铭王琛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月日
1-1-111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除董事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周趣赵建民郭文辉陈杰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月日
1-1-1121-1-113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公司或本单位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实际控制人签名:
张福林柳志成黄京明夏权光张锦楠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月日
1-1-114三、保荐机构声明
本公司已对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
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沈如军
保荐代表人:
田加力朱宏印
项目协办人:
高楚寒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月日
1-1-115保荐机构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
票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沈如军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1-116保荐机构首席执行官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
票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首席执行官:
黄朝晖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1-117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公章)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经办律师:
颜羽黄宇聪王浩年月日
1-1-118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审阅报告等文件不存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审阅报告等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杨志国
签字注册会计师:
张琦聂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月日
1-1-119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文件不存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等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张晓荣
签字注册会计师:
胡治华顾之峰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月日
1-1-120六、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1、除本次发行外,董事会声明自本次发行被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确定是否实施其他股权融资计划。
2、本次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有所下降,公司拟通过提升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管理水平,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完善利润分配制度,积极提升未来收益,实现公司发展目标,以填补股东回报。具体措施如下:
(1)坚持自主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将坚持自主创新,依托现有研发体制及产品生产经验,加强风电设备等业务的技术研发力度,提高公司的服务水平,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不断扩大公司市场占有率。
(2)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
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3)全面提升公司管理水平
公司将继续围绕现有业务及产品,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持续加强市场开拓,通过现有业务规模的扩大促进公司业绩上升,降低由于本次发行对投资者回报摊薄的风险;同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不断提高日常运营效率,加强预算管理,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升经营效率。
(4)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
1-1-121会将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
集资金使用不当的风险。
(5)完善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原则、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利润分配的时间、利润分配的
决策机制与程序、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与调整机制等内容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
《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未来,在公司业务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公司将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
(2)本人承诺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前,若国家及证券监管部门作出关于上市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承诺不能满足国家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国家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本人同意国家或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1-1-1224、广州凯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
“(1)不越权干预泰胜风能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泰胜风能的利益。(2)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泰胜风能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
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泰胜风能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对
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泰胜风能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泰胜风能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年月日
1-1-123附件: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专利权
专利专利取得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有效期权人类型方式泰胜原始
1风电塔架套装运输装置发明201110053207.12011.3.4-2032.3.3
风能取得泰胜原始
2红外线测距装置发明201410206194.02014.5.15-2034.5.14
风能取得泰胜分片式风机塔筒及其制造原始
3发明201710023089.72017.1.12-2037.1.11
风能方法和运输方法取得东台卷板机的光感监测和控制继受
4发明201710156596.82017.3.16-2037.3.15
泰胜系统及筒体卷制工艺取得泰胜一种钻井平台桩腿分段合原始
5发明201510187211.52015.4.21-2035.4.20
蓝岛拢工艺取得泰胜一种钻井平台桩腿固桩架原始
6 发明 201510187205.X 2015.4.21-2035.4.20
蓝岛及其制作工艺取得泰胜一种风电筒体海上运输工原始
7 发明 201510927813.X 2015.12.15-2035.12.14
蓝岛装取得泰胜原始
8 一种甲板落水系统 发明 201610095946.X 2016.2.22-2036.2.21
蓝岛取得泰胜原始
9一种三通阀控制系统发明201610096104.62016.2.22-2036.2.21
蓝岛取得泰胜一种潮间带海上运维双体原始
10发明201611216253.82016.12.26-2036.12.25
蓝岛船取得泰胜原始
11 一种导管架吊装绑扎工艺 发明 201710116942.X 2017.3.1-2037.2.28
蓝岛取得泰胜一种六桩导管架的上部导原始
12发明201710456347.02017.6.16-2037.6.15
蓝岛管架的建造方法取得泰胜一种海上升压站上部组件原始
13发明201710580918.12017.7.17-2037.7.16
蓝岛的建造工艺取得泰胜一种海上升压站下部组件原始
14 发明 201710580887.X 2017.7.17-2037.7.16
蓝岛的建造工艺取得泰胜一种自升自航式平台桩腿原始
15发明201711135067.62017.11.16-2037.11.15
蓝岛建造工艺取得泰胜原始
16一种火炬塔的建造工艺发明201810862165.82018.8.1-2038.7.31
蓝岛取得泰胜一种用于自升式钻井平台原始
17发明201810896638.62018.8.8-2038.8.7
蓝岛的升降单元安装工艺取得泰胜原始
18一种三腿导管架建造工艺发明201811123083.82018.9.26-2038.9.25
蓝岛取得泰胜原始
19一种排油电磁阀控制系统发明201811123084.22018.9.26-2038.9.25
蓝岛取得泰胜原始
20一种火炬塔吊装运输工艺发明201910001306.12019.1.2-2039.1.1
蓝岛取得泰胜一种海洋生活平台的提升原始
21发明201910001307.62019.1.2-2039.1.1
蓝岛腿桩建造工艺取得泰胜一种集成式套笼的建造工原始
22发明201910354517.32019.4.29-2039.4.28
蓝岛艺取得
1-1-124专利专利取得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有效期权人类型方式泰胜一种基于力学模型的力学原始
23发明201910383017.22019.5.9-2039.5.8
蓝岛实验数据前处理方法取得泰胜原始
24一种分片塔架的制作工艺发明201910831007.02019.9.4-2039.9.3
蓝岛取得泰胜一种升压站项目主吊耳及原始
25发明201911118421.32019.11.15-2039.11.14
蓝岛其施工工艺取得泰胜一种海上升压站的装船装原始
26发明201911283848.92019.12.13-2039.12.12
蓝岛置和装船方法取得泰胜一种导管架防沉板片体定原始
27发明201911315075.82019.12.19-2039.12.18
蓝岛位工装及其快速定位方法取得一种具有加强结构的导管泰胜原始
28架防沉板及其整体加强工发明201911315091.72019.12.19-2039.12.18
蓝岛取得艺泰胜一种桩腿桩靴及海工平台原始
29发明201911345675.92019.12.24-2039.12.23
蓝岛的拔桩方法取得
泰胜一种导管架合拢工艺、支撑原始
30发明201911346657.22019.12.24-2039.12.23
蓝岛架和支撑组件取得泰胜一种行车吊装工艺及吊装原始
31发明202010020111.42020.1.9-2040.1.8
蓝岛设备取得泰胜蓝岛,华电一种海上风电升压站钢管原始
32重工发明202010652059.42020.7.8-2040.7.7
桩内部清泥施工工艺取得股份有限公司包头继受
33一种移动式涂装厂房发明201510927817.82015.12.15-2035.12.14
泰胜取得泰胜实用原始
34风力机塔架门锁装置201120468152.62011.11.21-2021.11.20
风能新型取得泰胜风力机塔筒减震摆锤的安实用原始
35201220420028.72012.8.22-2022.8.21
风能装装置新型取得泰胜实用原始
36风力机塔架的防盗门201220419933.02012.8.22-2022.8.21
风能新型取得泰胜实用原始
37气体保护焊用小车201220426709.42012.8.24-2022.8.23
风能新型取得泰胜限位装置和包含其的滚轮实用原始
38201220435975.32012.8.29-2022.8.28
风能架新型取得泰胜用于风力机塔架储存装卸实用原始
39201220436088.82012.8.29-2022.8.28
风能及运输的装置新型取得泰胜加工塔架弧形门框的筒形实用原始
40201220690767.82012.12.13-2022.12.12
风能夹具新型取得泰胜加工塔架弧形门框的直角实用原始
41201320350390.62012.12.13-2022.12.12
风能靠模新型取得泰胜实用原始
42直径测量装置201420249974.92014.5.15-2024.5.14
风能新型取得泰胜实用原始
43焊接工作台201420249930.62014.5.15-2024.5.14
风能新型取得
1-1-125专利专利取得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有效期权人类型方式泰胜实用原始
44焊机电缆保护装置201420249947.12014.5.15-2024.5.14
风能新型取得泰胜实用原始
45焊接系统201420264736.52014.5.22-2024.5.21
风能新型取得泰胜实用原始
46封头切割装置201420269011.52014.5.23-2024.5.22
风能新型取得泰胜实用原始
47埋弧焊机搬运装置201420457011.82014.8.13-2024.8.12
风能新型取得泰胜实用原始
48弧形门框装配装置201420491966.52014.8.28-2024.8.27
风能新型取得泰胜实用原始
49光伏风力发电机组201520272411.62015.4.29-2025.4.28
风能新型取得泰胜实用原始
50用于风电塔筒的爬梯201520274194.42015.4.29-2025.4.28
风能新型取得
泰胜 用于 H 型平台梁的焊接夹 实用 原始
51201520287238.72015.5.6-2025.5.5
风能具新型取得泰胜实用原始
52塔架支架201520691092.22015.9.8-2025.9.7
风能新型取得泰胜太阳能电池板固定装置和实用原始
53201520789606.82015.10.12-2025.10.11
风能包括其的风力发电机塔架新型取得泰胜太阳能电池板固定装置和实用原始
54201520788646.02015.10.12-2025.10.11
风能包括其的风力发电机塔架新型取得泰胜太阳能电池板固定装置和实用原始
55 201520788648.X 2015.10.12-2025.10.11
风能包括其的风力发电机塔架新型取得泰胜风机发电机组的塔筒转移实用原始
56201620455727.32016.5.18-2026.5.17
风能系统新型取得泰胜实用原始
57筒体环缝的预热装置201620651433.82016.6.27-2026.6.26
风能新型取得泰胜实用原始
58筒体纵缝的预热装置201620648609.42016.6.27-2026.6.26
风能新型取得泰胜实用原始
59锥体套装运输装置201620762819.62016.7.19-2026.7.18
风能新型取得泰胜用于风力机塔架的平台及实用原始
60201620841181.52016.8.4-2026.8.3
风能风力机塔架新型取得泰胜实用原始
61塔架环缝焊接装置201621087414.32016.9.27-2026.9.26
风能新型取得泰胜实用原始
62用于角焊焊缝的夹具201721271243.42017.9.29-2027.9.28
风能新型取得泰胜实用原始
63塔筒运输装置201721280548.12017.9.30-2027.9.29
风能新型取得泰胜实用原始
64防坠落装置201721411147.52017.11.1-2027.10.31
风能新型取得泰胜焊丝盘及具有其的双丝埋实用原始
65201721555848.62017.11.20-2027.11.19
风能弧自动焊设备新型取得泰胜实用原始
66电梯吊运工装201821325692.72018.8.16-2028.8.15
风能新型取得泰胜实用原始
67磨光机201920344012.42019.3.19-2029.3.18
风能新型取得
1-1-126专利专利取得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有效期权人类型方式泰胜用于钢板焊缝坡口的自动实用原始
68201822055927.12018.12.9-2028.12.8
风能打磨装置新型取得泰胜用于风机塔架的自动焊设实用原始
69201821460009.02018.9.5-2028.9.4
风能备新型取得泰胜用于圆弧形钢板坡口的切实用原始
70201822055926.72018.12.9-2028.12.8
风能割装置新型取得泰胜实用原始
71用于风机塔架的加热装置201821325694.62018.8.16-2028.8.15
风能新型取得泰胜一种用于风力机塔架埋弧实用原始
72201921083211.02019.7.11-2029.7.10
风能焊电缆线的收集装置新型取得泰胜用于埋弧自动焊的防烧穿实用原始
73201921152066.72019.7.22-2029.7.21
风能装置新型取得泰胜实用原始
74塔架登高安装装置201921159601.12019.7.22-2029.7.21
风能新型取得泰胜实用原始
75用于塔筒的防坠落装置201921173145.62019.7.24-2029.7.23
风能新型取得泰胜一种用于倒运风机塔筒装实用原始
76201921215290.62019.7.30-2029.7.29
风能置新型取得泰胜实用原始
77一种施工平台的电梯护栏201921244947.12019.8.2-2029.8.1
风能新型取得泰胜用于运输风机塔筒的固定实用原始
78201921272684.52019.8.7-2029.8.6
风能装置新型取得泰胜风力机塔筒表面喷涂用固实用原始
79202021625429.72020.8.7-2030.8.6
风能定工装新型取得泰胜实用原始
80 一种塔筒运输用固定装置 202021625430.X 2020.8.7-2030.8.6
风能新型取得泰胜一种发电风机塔架起立装实用原始
81202021710547.82020.8.17-2030.8.16
风能置新型取得泰胜用于检测塔架法兰的操作实用原始
82202021954551.92020.9.9-2030.9.8
风能平台新型取得泰胜实用原始
83一种平台梁用焊接夹具202021954552.32020.9.9-2030.9.8
风能新型取得东台实用原始
84风电机组复合结构塔架201921090742.22019.7.12-2029.7.11
泰胜新型取得东台风电机组锚固基础柔性塔实用原始
85 201921090321.X 2019.7.12-2029.7.11
泰胜架新型取得东台实用原始
86高振东阻尼风电机组塔架201921090323.92019.7.12-2029.7.11
泰胜新型取得东台实用原始
87弹性连接的风电柔性塔架201921090319.22019.7.12-2029.7.11
泰胜新型取得东台实用原始
88调质阻尼风电塔架201921090743.72019.7.12-2029.7.11
泰胜新型取得东台实用原始
89锚固风电机组柔性塔架201921090318.82019.7.12-2029.7.11
泰胜新型取得东台一种不等厚塔架筒节圆度实用原始
90202021109203.12020.6.16-2030.6.15
泰胜检验装置新型取得东台一种带自锁电梯护栏门的实用原始
91202021110103.02020.6.16-2030.6.15
泰胜塔架新型取得
1-1-127专利专利取得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有效期权人类型方式东台一种风电塔架弹性支撑装实用原始
92202021109138.22020.6.16-2030.6.15
泰胜置新型取得东台一种风电塔架焊接件定位实用原始
93202021109149.02020.6.16-2030.6.15
泰胜装置新型取得东台一种风电塔架焊接件方位实用原始
94202021117795.12020.6.17-2030.6.16
泰胜检测装置新型取得东台实用原始
95一种风电塔筒节运输装置202021117749.12020.6.17-2030.6.16
泰胜新型取得东台一种风力发电机塔架内件实用原始
96202021118166.02020.6.17-2030.6.16
泰胜安装装置新型取得东台一种风力发电机塔架涂装实用原始
97202021118167.52020.6.17-2030.6.16
泰胜固定装置新型取得东台一种具有警示功能的风电实用原始
98202021140064.92020.6.18-2030.6.17
泰胜塔架新型取得东台一种塔架框焊后应力消除实用原始
99202021132921.02020.6.18-2030.6.17
泰胜装置新型取得东台实用原始
100一种塔架电缆运输装置202021132080.32020.6.18-2030.6.17
泰胜新型取得包头一种用于风电塔筒门框压实用原始
101202021427039.92020.7.20-2030.7.19
泰胜制成型的装置新型取得包头一种用于风电塔筒的双梁实用原始
102202021439467.32020.7.21-2030.7.20
泰胜门式起重机新型取得包头一种用于风电塔筒涂装的实用原始
103202021465296.12020.7.22-2030.7.21
泰胜辅助工装新型取得包头实用原始
104 一种风电塔筒运输用支架 202021523862.X 2020.7.29-2030.7.28
泰胜新型取得包头一种风电塔筒喷漆支撑法实用原始
105202021425306.92020.7.20-2030.7.19
泰胜兰新型取得包头一种用于风电塔筒门框的实用原始
106202021456602.52020.7.22-2030.7.21
泰胜加强板削边工装新型取得包头一种用于风电塔筒管件内实用原始
107202021429537.72020.7.20-2030.7.19
泰胜壁的抛丸装置新型取得包头一种用于风电塔筒的上辊实用原始
108202021663361.12020.8.11-2030.8.10
泰胜卷板机新型取得包头一种用于风电塔筒门框焊实用原始
109202021529306.32020.7.29-2030.7.28
泰胜接的可移动平台新型取得包头一种风电塔筒门的自动装实用原始
110202021654687.82020.8.11-2030.8.10
泰胜置新型取得泰胜实用原始
111一种船舶漏水口盖201520239049.22015.4.21-2025.4.20
蓝岛新型取得泰胜实用原始
112一种堆叠式登船梯201520239105.22015.4.21-2025.4.20
蓝岛新型取得泰胜一种风电导管架焊接用脚实用原始
113201520239104.82015.4.21-2025.4.20
蓝岛手架新型取得泰胜一种风电导管架与导管架实用原始
114201520239111.82015.4.21-2025.4.20
蓝岛平台焊接用吊揽式脚手架新型取得泰胜实用原始
115一种风电塔筒滚涂工装201520238922.62015.4.21-2025.4.20
蓝岛新型取得
1-1-128专利专利取得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有效期权人类型方式泰胜实用原始
116一种海上浮动养鱼场201520238921.12015.4.21-2025.4.20
蓝岛新型取得泰胜实用原始
117一种悬挂式脚手架201520238923.02015.4.21-2025.4.20
蓝岛新型取得泰胜一种钻井平台桩腿合拢导实用原始
118201520238878.92015.4.21-2025.4.20
蓝岛向工装新型取得泰胜一种风电结构管预制工装实用原始
119201520238947.62015.4.21-2025.4.20
蓝岛胎架新型取得泰胜一种钻井平台桩腿中齿条实用原始
120 201520238876.X 2015.4.21-2025.4.20
蓝岛板与半圆管焊接工装新型取得泰胜实用原始
121一种纵缝焊接系统201521037862.82015.12.15-2025.12.14
蓝岛新型取得泰胜一种用于筒体焊缝加热的实用原始
122201521037863.22015.12.15-2025.12.14
蓝岛装载装置新型取得泰胜一种海上风电专用集成式实用原始
123201521037875.52015.12.15-2025.12.14
蓝岛附属构件新型取得泰胜实用原始
124一种海上渔场养鱼装置201620132487.32016.2.22-2026.2.21
蓝岛新型取得泰胜实用原始
125一种涂装车间用供热系统201620132171.42016.2.22-2026.2.21
蓝岛新型取得泰胜一种用于海上风电的可拆实用原始
126201620132207.92016.2.22-2026.2.21
蓝岛卸栏杆新型取得泰胜实用原始
127一种涂装车间用供热装置201620132167.82016.2.22-2026.2.21
蓝岛新型取得泰胜一种用于重型货物吊装的实用原始
128201620132199.82016.2.22-2026.2.21
蓝岛可拆卸吊梁新型取得泰胜一种用于槽型舱壁加工的实用原始
129201620132157.42016.2.22-2026.2.21
蓝岛工装新型取得泰胜实用原始
130一种可移动式斜梯201620132261.32016.2.22-2026.2.21
蓝岛新型取得泰胜实用原始
131一种船舶下水用滚动小车201620132479.92016.2.22-2026.2.21
蓝岛新型取得泰胜用于天然气模块管材的半实用原始
132 201620196889.X 2016.3.15-2026.3.14
蓝岛自动焊接工装新型取得泰胜一种用于船舶吊装管桩的实用原始
133201620837319.42016.8.10-2026.8.9
蓝岛滑移平台新型取得泰胜一种焊接过程温度测量及实用原始
134201621122363.32016.10.14-2026.10.13
蓝岛焊接速度控制的系统装置新型取得泰胜实用原始
135一种锥形筒卷制定位装置201720431809.92017.4.24-2027.4.23
蓝岛新型取得泰胜一种大型海洋结构平台滑实用原始
136201720486482.52017.5.4-2027.5.3
蓝岛移小车新型取得泰胜一种海上结构平台的吊装实用原始
137201720774351.72017.6.29-2027.6.28
蓝岛辅助工装新型取得一种风电塔筒法兰塔段壳泰胜实用原始
138体装配焊接用间隙调节装201820125556.72018.1.25-2028.1.24
蓝岛新型取得置
1-1-129专利专利取得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有效期权人类型方式泰胜一种用于风电塔筒涂装的实用原始
139201820125185.22018.1.25-2028.1.24
蓝岛辅助工装新型取得泰胜一种用于风电塔筒塔架门实用原始
140 201820281830.X 2018.2.28-2028.2.27
蓝岛装置的连杆机构新型取得泰胜一种用于风电塔筒的塔架实用原始
141201820281836.72018.2.28-2028.2.27
蓝岛门装置新型取得泰胜一种风电塔筒塔架门装置实用原始
142201820281837.12018.2.28-2028.2.27
蓝岛的门体机构新型取得泰胜一种用于风力发电组的电实用原始
143201820289222.32018.3.1-2028.2.28
蓝岛缆护套梁装置新型取得泰胜一种用于风电塔架的运输实用原始
144201820420409.22018.3.27-2028.3.26
蓝岛装置新型取得泰胜一种用于风电塔架运输装实用原始
145 201820418943.X 2018.3.27-2028.3.26
蓝岛置的支撑机构新型取得泰胜一种用于塔架外平台的入实用原始
146201820420402.02018.3.27-2028.3.26
蓝岛口梯平台装置新型取得泰胜一种用于塔筒平台的入口实用原始
147201820468124.62018.4.4-2028.4.3
蓝岛装置新型取得泰胜一种用于塔筒牺牲阳极的实用原始
148201820466841.52018.4.4-2028.4.3
蓝岛固定装置新型取得泰胜一种钻井平台格栅的固定实用原始
149201820481589.52018.4.8-2028.4.7
蓝岛结构新型取得泰胜一种桩腿合拢及导向定位实用原始
150 201820549933.X 2018.4.18-2028.4.17
蓝岛工装新型取得泰胜一种用于升压站的排油地实用原始
151201820549932.52018.4.18-2028.4.17
蓝岛漏装置新型取得泰胜实用原始
152一种桩腿齿条合拢工装201820549937.82018.4.18-2028.4.17
蓝岛新型取得泰胜一种钢管桩变形加强及检实用原始
153201820559683.82018.4.19-2028.4.18
蓝岛测装置新型取得泰胜一种钢管桩焊缝加热喷枪实用原始
154201821066284.42018.7.6-2028.7.5
蓝岛装置新型取得泰胜实用原始
155 一种可移动喷枪支架装置 201821066283.X 2018.7.6-2028.7.5
蓝岛新型取得泰胜一种用于自升式钻井平台实用原始
156201821201676.72018.7.27-2028.7.26
蓝岛的弦管对接胎架装置新型取得泰胜一种用于自升式钻井平台实用原始
157201821202606.32018.7.27-2028.7.26
蓝岛的桩腿建造胎架装置新型取得泰胜实用原始
158一种火炬塔201821229491.72018.8.1-2028.7.31
蓝岛新型取得泰胜一种用于火炬塔建造的胎实用原始
159201821228260.42018.8.1-2028.7.31
蓝岛架装置新型取得泰胜一种带有宽榫槽的钢圆筒实用原始
160201821237205.12018.8.1-2028.7.31
蓝岛装置新型取得泰胜一种用于自升式钻井平台实用原始
161201821272956.72018.8.8-2028.8.7
蓝岛升降单元系统新型取得
1-1-130专利专利取得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有效期权人类型方式一种用于自升式钻井平台泰胜实用原始
162的升降单元安装的牵引装201821271891.42018.8.8-2028.8.7
蓝岛新型取得置泰胜实用原始
163 一种导管架装置 201821286528.X 2018.8.10-2028.8.9
蓝岛新型取得泰胜一种用于导管架与船体运实用原始
164201821286859.32018.8.10-2028.8.9
蓝岛输的固定装置新型取得泰胜一种便于限位的舱口盖板实用原始
165201821320814.32018.8.16-2028.8.15
蓝岛装置新型取得泰胜实用原始
166一种电缆护套梁装置201821346522.72018.8.21-2028.8.20
蓝岛新型取得泰胜一种用于塔架的门框竖隔实用原始
167 201821397434.X 2018.8.29-2028.8.28
蓝岛板装置新型取得泰胜一种用于塔筒的电梯吊梁实用原始
168201821523690.92018.9.18-2028.9.17
蓝岛装置新型取得泰胜实用原始
169一种电缆护套装置201821522862.02018.9.18-2028.9.17
蓝岛新型取得泰胜一种三辊卷板机的辊体液实用原始
170201920151800.12019.1.29-2029.1.18
蓝岛压驱动总系统新型取得泰胜一种三辊卷板机的控制系实用原始
171201920152270.22019.1.29-2029.1.18
蓝岛统新型取得泰胜一种三辊卷板机倾倒机构实用原始
172 201920152269.X 2019.1.29-2029.1.18
蓝岛液压总系统新型取得用于海上风电产品标识制泰胜实用原始
173作的可更换可移动式模板201920932986.42019.6.20-2029.6.19
蓝岛新型取得工装泰胜一种焊接涂装多功能一体实用原始
174201920932987.92019.6.20-2029.6.19
蓝岛式移动厂房新型取得泰胜一种防护滚轮的风电塔筒实用原始
175201920948445.02019.6.24-2029.6.23
蓝岛滚轮架新型取得泰胜一种风电塔筒梯架导轨用实用原始
176201920948501.02019.6.24-2029.6.23
蓝岛间隙调节装置新型取得泰胜实用原始
177一种焊缝磨平装置201920992880.32019.6.28-2029.6.27
蓝岛新型取得泰胜实用原始
178一种全自动开孔机201921122155.72019.7.17-2029.7.16
蓝岛新型取得泰胜实用原始
179一种便捷性吊耳切割机201921246104.52019.8.3-2029.8.2
蓝岛新型取得泰胜一种全自动信息标注及自实用原始
180201921268076.72019.8.7-2029.8.6
蓝岛动理料一体机新型取得泰胜一种用于塔架分片的假法实用原始
181201921459779.82019.9.4-2029.9.3
蓝岛兰装置新型取得泰胜一种海上升压站顶部雨水实用原始
182201921517197.02019.9.12-2029.9.11
蓝岛收集系统的过滤器新型取得泰胜一种海上升压站顶部雨水实用原始
183 201921517199.X 2019.9.12-2029.9.11
蓝岛收集系统新型取得泰胜一种用于塔筒的简易吊装实用原始
184201921516778.22019.9.12-2029.9.11
蓝岛机构新型取得
1-1-131专利专利取得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有效期权人类型方式泰胜一种用于集成式套笼牺牲实用原始
185201921574519.52019.9.21-2029.9.20
蓝岛阳极组件的固定装置新型取得泰胜一种改进型用于吊运钢管实用原始
186201921880845.92019.11.4-2029.11.3
蓝岛节的工装吊具新型取得泰胜实用原始
187支撑座201921880847.82019.11.4-2029.11.3
蓝岛新型取得泰胜一种用于吊运钢管节的工实用原始
188201921918368.02019.11.8-2029.11.7
蓝岛装吊具新型取得泰胜一种桁车护栏和直梯一体实用原始
189201921918369.52019.11.8-2029.11.7
蓝岛化结构新型取得泰胜实用原始
190一种工装支撑座201921918372.72019.11.8-2029.11.7
蓝岛新型取得泰胜实用原始
191一种海上平台防撞装置201921918668.92019.11.8-2029.11.7
蓝岛新型取得泰胜一种钢管桩外平台圈梁固实用原始
192201921918699.42019.11.8-2029.11.7
蓝岛定装置新型取得泰胜一种用于海上抱桩千斤顶实用原始
193201921953411.72019.11.8-2029.11.7
蓝岛支撑装置新型取得泰胜一种海上风电平台沉桩防实用原始
194201921975411.72019.11.15-2029.11.14
蓝岛撞装置新型取得泰胜一种升压站半固定式舱盖实用原始
195201921975558.62019.11.15-2029.11.14
蓝岛装置新型取得泰胜一种管桩总组焊接可拆卸实用原始
196201921977961.22019.11.16-2029.11.15
蓝岛式门架装置新型取得
泰胜 一种用于TOFD 检验的供 实用 原始
197201921989517.22019.11.18-2029.11.17
蓝岛水系统新型取得泰胜实用原始
198 一种用于TOFD 检验小车 201921990438.3 2019.11.18-2029.11.17
蓝岛新型取得泰胜实用原始
199可移动式滚轮架工装201922156574.92019.12.30-2029.12.29
蓝岛新型取得泰胜海上升压站上部分段新型实用原始
200201922254029.32019.12.16-2029.12.15
蓝岛合拢装置新型取得泰胜一种可调节移动型滚轮架实用原始
201202021066213.12020.6.11-2030.6.10
蓝岛装置新型取得泰胜一种塔架门框焊接预热工实用原始
202202021320797.02020.7.8-2030.7.7
蓝岛装新型取得泰胜蓝岛,华电一种用于海上升压站钢管实用原始
203重工202021326467.22020.7.9-2030.7.8
桩的气升式抽泥器新型取得股份有限公司
泰胜 一种TOFD 多盲区检验复 实用 原始
204202021667664.02020.8.12-2030.8.11
蓝岛合试块新型取得泰胜一种用于风电单桩的重型实用原始
205202021668716.62020.8.12-2030.8.11
蓝岛装卸机构新型取得
1-1-132专利专利取得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有效期权人类型方式泰胜一种风电单桩用的可调节实用原始
206202021668747.12020.8.12-2030.8.11
蓝岛承载组件新型取得泰胜一种大型管桩拼版翻身及实用原始
207202021751952.42020.8.21-2030.8.20
蓝岛吊运装置新型取得泰胜一种可变大直径的海上钢实用原始
208202022683976.72020.11.18-2030.11.17
蓝岛管桩运输鞍座新型取得泰胜一种管桩内环板与内平台实用原始
209202022675036.32020.11.18-2030.11.17
蓝岛安装的螺孔定位工装新型取得泰胜一种圈梁可调节的紧固装实用原始
210 202022734790.X 2020.11.24-2030.11.23
蓝岛置新型取得泰胜一种节省成本的塔筒运输实用原始
211202120055452.52021.1.8-2031.1.7
蓝岛船新型取得泰胜一种塔筒电缆绑扎固定机实用原始
212202121474739.82021.7.1-2031.6.30
蓝岛构新型取得泰胜风力发电机塔筒吊具安装实用原始
213 202121478056.X 2021.7.1-2031.6.30
蓝岛工具新型取得泰胜实用原始
214扇片运输固定结构202121474740.02021.7.1-2031.6.30
蓝岛新型取得泰胜实用原始
215电缆连接防松机构202121476975.32021.7.1-2031.6.30
蓝岛新型取得泰胜一种用于火焰切割机的多实用原始
216 202120162774.X 2021.1.21-2031.1.20
蓝岛向切割臂结构新型取得泰胜
蓝岛、浙江大学一种用于海上升压站插打实用原始
217华电202022710834.52020.11.21-2030.11.20
钢桩的定位模架装置新型取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泰胜一种用于海上风电塔架支实用原始
218蓝岛承的可滑动式单位基座结新型202120178228.52021.1.22-2031.1.21取得
构泰胜一种用于风电塔筒切割加实用原始
219202120162800.92021.1.21-2031.1.20
蓝岛工的新型多向火焰切割机新型取得泰胜一种钢管桩纵缝焊接用的实用原始
220202022675069.82020.11.18-2030.11.17
蓝岛支撑调节导轨装置新型取得泰胜一种风机塔筒吊装用锁紧实用原始
221202120081523.92021.1.12-2031.1.11
蓝岛机构新型取得泰胜实用原始
222一种塔架板材用切割装置202021710514.32020.08.17-2030.08.16
风能新型取得泰胜一种风能光伏互补式风力实用原始
223202022898238.42020.12.7-2030.12.6
风能机塔架新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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