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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海德曼:浙海德曼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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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海德曼:浙海德曼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再回首 发表于 2021-11-17 00:00:00 浏览:  567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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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77证券简称:浙海德曼公告编号:2021-042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1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5
普通股股东人数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3459528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3459528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64.0989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64.0989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高长泉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其中独立董事沈梦晖、宋齐婴、罗鄂湘以通
讯方式参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林素君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345952831000000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2.01关于选举高长泉34595283100是
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关于选举郭秀华34595283100是
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3关于选举高兆春34595283100是先生为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4关于选举白生文34595283100是
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3.01关于选举沈梦晖34595283100是
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2关于选举罗鄂湘34595283100是
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3关于选举宋齐婴34595283100是
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4.01关于选举何志光34595283100是
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4.02关于选举黄理法34595283100是
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议案名称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1关于使用部分21781000000超额募集资金375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1关于选举高长21781000000
泉先生为第三375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关于选举郭秀21781000000
华女士为第三375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3关于选举高兆21781000000
春先生为第三375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4关于选举白生21781000000
文先生为第三375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关于选举沈梦21781000000
晖先生为第三375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2关于选举罗鄂21781000000
湘女士为第三375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3关于选举宋齐21781000000
婴先生为第三375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2、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孔瑾、汤明亮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浙海德曼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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