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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控技术: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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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控技术: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岁月如烟 发表于 2021-11-16 00:00:00 浏览:  587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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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777证券简称:中控技术公告编号:2021-045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228321389股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1月24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9月29日出具《关于同意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48号),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控技术”或“公司”)首次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9130000 股,并于 2020 年 11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股前总股本为 44216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后总股本为 49129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9032884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52257116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中,首
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票数量2017855股,已于2021年5月24日上市流通。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111名,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
份数量为228321389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数的46.21%。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0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本次行权210名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可行权的期权数量为2806750份,其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其余208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实际行权数量为2794000股,新增股份已于2021年1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总股本由491290000股变更为494084000股。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其他变化。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等文件,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所作相关承诺如下:
(一)发行人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贾勋慧(已离任)、CUI SHAN(崔山),发行人董事金建祥,发行人未担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黄文君(已离任)、俞海斌、沈辉、谢敏(已离任)、莫威、赖景宇、李红波(已离任)、房永生、蒋晓宁(已离任)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2行价应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的情形,则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若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4、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
5、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则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
后6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总数的25%;(2)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6、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7、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
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
3者道歉。如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8、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
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二)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裘坤、陆卫军、姚杰、陈宇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所持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公司上市时
所持有发行人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3、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
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
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三)发行人持股5%以上股东正泰电器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于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股份锁定期安排有特别要求的,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准;
42、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同意实际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3、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公司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四)部分所持股份于6个月内通过受让控股股东股份取得的股东上海檀
英、兰溪壹晖承诺:
“1、对于6个月内受让控股股东的该部分股份,若自发行人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首次申报的时点距离本合伙企业取得发行人该部分股份的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不超过6个月,则自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且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合伙企业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在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自发行人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首次申报的时点距离取得发
行人股份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超过6个月,则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本合伙企业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在发行前所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对于其余部分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合伙企业不
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在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合伙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
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果未履行上述
5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合伙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在本合伙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公司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五)英特尔研发、西子孚信等14名其他法人股东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公司/本合伙企业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
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
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在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公司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六)孙优贤、裘峰等82名其他自然人股东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
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
6者道歉。如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
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控技术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及限售承诺;本次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机构对中控技术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228321389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1月24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持有限售股序股东持有限售股本次上市流剩余限售股占公司总股
号名称数量(股)通数量(股)数量(股)本比例浙江正泰电器股份
1365093757.39%365093750
有限公司英特尔亚太研发有
2218750004.43%218750000
限公司兰溪普华壹晖投资3合伙企业(有限合195442323.96%102407329303500伙)上海檀英投资合伙
4184717863.74%166201861851600企业(有限合伙)杭州西子孚信科技
5126700002.56%126700000
有限公司
7持有限售股
序股东持有限售股本次上市流剩余限售股占公司总股
号名称数量(股)通数量(股)数量(股)本比例浙江中控技术股份
6有限公司未确认持99431822.01%99431820
有人证券专用账户宁波宇衡股权投资7合伙企业(有限合90000001.82%90000000伙)上海炬品科技有限
865625001.33%65625000
公司杭州汉骅增辉投资9合伙企业(有限合54250001.10%54250000伙)舟山聿泰股权投资10合伙企业(有限合53150001.08%53150000伙)杭州云栖创投股权11投资合伙企业(有50000001.01%50000000限合伙)嘉兴瑞控股权投资12合伙企业(有限合48000000.97%48000000伙)万向钱潮股份有限
1345454550.92%45454550
公司
14孙优贤36089380.73%36089380
15裘峰35000000.71%35000000
16陈向明29000000.59%29000000
17钟国庆28437500.58%28437500
18金建祥28387560.57%28387560
19贾勋慧26700000.54%262500045000
20俞海斌26695000.54%261950050000
21黄文君26175000.53%255000067500
22应佩华21875000.44%21875000
23熊菊秀21500000.44%21500000
24沈辉21250000.43%206250062500
25金敏凡20987500.42%20987500
26袁剑蓉20987500.42%20987500
上海乾刚投资管理27合伙企业(有限合19326420.39%19326420伙)
28周小文18137500.37%18137500
29王为民17802500.36%17732507000
8持有限售股
序股东持有限售股本次上市流剩余限售股占公司总股
号名称数量(股)通数量(股)数量(股)本比例
30赵鸿鸣15251250.31%15251250
31夏冰14538750.29%14538750
湖州锐永企业管理32咨询合伙企业(有14284380.29%14284380限合伙)
33潘再生11375000.23%11375000
34胡协和10937500.22%10937500
35章全10341250.21%10341250
36毛永夫10269370.21%10269370
37赖晓健10000000.20%10000000
38王建军10000000.20%10000000
39郭飚9622500.19%94975012500
40申屠久洪9355000.19%9310004500
41古勇8787500.18%86625012500
42裘坤8663750.18%81637550000
43李鸿亮8225000.17%8225000
44李敏华7750000.16%7750000
45熊步青7340620.15%7340620
46杨钧7047500.14%6972507500
杭州葆光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宁波梅
47山保税港区道通好7000000.14%7000000
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湘达股权投资48合伙企业(有限合7000000.14%7000000伙)
49杨立新6990620.14%6990620
50俞文光6690000.14%65775011250
51何敏6635000.13%65225011250
52丁东湖6610630.13%6610630
53冯冬芹6562500.13%6562500
54王树青6451880.13%6451880
55蔡兴良6020000.12%6020000
56金晓明5620000.11%54950012500
57谭彰5500000.11%5500000
58王凯5170620.10%5170620
59邵爱民4895000.10%4895000
60赖景宇4887500.10%43875050000
9持有限售股
序股东持有限售股本次上市流剩余限售股占公司总股
号名称数量(股)通数量(股)数量(股)本比例
61裘晓景4812500.10%4812500
62宣密莉4762500.10%45875017500
63张泉灵4675000.09%45500012500
64黄方虎4645620.09%4645620
65邵长军4590000.09%4522506750
66蒋晓宁4530000.09%41550037500
67秦海英4510000.09%43975011250
68郑晓纽4441250.09%4441250
69范小江4375000.09%4375000
70杨正春4375000.09%4375000
71张伟4217500.09%4217500
72张伯立4125000.08%4125000
73史定跃3687500.07%3687500
74阮伟3500000.07%3500000
75周雪明3637500.07%3637500
76吴忠3539370.07%3539370
77谢敏3500000.07%30000050000
78张渝晖3333750.07%3333750
79何应坚3250620.07%3250620
80刘锋3000000.06%3000000
81王欣2987500.06%2987500
82金小群2817500.06%2817500
83房永生2750000.06%25000025000
84杨瑛2747500.06%2747500
85宋桂茂2667500.05%2600006750
86王昊2625000.05%25000012500
87陆卫军2425000.05%23000012500
88郑煊2425000.05%22000022500
89李晓锋2345000.05%2300004500
90薄磊2325000.05%22000012500
91沈航2267500.05%2200006750
92罗志君2255000.05%2255000
93孔亮2250000.05%20000025000
94江辉2187500.04%2187500
95梁翘楚2187500.04%2187500
96何诗宪2180000.04%20000018000
97张晓刚2125000.04%20000012500
98陈宇2112500.04%20000011250
99江竹轩2112500.04%20000011250
10持有限售股
序股东持有限售股本次上市流剩余限售股占公司总股
号名称数量(股)通数量(股)数量(股)本比例
100章凌2112500.04%20000011250
101蔡渊2067500.04%2000006750
102沈一平2067500.04%2000006750
103陈吉平2000000.04%2000000
104邵黎勋2000000.04%2000000
105周征飚1800000.04%1800000
106马达1700000.03%1700000
107严志宇1650000.03%1600005000
108王建新1575000.03%1575000
109吴波1260000.03%1260000
110马越峰1175000.02%10000017500
111侯卫锋945000.02%945000
合计24024423948.62%22832138911922850
注1:兰溪普华壹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19年9月取得9303500股股份与上海檀英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2019年9月取得1851600股股份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距离公司完成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首次申报的时点不超过6个月,该部分股份限售期限为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
36个月且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本次不参与上市流通;
注2:贾勋慧、俞海斌、黄文君等38个自然人剩余限售股均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
行权期行权股票,该部分股份限售期限为本次行权股票行权日起三年,本次不参与上市流通;
注3: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确认持有人证券专用账户对应的9943182股股份实际持有人为
杭州汉骅元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4: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限售股类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限售期(月)
1首发限售股228321389-
合计228321389-
六、上网公告附件《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特此公告。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6日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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