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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晶科技: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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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晶科技: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归 发表于 2021-11-19 00:00:00 浏览:  40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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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文件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诚信、独立、客观的原则,以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的原定届满日期为2021年11月12日,为保证公司
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冯红涛、徐宏斌、顾群、卢晓健、赵秀丽、杨晗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情况等信息,本次提名的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推举上述候选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的原定届满日期为2021年11月12日,为保证公司
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曾会明、刘江涛、刘渊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情况等信息,本次提名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列情形,
1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文件
亦不存在《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8号—独立董事备案》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推举上述候选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公司安徽和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融资提供
不超过5000万元担保,有利于解决其在日常经营中的资金需求,促进其经营发展,提高经营效率,符合公司的整体战略,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此次对外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周新宏曾会明刘江涛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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