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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装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拟回购环保岛烟气治理相关资产项目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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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装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拟回购环保岛烟气治理相关资产项目评估报告

久遇 发表于 2021-11-17 00:00:00 浏览:  37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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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拟回购环保
岛烟气治理相关资产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中联评报字[2021]第809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拟回购环保岛烟气治理相关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目录
声明................................................1
摘要.................................................3
一、委托人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5
二、评估目的............................................8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9
四、价值类型...........................................11
五、评估基准日.........................................11
六、评估依据...........................................11
七、评估方法...........................................15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22
九、评估假设...........................................23
十、评估结论...........................................25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27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29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30
附件...................................................32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拟回购环保岛烟气治理相关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声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
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
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三、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其他资
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
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
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的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
性是评估结论生效的前提,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权属证明等资料,已由委托人、产权持有人申报并经其采用盖章或其他方式确认,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预测或财务预算已经委托人管理层批准。
六、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七、资产评估师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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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且已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
八、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
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九、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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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联评报字[2021]第809号摘要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接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
公司和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拟回购环保岛烟气治理项目相关资产之经济行为,对所涉及的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环保岛烟气治理项目相关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
评估范围和评估对象均为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环保岛烟气治理项目相关资产。
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2月28日。
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本次评估以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考虑评估方法的适用前提和满足评估目的,结合委估对象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采用重置成本法和收益法的评估方法对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环保岛烟气治理项目相关资产进行评估。
经实施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和评定估算等评估程序,选取重置成本法评估结果为最终评估结论,得出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环保岛烟气治理项目相关资产于评估基准日2021年2月28日的评估结论如
下: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第3页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拟回购环保岛烟气治理相关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本次委估资产评估结果为含增值税价值43702.92万元。
在使用本评估结论时,特别提请报告使用者使用本报告时注意报告中所载明的特殊事项以及期后重大事项。
根据资产评估相关法律法规,涉及法定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报告,须委托人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资产评估监督管理程序后使用。评估结果使用有效期一年,即自2021年2月28日至2022年2月27日使用有效。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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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联评报字[2021]第809号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公认的评估方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回购环保岛烟气治理项目相关资产之经济行为,对所涉及的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环保岛烟气治理项目相关资产于评估基准日2021年2月28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本次资产评估的委托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和
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产权持有人为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一)委托人1概况
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住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二道湖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李辉
注册资金:1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08月04日
营业期限:2014年08月04日至2064年08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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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代码:91652200313472826B
经营范围:电力、热力的开发、建设、生产及销售;电站投资开发;
向矿业、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发电;电站成套设备的物资供应;电网调
度自动化技术的开发、利用及推广;能源投资及开发、利用;投资与资产管理及咨询服务;燃料、灰渣的综合利用;房屋租赁(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二)委托人2及产权持有人概况
1.企业基本情况
名称: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凤城十二路
法定代表人:朱彤
注册资本:42724.4052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1年03月28日
营业期限:2001年03月28日至无固定期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727342693Q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节能、环保技术与装备的开发、制造、销售;
节能环保及机电装备成套、工程总承包业务及运营服务;机电工程、环
保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及总承包;光机电一体
化装备的设计、开发、制造、销售;自动控制技术与装置的开发、制造、销售;计算机和信息技术及软件开发、销售;工艺技术研究及技术咨询、
技术转让、技术培训(仅限本系统内部员工)与技术服务;设备租赁;
房屋租赁;物业管理;自营、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采购及销售业务;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经营(国家禁止或限制的进出口货物和技术除外);管道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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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历史沿革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装备”、“本公司”或“公司”)前身为西安启源机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系经陕西省人民政府陕政函【2001】28号《关于设立西安启源机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由原机械工业部第七设计研究院(现中国启源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前身)作为主发起人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0月2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438号”文《关于核准西安启源机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的核准,同意该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5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39.98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10O0000.00 元,实收股本为人民币61000000.00元。
2011年4月19日,中环装备以总股本61000000.00股为基数,以
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61000000.00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122000000股。
2015年4月19日,中环装备以总股本122000000股为基数,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122000000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244000000股。
2016年10月20日,中环装备发行101154706股股份购买中节
能六合天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变更后总股本345154706股。
2017年2月,根据重组后该公司战略定位,结合该公司重组后业务
变化及未来发展战略,名称变更为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2月,中环装备募集配套资金4.1亿元,发行新增股份
51572327.00股。上述变更完成后总股本变更为427.244052.00股。
3.主要会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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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固定资产折旧率如下:
类别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20-4032.34-4.85
机器设备1039.70
运输设备8-9310.78-12.13
电子设备5-1039.70-19.40
(三)委托人与产权持有人之间的关系本次资产评估的委托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和
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产权持有人为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拟回购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环保岛烟气治理项目相关资产。
(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本评估报告的使用者为委托人、产权持有人以及相关监管机构。
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未经评估机构和委托人确认的机构或个人不能由于得到评估报告而成为评估报告使用者。
二、评估目的根据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环保岛 BOT 项目合同转让及资产回购有关事宜的批复》及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同意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对哈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第8页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拟回购环保岛烟气治理相关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密红星发电厂烟气治理项目进行债务重组立项的批复》,委托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拟回购产权持有人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环保岛烟气治理项目相关资产。
本次评估目的是反映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环保岛烟气治
理项目相关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均为哈密红星发电厂环保岛烟气治理相关资产,主要为环保岛烟气治理1&2机组所涉及的相关房屋建(构)筑物和机器设备,其中,1机组相关资产于2019年11月底投入使用,2机组于2020年7月份投入使用,截至评估基准日,账面净值40851.88万元。
上述资产数据摘自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的2021年2月28日资产专项审核报告,评估是在企业经过审计后的基础上进行的。
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
(一)主要资产情况
1、资产的分布情况及特点
纳入评估范围内的资产为房屋建(构)筑物和机器设备,账面值
40851.88万元。这些资产具有以下特点:
(1)实物资产主要分布在产权持有人厂区、办公场所等地。
(2)房屋建(构)筑物
纳入评估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类资产共计126项,其中房屋建筑物9项;构筑物116项,坐落于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南湖乡红星发电厂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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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建成于2019年左右;其中9项房屋均未办理房产证,产权持有人承诺未办证房产权属归产权持有人所有,不存在产权纠纷。
房屋建筑物主要为生产及辅助用房,主要为框架及砖混结构;生产性用房包括:制浆脱水综合楼、氨区事故喷淋车间、循环泵房、控制室等,其他辅助用房包括:外围宿舍楼等。构筑物:主要包括围墙、灰库、地坪及道路、卸料间及其他构筑物等。截至评估基准日,上述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设施保持良好,均可正常使用。
(3)设备类资产纳入评估范围内的设备类资产主要为机器设备。
机器设备:主要为吸收塔、氧化空气氧枪、除雾器、湿式球磨机、
事故喷淋系统、真空皮带脱水机、烟道、氨喷射系统、SCR 反应器、稀
释风机、卸氨压缩机、声波吹灰器、电解除尘器、输灰系统、电磁振打
器、空压机及湿式搅拌机系统等。截至评估基准日,上述设备均使用正常,企业对设备维护保养情况较好,可满足正常使用的需要。
(二)企业申报的账面记录或者未记录的无形资产情况
截至评估基准日,申报范围内未发现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
(三)企业申报的表外资产的类型、数量
截至评估基准日,企业无申报的表外资产。
(四)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的结论所涉及的资产类型、数量和账面金额本次评估报告中基准日各项资产账面值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21年2月28日资产专项审核报告,评估是在企业经过审计后的基础上进行的。
除此之外,未引用其他机构报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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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价值类型
依据本次评估目的,确定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
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本项目资产评估的基准日是2021年2月28日。
此基准日是委托人综合考虑产权持有人的资产规模、工作量大小、
预计所需时间、合规性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的。
六、评估依据
本次资产评估遵循的评估依据主要包括法律法规依据、评估准则依
据、资产权属依据,及评定估算时采用的取价依据和其他参考资料等,具体如下:
(一)经济行为依据《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环保岛 BOT 项目合同转让及资产回购有关事宜的批复》和《关于同意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对哈密红星发电厂烟气治理项目进行债务重组立项的批复》。
(二)法律法规依据
1.《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2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
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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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5.《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91号令,1991年);
6.《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资办发[1992]第36号);
7.《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378号令,,2019年3月2日修订);
8.《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令第12号,2005年);
9《.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第32号令,
2016年6月24日);
10.《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
委产权〔2006〕274号);
11.《关于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审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委产权[2009]941号)12.《财政部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1〕102号);
13.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国资发产权〔2013〕64号)14.《关于中央企业国有产权协议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10〕11号)
15.其他与评估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等。
(三)评估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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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号);
3.《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号);
4.《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中评协[2019]35号);
5.《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号);
6.《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37号);
7.《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中评协〔2017〕35号);
8.《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35号)
9.《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7]42号)
10.《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17〕39号);
11.《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中评协〔2017〕38号);
12.《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号);
13.《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号);。
(四)资产权属依据
1.无证房屋权属声明;
2.有关资产权属方面的“说明”、“承诺函”;
3.其他参考资料。
(五)取价依据
1.《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
2.《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
3.《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
36号);
4.《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
5.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20年2月20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
心受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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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20机电产品价格信息查询系统》;
7.《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2018年版);
8.《火电发电工程建设预算费用编制及计算标准》(2018年版);
9.《新疆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哈密地区估价表》(2011年)
10.《全统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哈密地区估价表》(2011)
11.《新疆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哈密地区估价表》(2011)12.《关于调整我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新建标【2019】第4号)
13.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
报价利率
14.重要合同、资料;
15.其他参考资料。
(六)其它参考资料1.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环保岛 BOT 项目专项审核报告》。
2. 《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2015);
3.《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
4.《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
5.《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
6.《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
125号);
7.《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
670号);
8.《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参数手册》(机械工业出版社2011年版);
9.产权持有人依法提供的未来收益预测资料;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第14页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拟回购环保岛烟气治理相关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10. wind 资讯金融终端11. 《投资估价》(〔美〕Damodanran 著,〔加〕林谦译,清华大学出版社);
12.《价值评估:公司价值的衡量与管理(第3版)》(〔美〕Copeland,T.等著,郝绍伦,谢关平译,电子工业出版社);
13.《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
14.《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财会〔2006〕18号)。
15.其他参考资料。
七、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的选择
依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中评协[2019]35号)的规定,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产收集等情况,分析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选择评估方法。
成本法是指按照重建或者重置被评估对象的思路,将重建或者重置成本作为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基础,扣除相关贬值,以此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收益法是指通过将评估对象的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来确定其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
市场法是指通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参照物进行比较,以可比参照物的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评估对象的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以公开市场为前提,结合委估对象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采用成本法和收益法对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所申报的环保岛项目相关资产进行评估。
(二)重置成本法介绍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第15页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拟回购环保岛烟气治理相关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重置成本法,是以在评估基准日重新建造一个与评估对象相同的企业或独立获利实体所需的投资额作为判断企业整体资产价值的依据,具体是指将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产的评估值加总求得资产价值的方法。
各类资产的评估方法如下:
1.房屋建筑物
本次评估对于通过自建方式取得的的建(构)筑物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成本法是选取具有代表性、价值量较高、工程技术资料相对完整的建(构)筑物,根据其建安工程资料和竣工结算资料,按建筑物工程量、建筑安装有关行业定额标准、建设规费、资金成本计算出建筑
物的重置全价,并按建筑物的经济使用年限和评估人员对建筑物现场勘察的情况综合确定成新率,进而计算建筑物评估净值。
房屋建(构)筑物评估净值=重置全价(不含税价)×综合成新率
其他房屋建(构)筑物是在实地勘察的基础上,以类比的方法,综合考虑各项评估要素,确定重置单价并计算评估净值。
重值全价(不含税价)由建安造价(不含税价)、前期及其他费用(不含税价)、资金成本三部分组成。
(1)建安造价的确定
对于价值高、重要的建(构)筑物采用预决算调整法确定其建安综合造价,即以待估建(构)筑物决算或其它工程资料的工程量为基础,按现行工程预算价格、费率及当地的材料价格、人工工资,调整为按现行定额计算的建安造价;然后运用类比法对类似房屋和构筑物进行分析,找出其与典型房屋和构筑物的差异因素,进行增减调整,从而计算出与典型工程类似的房屋和构筑物的综合造价。
同类结构中其他房屋的建安造价采用典型工程差异系数调整法计算,影响房屋建筑安装成本的因素主要包括层数、层高、外形、平面形式、进深、开间、跨度、建筑材料、装修标准、设备设施等,把待估对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第16页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拟回购环保岛烟气治理相关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象和典型工程进行比较,获取综合调整系数,待估对象建安造价等于典型工程建安造价乘以综合调整系数。
对于小型房屋建筑物的重置单价测算,利用当地同类结构评估基准日的单方造价进行差异调整估算
(2)前期及其他费用的确定
前期及其他费用,包括当地地方政府规定收取的建设费用及建设单位为建设工程而投入的除建安造价外的其他费用两个部分。
(3)资金成本的确定
资金成本系在建设期内为工程建设所投入资金的贷款利息,利率按基准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 1 年期 LPR 与 5 年期 LPR 算术
平均数计算,工期按项目建设正常合理周期计算,并假设资金均匀投入。
资金成本=(建安工程造价(含税)+工程建设前期费用及其他费用(含税))×贷款利率×建设工期×1/2
(4)成新率
在本次评估过程中,按照建(构)筑物的经济使用寿命、现场勘察情况判断建(构)筑物的尚可使用年限,并进而计算其成新率。其公式如下: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实际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5)评估值的确定
重置全价(不含税)=建安工程总造价(不含税)+前期及其他费用(不含税)+资金成本
不含税评估值=重置全价(不含税)×成新率
含增值税评估值=不含税评估值×(1+增值税率)
2.机器设备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按照持续使用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结合委估设备的特点和收集资料情况,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第17页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拟回购环保岛烟气治理相关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1)重置全价的确定
机器设备重置全价一般包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工程费、工程前期及其他费用和资金成本等;
设备重置全价计算公式如下:
重置全价=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工程费+前期及其他费用+资
金成本-可抵扣的增值税
·购置价通用设备主要通过向生产厂家询价或参照《2021机电产品价格信息查询系统》(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非标设备依据《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2018年版)》、《火电发电工程建设预算费用编制及计算标准》(2018年版)计取主体工程费及安装工程费。
·运杂费根据国家能源局颁布的《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
定》(2018年版),参照设备生产厂家与安装地的距离来确定设备的综合运杂费率。
·安装工程费
根据《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2018年版)的计算规则,计算出直接工程费,人工费调整依据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文件电定总造(2021)6号文调整人工费;并依据《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18年版)计取其他措施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
·前期及其他费用
根据国家能源局颁布的《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
(2018年版)
·资金成本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第18页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拟回购环保岛烟气治理相关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资金成本系在建设期内为工程建设所投入资金的贷款利息,利率按基准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 1 年期 LPR 与 5 年期 LPR 算术
平均数计算,工期按项目建设正常合理周期计算,并假设资金均匀投入。
资金成本=(建安工程造价(含税)+工程建设前期费用及其他费用(含税))×贷款利率×建设工期×1/2。
·可抵扣增值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增值税调整税率,计算出增值税抵扣额后进行抵扣,本次评估对于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计算出增值税抵扣额后进行抵扣。本次评估对于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费按其对应的增值税率测算可抵扣进项税额。
(2)成新率的确定机器设备成新率
主要依据设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通过对设备使用状况、技术状况的现场勘查了解,确定其尚可使用年限。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
(3)评估值的确定
不含税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含增值税评估值=不含税评估值×(1+增值税率)
(三)收益法介绍
1.概述根据国家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以及《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国际和国内类似交易评估惯例,本次评估同时确定按照收益途径、采用现金流折现方法(DCF)估算产权持有人的权益资本价值。
现金流折现方法是通过将企业未来预期净现金流量折算为现值,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第19页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拟回购环保岛烟气治理相关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来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方法。其基本思路是通过估算资产在未来预期的净现金流量和采用适宜的折现率折算成现时价值,得出评估值。其适用的基本条件是:企业具备持续经营的基础和条件,经营与收益之间存在较稳定的对应关系,并且未来收益和风险能够预测且可量化。
使用现金流折现法的最大难度在于未来预期现金流的预测,以及数据采集和处理的客观性和可靠性等。当对未来预期现金流的预测较为客观公正、折现率的选取较为合理时,其估值结果具有较好的客观性。
2.评估思路
本次评估应委托人(即交易双方)共同要求,为充分反映环保岛项目资产组的价值,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本次评估的基本评估思路是:
1)对环保岛项目相关资产,按照其业务类型预测预期收益(净现金流量),并折现得到资产价值。
2)由上述各项资产加和,得出产权持有人申报的资产组权益价值。
3.评估模型
(1)基本模型
??
??=∑??????=1(1)(1+??)??
式中:
P:基准日的资产价值;
Ri:评估对象未来第 i 年的预期收益(自由现金流量);
r:折现率;
n:评估对象的未来经营期;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第20页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拟回购环保岛烟气治理相关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2)收益指标
本次评估,使用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作为产权持有人经营性资产的收益指标,其基本定义为:
R =利润总额+折旧摊销 -追加资本 (2)
根据产权持有人资产组的预测经营情况等,估算其未来经营期内的自由现金流量。将未来经营期内的自由现金流量进行折现并加和,测算得到产权持有人资产组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3)折现率
本次评估按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确定权益资本成本 re;
????=????+????×(?????????)+??(3)
式中:
rf:无风险报酬率;
rm:市场期望报酬率;
ε:产权持有人资产组的特性风险调整系数;
βe:产权持有人权益资本的预期市场风险系数;
????=????(4)
βu:可比公司的预期无杠杆市场风险系数;
??
??=??????(5)
1+??
????
βt:可比公司股票(资产)的预期市场平均风险系数;
????=34%??+66%????(6)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第21页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拟回购环保岛烟气治理相关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式中:
K:一定时期股票市场的平均风险值,通常假设 K=1;
βx:可比公司股票(资产)的历史市场平均风险系数;
Di、Ei:分别为可比公司的付息债务与权益资本。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整个评估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评估准备阶段
1、委托人召集本项目协调会,就本次评估的目的、评估基准日、评
估范围等问题协商一致,并制订出本次资产评估工作计划。
2、配合企业进行资产清查、填报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等工作。评估
项目组人员对委估资产进行了详细了解,布置资产评估工作,协助企业进行委估资产申报工作,收集资产评估所需文件资料。
(二)现场评估阶段
项目组现场阶段,评估主要工作如下:
1、听取委托人及产权持有人有关人员介绍企业总体情况和委估资
产的历史及现状,了解企业的财务制度、经营状况、资产技术状态等情况。
2、对企业提供的资产清查评估申报明细表进行审核、鉴别,并与相
关资料进行核对,对发现的问题协同企业做出调整。
3、根据资产清查评估申报明细表,对资产使用状况进行了解。
4、查阅收集委估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
5、根据委估资产的实际状况和特点,确定各类资产的具体评估方法。
6、对房屋建筑物,了解管理制度和维护、改建、扩建情况,收集相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第22页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拟回购环保岛烟气治理相关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关资料。
7、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在清查核实的基础上做出初步评估测算。
8、对产权持有人管理层及重要部门进行访谈,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评估人员对产权持有人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进行了访谈,内容主
要包括被权持有人的经营计划以及经营策略、业务收入及成本情况等;
(2)评估人员对产权持有人申报的相关资产的收益预测进行了核查,主要包括未来经营计划及行业情况等。
(三)评估汇总阶段
评估组对各类资产评估审核的初步结果进行分析汇总,对评估结果进行必要的调整、修改和完善。
(四)提交报告阶段
在上述工作基础上,起草资产评估报告,与委托人就评估结果交换意见,在全面考虑有关意见后,按评估机构内部资产评估报告三审制度和程序对报告进行反复修改、校正,最后出具正式资产评估报告。
九、评估假设
本次评估中,评估人员遵循了以下评估假设:
(一)一般假设
1、交易假设
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假设。
2、公开市场假设
公开市场假设,是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第23页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拟回购环保岛烟气治理相关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和时间,以便于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
公开市场假设以资产在市场上可以公开买卖为基础。
3、资产持续经营假设
资产持续经营假设是指评估时需根据被评估资产按目前的用途和
使用的方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情况继续使用,或者在有所改变的基础上使用,相应确定评估方法、参数和依据。
(二)特殊假设
1、本次评估假设评估基准日外部经济环境不变,国家现行的宏观
经济不发生重大变化;
企业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以及所执行的税赋、税率等政策无重大变化。
2、本次评估的各项资产均以评估基准日的实际存量为前提,有关
资产的现行市价以评估基准日的国内有效价格为依据;
3、本次评估假设委托人及产权持有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
真实、准确、完整。
4、评估范围仅以委托人及产权持有人提供的评估申报表为准,未
考虑委托人及产权持有人提供清单以外可能存在的或有资产。
5、本次评估测算的各项参数取值不考虑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
6、假设评估基准日后产权持有人的现金流入为平均流入,现金流出为平均流出。
7、产权持有人在未来经营期内的管理层尽职并持续经营
8、不考虑未来可能由于管理层、经营策略以及商业环境等变化导
致的主营业务状况的变化所带来的损益
当上述条件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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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评估结论
基于产权持有人及企业管理层对未来发展趋势的判断及经营规划,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经实施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评定估算等评估程序,采用重置成本法和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中环装备环保岛烟气治理项目相关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21年2月28日的价值进行了评估。
(一)重置成本法评估结论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21年2月28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100%
1非流动资产40851.8843702.922851.046.98
2固定资产40851.8843702.922851.046.98
2-1其中:建筑物22995.9224119.531123.614.89
2-2设备17855.9719583.391727.429.67
3资产总计40851.8843702.922851.046.98
重置成本法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
根据委托双方交易意向,交易对价为含增值税的资产价值,其中:
(1)房屋建筑物类资产的增值税为9%,资产价值占比为56.08%;
(2)设备类资产的增值税为13%,资产价值占比为43.92%;
最终确认本次评估的资产综合税率为10.76%。
综上,本次评估采用重置成本法测算得出的资产价值为
43702.92万元(含增值税)。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第25页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拟回购环保岛烟气治理相关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一)收益法评估结论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测算得出的资产价值为43824.23万元(含增值税)。
(二)评估结果的差异分析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测算得出的资产价值为43824.23万元(含增值税),比成本法测算出的资产价值43702.92万元(含增值税),高
121.31万元,高0.28%。两种评估方法差异的原因主要是:
1、重置成本法评估是以资产的成本重置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
产投入(购建成本)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这种购建成本通常将随着国民经济的变化而变化;
2、收益法评估是以资产的预期收益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的
经营能力(获利能力)的大小,这种获利能力通常将受到宏观经济、政府控制以及资产的有效使用等多种条件的影响。
综上所述,从而造成两种评估方法产生差异。
(三)评估结果的选取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环保岛项目资产主要为火力发电附属资产,其主要收入为环保电价收入,由于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运营时间较短,目前经营情况不明朗,因此导致资产的未来收益情况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相对而言,重置成本法更为稳健,从资产构建角度客观地反映了环保岛项目资产的价值。所以,评估师充分考虑了各种因素后确定,本次以重置成本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经济行为的价值参考。
通过以上分析,本次评估采用重置成本法测算得出的资产价值为
43702.92万元(含增值税)。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第26页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拟回购环保岛烟气治理相关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一)引用其他机构出具报告结论的情况本次评估报告中基准日各项资产账面值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21年2月28日资产专项审核报告。
除此之外,未引用其他机构报告内容。
(二)产权瑕疵事项
(1)房屋建筑物
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共计9项,鉴于土地归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上述房产目前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证,明细如下:
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房产序号房产名称结构建成年月面积
1循环泵房2座框架2019/11/30;2020/7/17539
2氧化风机房2座框架2019/11/30;2020/7/17569.35
3制浆脱水综合楼框架2019/11/304140
4 反应区 CEMS 小间 4 座 框架 2019/11/30;2020/7/17 132.8
5反应区配电室2座框架2019/11/30;2020/7/1741.5
6氨区事故喷淋车间1座框架2019/11/30513
7控制室1座框架2019/11/3045
8电除尘器配电室框架2019/11/30283.5
9外围宿舍楼砖混2019/11/302548.80
小计8812.95
产权持有人承诺房屋建筑物产权归其所有,无产权和债务纠纷;截至评估基准日,上述房产无抵押等他项权利限制。本次评估以企业申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第27页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拟回购环保岛烟气治理相关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面积为依据,结合相关施工资料及现场勘察经企业确认后的实际面积为准。根据《哈密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本次环保岛项目房屋建筑物在哈密城市规划区之外,《城乡规划法》明确规定,相关部门无法在规划范围以外作出规划许可,本次评估评估未考虑产权瑕疵及后续办证情况对评估结果的影响,提请报告使用人注意。
(二)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
截至评估基准日,产权持有人无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
(三)抵押、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资产等事项的性质、金额及与评估对象的关系无。
(四)重大期后事项无。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评估师和评估机构的法律责任是对本报告所述评估目的下的资产
价值量做出专业判断,并不涉及到评估师和评估机构对该项评估目的所对应的经济行为做出任何判断。评估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委托人及产权持有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因此,评估工作是以委托人及产权持有人提供的有关资产所有权文件、证件及会计凭证,有关法律文件的真实合法为前提。
2.本次评估范围及采用的由产权持有人提供的数据、报表及有关资料,委托人及产权持有人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评估报告中涉及的有关权属证明文件及相关资料由产权持有人提供,委托人及产权持有人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4.在评估基准日以后的有效期内,如果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第28页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拟回购环保岛烟气治理相关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变化时,应按以下原则处理:
(1)当资产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数额进行相应调整;
(2)当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且对资产评估结果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人应及时聘请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值;
(3)对评估基准日后,资产数量、价格标准的变化,委托人在资产
实际作价时应给予充分考虑,进行相应调整。
5.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
发表专业意见,并不承担相关当事人决策的责任。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6.评估机构获得的产权持有人盈利预测是本评估报告收益法的基础。评估师对产权持有人盈利预测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分析、判断,经过与产权持有人管理层及其主要股东多次讨论,产权持有人进一步修正、完善后,评估机构采信了产权持有人盈利预测的相关数据。评估机构对产权持有人盈利预测的利用,不是对产权持有人未来盈利能力的保证。
7.本次评估涉及的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评估结果中含增值税。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本评估报告只能用于本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同时,本次评估结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的原则确定的现行公允市价,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价格的影响,同时,本报告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它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当前述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持续经营原则等其它情况发生变化时,评估结论一般会失效。评估机构不承担由于这些条件的变化而导致评估结果失效的相关法律责任。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第29页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拟回购环保岛烟气治理相关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本评估报告成立的前提条件是本次经济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
有关规定,并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三)除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
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
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本评估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评
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人所有,未经委托人许可,本评估机构不会随意向他人公开。
(六)未征得本评估机构同意并审阅相关内容,评估报告的全部或
者部分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七)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根据资产评估相关法律法规,涉及
法定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报告,须委托人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资产评估监督管理程序后使用。评估结果使用有效期一年,,自评估基准日2021年2月28日起,至2022年2月27日止。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评估。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资产评估报告日为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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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边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拟回购环保岛烟气治理相关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资
资产评估师:多也存
?_! llJ.JVVL n
J二零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第33页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拟回购环保岛烟气治理相关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1、经济行为文件(复印件);
2、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环保岛BOT项目专项审核报告》
3、委托人和产权持有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复印件);
5、委托人及产权持有人承诺函;
6、签字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7、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变更备案公告(复印件);
8、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9、签字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第32页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文件
中节能批复〔2020〕129号关于同意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对哈密红星发电厂烟气治理项目进行债务重组立项的批复
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哈密红星发电厂烟气治理项目进行债务重组立项的请示》(中环装备〔2020〕1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对哈密红星发电厂烟气治理项目进行债务重组立项。
二、要求你公司在债务重组工作中对照债务重组新准则,严格按照新准则下债务重组的要求执行。
三、要求你公司在后续合作方案的谈判、三方协议及特许
经营协议的谈判中最大程度保障我方权益,明确后期款项支付—1—等重大事宜,确保实现短期解决哈密项目“两金”问题的目标。
若该方案无法按预期实施,要求你公司针对哈密项目应收账款制定切实可行的回收方案。
四、要求你公司立项后组织券商等中介机构,研究运营项目是否与集团系统子公司之间存在同业竞争并处理好相关事宜,并将与北科欧远的合作终止及债务处理方案作为立项后工作内容之一。
五、要求你公司对拟接受置换的在建工程资产履行审计
评估程序,争取最优置换价格,确保集团利益最大化,保证债务重组过程中国有资产不发生损失。
六、要求你公司积极推动中煤集团回购该项目,争取最优
回购条件,力争短时间内实现债权的最大现金回收。
七、要求你公司就后续工作建立责任清单,并指定负责人跟进落实。
特此批复。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6日
抄送:集团公司领导。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2020年3月26日印发
—2—中国中煤能源文件集团有限公司
中煤发展〔2020〕278号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
环保岛 BOT 项目合同转让及资产回购有关事宜的批复
中煤电力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环保岛BOT 项 目 合 同 主 体 变 更 及 后 续 资 产 收 购 的 请 示 》( 中 煤 电 力〔2020〕3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星电厂)环保岛项目 BOT 合同由北京北科欧远科技有限公司
转让给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装备);同意
红星电厂与中环装备签署补充协议,约定环保岛项目回购启动有关事宜,项目建成验收具备条件后启动回购工作。
二、红星电厂环保岛项目 BOT 合同转让协议要明确合同权利
义务一并转让;补充协议要关注项目建设消缺质保责任延续、转
-1-分包商责任义务承接、工程延期等违约责任追究、过渡期内项目
运营维护责任、运营费用结算等事宜并进行约定;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要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履行法律程序后签署。
三、你公司要认真梳理环保岛项目建设历程,深入分析合同
转让及回购潜在风险并制定预案,切实保障红星电厂权益。
四、你公司要落实主体责任,环保岛项目具备回购条件后,
督导红星电厂与中环装备成立专项工作组,对照环保岛 BOT 合同内容和项目建设实际情况确定回购边界,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开展审计、资产评估等工作,回购价格不得超过双方认可的评估值。
五、你公司要统筹考虑项目建设运营,参考同类项目验收标
准和建设成本做好验收工作,协调各方做好工作交接,确保环保岛项目施工进度和电厂顺利投运。
此复。
中煤集团
2020年7月29日
分送:领导,办公室、财务管理部、基本建设管理部、法律事务部、采购中心,存档(2)。
中煤集团办公室2020年7月29日印发
-2-“疆电东送”(哈密大南湖)煤电基地-兵团红星 2×660MW超超临界空冷燃煤发电机组项目(脱硫、脱硝、除尘及除灰系统 BOT 项目)竣工决算审核报告索引页码审核报告1标的资产分类总表5
标的资产——构筑物明细表6
标的资产——房屋建筑物明细表8
标的资产——机器设备明细表9待摊投资明细表19待摊投资分摊明细表20财务资金成本计算明细表32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
环保岛 BOT 项目专项审核报告
XYZH/2021BJAA130647
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装备”)、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星电厂”)(以下合称“委托方”)委托,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环保岛 BOT项目(以下简称“BOT项目”)截至 2021年 2月28日的价值进行专项了审核。
委托方对所提供的与标的资产情况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上述标的资产价值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标的资产的价值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审核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复核标的资产竣工结算报告、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具体审核情况如下:
一、标的资产项目概况
(一)批准立项和概算批复情况2017年5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
2x660MW机组新建工程(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三师瑞虹煤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变更的函》,该工程的总投资为48.94亿元,其中,环保投资5.54亿元,占总投资11.14%。
标的资产的项目名称:“疆电东送”(哈密大南湖)煤电基地-兵团红星 2×660MW超超
1临界空冷燃煤发电机组项目(脱硫、脱硝、除尘及除灰系统 BOT项目),为上述工程中
的环保投资工程部分。
(二)BOT 项目建设相关单位
业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
原承包商:北京北科欧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科欧远”)变更后承包商: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环保岛 BOT项目合同主体变更协议》,现承包商为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三)工程建设内容概述根据《哈密市欧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红星发电 2×660MW超超临界空冷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脱硝、除尘及除灰项目工程合同》项目投资总金额为44253.25万元。
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装工程:脱硫烟气烟道系统、事故喷淋系统、吸收塔
本体系统、石膏脱水系统、工艺水系统、排空系统、压缩空气系统、石灰石浆液制备、
供应系统(湿磨)、脱硫废水处理系统,脱硝系统氨区、SCR烟道系统、压缩空气系统、反应器,除灰除尘系统、空压站工程等;土建工程:循环泵房、烟道支架、氧化风机房、零米设施基础、石膏脱水楼、制浆及电控楼、脱硝系统 SCR 钢结构及紧身封闭、土建、
控制室、配电室、CEMS小间、综合管架、氨区事故喷淋车间、电除尘工程、灰库工程、
室外工程、公用建筑等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施工、设计及技术服务等,含低温省煤器钢架及基础、烟道左右两翼支架及基础、宿舍楼等环保岛相关的所有设施。
(四)工程开工、竣工日期
2016年1月6日,该工程开工建设,2019年11月30日#1机组及公用系统已通过
168小时试运行,2020年7月17日#2机组及公用系统通过试运行,且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工程整体于2020年7月31日竣工并通过验收,整体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定,达到了设计要求。工程建设中未发生重大质量管理事故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二、审核基础及审核说明
1、审核基础北京中天恒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天恒达编字[2021]第0188号《““疆电东送”(哈密大南湖)煤电基地-兵团红星 2×660MW超超临界空冷燃煤发电机组项目(脱硫、脱硝、除尘及除灰系统 BOT项目)竣工结算书》(以下简称“竣工结算书”)。
22、审核说明
(1)截至2020年7月17日标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原承包商——北科欧
远账面反映的标的资产账面价值为40701.02万元。因北科欧远尚未完成项目的竣工结算,标的资产的账面价值未经结算和确认,直接以其账面价值作为审核基础,不能真实完整的体现标的资产的价值。故我们以竣工结算书确定的资产账面价值为基准进行审核。
(2)竣工结算书确定的标的资产的竣工结算总金额为42770.86万元,我们审核了
竣工结算书提及的编制情况说明、编制所依据的相关合同等。
(3)对竣工结算书分项结算金额进行核对,并汇总形成交付资产明细表。
(4)对待摊投资(利息、项目建设管理费等)按照资产进行分摊。
(5)竣工结算书反映的标的资产的价值为含税总价,因本标的资产形成的资产众多,且涉及多家单位,本次审核以项目整体结算价格拟开票税率将资产折算为不含税价,结算扣减税率分别为:设备13%、建安9%,监理费等6%。
(6)根据北京中天恒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天恒达编字[2021]第0188号《““疆电东送”(哈密大南湖)煤电基地-兵团红星 2×660MW超超临界空冷燃煤发电机组项目(脱硫、脱硝、除尘及除灰系统 BOT项目)竣工结算书》说明:项目延期交工和
项目缓建因素客观存在,双方无法界定责任,项目延期交工考核费用和项目缓建施工成本增加费用,费用无法认定,结算中均不予考虑。
三、审核后的标的资产情况
截至2021年2月28日,标的资产竣工移交资产价值总额40851.88万元(不含税),均为固定资产。竣工移交的主要资产项目为构筑物、房屋、机器设备等(明细参见附件-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分类情况如下:
序号资产类别名称资产金额(不含税)备注
1构筑物212822848.55
2房屋建筑物17136320.57
3机器设备178559657.99
合计408518827.11
3附表1
标的资产总表
单位:元固定资产序号资产类别名称总计合计建筑物及构筑物设备
一构筑物212822848.55212822848.55212822848.55
二房屋建筑物17136320.5717136320.5717136320.57
三机器设备178559657.99178559657.99178559657.99
合计408518827.11408518827.11229959169.12178559657.99
5附表2
构筑物明细表
单位:元房屋构筑物序号构筑物名称
结构面积(㎡)金额累计折旧账面价值
1原烟道支架2座钢混755.20659707.6420157.73639549.91
2净烟道支架2座钢混135.001804539.0155138.691749400.32
3浆液循环管支架钢混89.67175041.305348.48169692.82
4吸收塔基础2座钢混1519.762850017.5087083.872762933.63
5浆液循环泵基础8座钢混99.70388384.2211867.30376516.92
6氧化风机基础4座钢混20.78193164.585902.25187262.33
7事故浆液箱基础1座钢混361.73882867.0636786.13846080.93
8其他设备基础级沟道钢混225.00161523.526730.15154793.37
9其他石膏脱水区设备基础钢混323.001096072.3745669.681050402.69
10排水坑及地沟钢混116.00118322.834930.12113392.71
11卸料间1座框架325.00667129.6627797.07639332.59
12石灰石筒仓1座钢混2535.551749428.5472892.861676535.68
13球磨机基础2座钢混540.29747898.0122852.44725045.57
14制浆区其他基础及沟道钢混329.00276721.9311530.08265191.85
15综合管架钢结构415.00874564.3126722.80847841.51
16地面及沟道钢混200.0047329.131446.1745882.96
17 SCR反应器钢支架 2座 钢结构 2520 18872468.42 576658.76 18295809.66
18综合管架1座钢结构242392934.6812006.34380928.34
19 SCR反应器紧身封闭 2座 钢混 2520 5702548.77 174244.55 5528304.22
20避雷针钢1476423.2214557.38461865.84
23界限外低温省煤器钢架及基础钢混11509665314.23295329.059369985.18
24电除尘除灰土建工程钢混38128587781.30262404.438325376.87
25灰库土建工程钢混58288330164.30254532.808075631.50
37 吸收塔 尺寸:Φ20300/17300×41600;浆池容积3345m3 2 23528178.61 718916.57 22809262.04
38 入口烟道 L×W=13600mm×4300mm;壁厚 6mm;烟道材质:碳钢;各种型钢 300 3990962.78 121946.08 3869016.70
39 出口烟道 L×W=3200mm×17300mm;壁厚 6mm;烟道材质:碳钢;各种型钢;防腐:玻璃鳞片 370 4196126.26 128214.97 4067911.29
40事故喷淋系统-1111376.333403.17107973.16
41 事故喷淋喷嘴 Q=9m3/h,P=0.2MPa,1.4529或等同 40 50756.72 1550.90 49205.82
42 事故喷淋管道 PLGD-01 2 193106.13 5900.47 187205.66
43 石灰石卸料斗 上口尺寸3.5mx3.5m锥面与水平面夹角60度 131234.28 4009.94 127224.34
44 石灰石料仓 直筒钢筋混凝土结构,锥斗16Mn,有效容积V=1180m3;直径×高度=10m×22.7m,直段高度:14m;锥斗高度:8.7m 1352604.16 41329.57 1311274.59
45 磨机循环浆液箱 Φ3m×2.2m;有效容积:12m3 21180.20 647.17 20533.03
46 石灰石浆液箱 有效容积V=200m3,D=6.5,H=7.2m 82325.89 2515.51 79810.38
47滤液接收罐φ1500×2000碳钢衬胶16923.28705.1416218.14
48 滤液箱 尺寸:Φ6800×7900;有效容积:260m3;材质:碳钢+玻璃鳞片 139943.82 5830.99 134112.83
49废水旋流器给料箱尺寸:φ2700×3000;材质:碳钢+玻璃鳞片65046.632710.2862336.35
50事故浆液箱尺寸:φ16000×18000;材质:碳钢+玻璃鳞片789945.6932914.40757031.29
51工艺水箱尺寸:Φ5700×6500;材质:碳钢80641.923360.0877281.84
52工业水箱尺寸:Φ4500×5000;材质:碳钢83596.203483.1880113.02
53 仪用压缩空气储罐 有效容积V=10m3 16MnR 42981.48 1313.32 41668.16
54衬胶管道-4581810.86139999.784441811.08
55衬塑管道-127081.173883.04123198.13
56碳钢管道-2796968.1685462.922711505.24
57304管道304.0089939.112748.1487190.97
58 316L管道 316l 258155.48 7888.08 250267.40
59总的管道支架碳钢1862933.8656922.981806010.88
60烟道支架碳钢157110.924800.61152310.31
61平台,钢梯碳钢894936.6827345.29867591.39
62中和、沉降、絮凝箱平台扶梯-3849.89117.643732.25
63 清水箱 φ=5000,H=6500mm V=120m3 材料:碳钢衬胶 80575.24 2462.02 78113.22
64 盐酸储罐 V=4m3,Φ=1500mm,H=2200mm 材料: 碳钢衬胶 2066.97 63.16 2003.81
65 FeClSO4贮存箱 V=1.0m3材料: PP,含1套磁翻板液位计、脉冲阻尼器、隔膜压力表、安装辅件等 4732.92 144.62 4588.30
66 石灰浆制备箱 V=20m3 Φ=3000mm,H=2800mm,材质:钢衬胶 5765.50 176.17 5589.33
67 石灰乳计量箱 V=5.1m3,Φ=1800mm,H=2100mm,材质:钢涂防锈漆 8762.28 267.74 8494.54
68氨气空气混合器-125018.983820.02121198.96
69氨喷射格栅(含喷嘴)-181197.675536.60175661.07
70 进口烟道 4000mm×14000mm 1857511.37 56757.29 1800754.08
71 出口烟道 4000mm×12000mm 1457641.53 44539.05 1413102.48
72导流板及静态混合器-951491.9829073.37922418.61
6附表2
构筑物明细表
单位:元房屋构筑物序号构筑物名称
结构面积(㎡)金额累计折旧账面价值
73 压缩空气储罐 V=3m3 58750.46 1795.15 56955.31
74 液氨蒸发槽A 液氨蒸发槽B 氨蒸发能力550kg/h 2 93398.85 2853.85 90545.00
75 液氨储罐A 液氨储罐B 全容积V=100m3, Φ3600×10000㎜ 2 546928.92 16711.72 530217.20
76 氨气缓冲罐A 氨气缓冲罐B 全容积V=8m3 2 91408.11 2793.03 88615.08
77 氨气稀释槽 全容积V=8m3, Φ2000×3000㎜ 1 40139.27 1226.48 38912.79
78 废水池 全容积V=27m3, 3m×3m×3m 1 52833.72 1614.36 51219.36
79 仪用压缩空气储罐 全容积V=3m3, Φ1200×2200㎜ 1 37808.96 1155.27 36653.69
80 液氨装卸臂 Q=3m3/min 2 24082.32 735.85 23346.47
81除灰除尘系统-14707900.16143852.504564047.66
82电解除尘器1-148011109.701467006.1346544103.57
83电解除尘器2-150231153.851534840.8148696313.04
84 储气罐 GMAX375 8 19410.28 593.09 18817.19
85 储气罐 C-4.0/1.0 3 26047.45 795.89 25251.56
86 储气罐 C-6.0/1.0 2 220651.51 6742.13 213909.38
87 储气罐 C-25.0/1.0 4 394517.84 12054.71 382463.16
合计219600968.886778120.36212822848.55
7附表3
房屋建筑物明细表
单位:元房屋构筑物序号构筑物名称
结构面积(㎡)金额累计折旧账面价值
1循环泵房2座框架5392214347.7340596.382173751.35
2氧化风机房2座框架300577302.0010583.87566718.13
3制浆脱水综合楼框架16606798778.10169969.456628808.65
4 反应区CEMS小间 4座 简易 55 163618.71 2999.68 160619.03
5反应区配电室2座简易38101402.531859.0599543.48
6氨区事故喷淋车间1座框架378219251.755481.29213770.46
7控制室框架4573173.181829.3371343.85
8电除尘器配电室框架2842440784.8861019.622379765.26
9外委宿舍楼砖混52644966154.22124153.864842000.36
合计17554813.10418492.5317136320.57
8附表4
机器设备明细表
单位:元设备工具器具家具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账面原值累计折旧账面价值
1氧化空气氧枪材质:1.4529套101001233.3445889.86955343.48
2 除雾器 吸收塔直径Φ17300mm,三级屋脊式高效除雾器,材质:PP 套 2 4886917.07 223983.70 4662933.37
3 吸收塔搅拌器 侧进式:N=75kW;叶片和轴材质:不低于1.4529 台 10 3297097.12 151116.95 3145980.17
4 高效湍流装置 吸收塔直径17300mm;材质:PP 套 2 1930621.82 88486.83 1842134.99
5 氧化风机(包括消声段) 离心风机;Q=13900Nm3/h;P=128kPa;N=630kW 套 4 5356516.34 245507.00 5111009.34
6 吸收塔再循环泵 N=1120/1000/1000/900/900kW式离心泵;Q=9200m3/h H=29.2/27.2/25.2/23.2/21.2mH 台 10 11345478.84 520001.11 10825477.73
7 石膏排出泵 卧式离心泵Q=162m3/H H=45m N=55Kw 台 4 176176.08 8074.74 168101.34
8 湿式球磨机 出力:Q=24t/h(干料) 入口粒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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