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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光科技: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对股东嘉兴锐联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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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光科技: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对股东嘉兴锐联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

独家 发表于 2021-11-15 00:00:00 浏览:  56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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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23证券简称:亚光科技公告编号:2021-104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对股东嘉兴锐联
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光科技”或“公司”)的股东嘉兴锐联三号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锐联”)于2021年11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湖南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嘉兴锐联三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采取岀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2021〕25号)。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湖南证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嘉兴锐联作为亚光科技持股5%以上的股东,自2021年4月28日至2021年5月1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亚光科技股票合计6799942股,占亚光科技总股本的0.6748%减持金额约5538.51万元。本次减持行为发生在减持计划预披露后15个交易日内,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第八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湖南证监局决定对嘉兴锐联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特此公告。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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