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377|回复: 0

ST网力: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暨违规担保事项涉及诉讼的公告

[复制链接]

ST网力: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暨违规担保事项涉及诉讼的公告

稳稳的 发表于 2021-11-23 00:00:00 浏览:  377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证券代码:300367简称:东方网力公告编号:2021-110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暨违规担保事项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涉及违规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网力”)为北京红
嘉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嘉福”)及济宁恒德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德信”)向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金集团”)共计3.7亿借款提供对外担保。经公司自查,上述对外担保未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必要的审议程序。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自查涉及违规担保、资金占用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152)。
二、本次起诉的基本情况近日,东方网力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两份《民事起诉状》,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已预立案,两案现在诉前调解阶段,两案基本情况如下:
(一)公司与海科金集团关于对红嘉福借款提供担保的纠纷案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与红嘉福于 2019年 3月 13日签订《委托贷款合同》,编号 HKJDW20190006-01(以下简称“贷款合同”)约定由原告委托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民生北分”)向红嘉福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2亿元,贷款期限为2个月,自2019年3月18日起至2019年5月17日止,年利率以7%进行计算。同时为担保上述债务履行海科金集团与东方网力签订《保证合同》编号 HKJWD20190006-02A,约定东方网力以其全部财产为限就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19年3月18日,原告通过民生北分向红嘉福放款2亿元。由于红嘉福至今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已构成违约,原告已根据强制执行证书对红嘉福及其他担保人申请强制执行,但被告未按保证合同约定承担相应担保责任。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原告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2亿元。
(2)判令被告支付贷款的罚息及违约金,以2亿元为基数,罚息自2019年6月18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为止,按照年利率10.5%标准计算;违约金自20
19年5月18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为止,按照每日千分之二标准计算;每年产生
的罚息、违约金合计不超过尚欠本金的24%。以上合计金额暂计至2021年10月
31日二者合计金额为119345566.67元。
(3)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二)公司与海科金集团关于对恒德信借款提供担保的纠纷案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
海科金集团与恒德信于 2018 年 5 月 28 日签订《委托贷款合同》编号 HKJDW2018003-01 (以下简称“贷款合同”),约定由原告委托江苏银行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江苏北分”)向恒德信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1.7亿元,贷款期限为
36个月,自2018年6月14日起至2021年6月11日止,月利率以1%进行计算。
同时为担保上述债务履行海科金集团与东方网力签订《保证合同》编号 HKJWD2
018003-02B,约定东方网力以其全部财产为限就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
018年6月15日原告根据贷款合同约定通过江苏北分向恒德信放款1.7亿元。2
020年6月,原告加速上述债务到期时间,到期日提前为2020年6月15日。由
于恒德信至今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已构成违约,原告已根据强制执行证书对恒德信及其他担保人申请强制执行,但被告未按保证合同约定承担相应担保责任。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原告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1.7亿元及利息40911780.82元。
(2)判令被告支付贷款的罚息及违约金,以1.7亿元为基数,罚息与违约金自2020年6月16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为止,按照年利率24%计算。
以上罚息、违约金合计金额暂计至2021年10月31日为56808390元。
(3)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及风险提示
由于上述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特此公告。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3日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5-7-16 02:22 , Processed in 0.194321 second(s), 50 queries .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