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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纸业:关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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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纸业:关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从新开始 发表于 2021-11-13 00:00:00 浏览:  610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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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⒛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戆福建至理律丿币事务所
地址:中国福州市湖东路 152号中山大厦⒛ 层 邮政编码 :3sO003
电话:(865908806BO18 传真:(86s91)gB06BO08 网址 :http∶ //www zenith丨 awyer∞m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⒛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闽理非诉字(2021)第188号
致: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
(以“”司下简称公司)之委托指派王新颖、蒋慧律师出席公司2021年第一
“”
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具法律意见。
对于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己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
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
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公司应当对其向本所律师提供的本次会议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及公告、《关于召开⒛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和《公司章程》等)的
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3.对于出席现场会议的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时向公司出示的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等资料其真
实性、有效性应当由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自行负责本所律师的责任是核对股
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持股数额与股东名册中登记的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持股数额是否一致。
4.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系统(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平台、互联网投票平台)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行为均视为股东自己的行为股东应当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5.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所律师在本法律意见书中仅
对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并不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
案内容及其所涉及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发表意见。
6.本所律师同意公司董事会将本法律意见书与本次会议的决议一并公告。
基于上述声明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五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
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⒛21年10月22日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
会议的决议公司董事会于⒛21年10月23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召开⒛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于
2021年11月12日下午在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公
司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张小强先生主持。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1)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⑷∶25、9∶30△⒈30和13:00-15:00;(2)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
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⒌0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二)关于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
1.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下同)共22人代表股份5“10760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305817807股)的比例为
244“鸥。其中:(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4人代表股份42694322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8.5159%;(zl根 据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8
人代表股份13716437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9486%。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
级管理人员亦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
下决议:(一)表决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
决结果为:同意5629179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91%;反对1189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0嘣;无弃权票。
(二)表决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
果为:同意4307145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3533%;反对1333930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7%;无弃权票。
本所律师认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经本所盖章及本所负责人、经办律师签字后生效。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叁份副本若干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致书!(本页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之签署页)
经办律丿币:王新颖
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丬纺 l`廴本白莎竽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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