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关于对关海果、符真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关海果,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符真,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关海果一致行动人。
经查明,关海果、符真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截至2021年2月2日,关海果、符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文妍合计持有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民股份”)股票2128万股,持股比例为4.82%。2月3日,关海果、符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买入华民股份股票106万股后,与一致行动人成为华民股份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为5.06%。2月4日至6月2日,关海果、符真仍持续买卖华民股份股票,累计买入1.54%、卖出0.19%。关海果、符真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华民股份股票比例达5%时,未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及时报告并公告,也未停止买卖华民股份股票,直至6月8日才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关海果、符真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4条、第2.3.1条、第2.3.10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2.4条和《上市公司纪律处分实施标准(试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对关海果、符真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关海果、符真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年11月12日 |
|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