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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21证券简称:大禹节水公告编号:2021-119
债券代码:123063债券简称:大禹转债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
会现场会议于2021年11月25日(星期四)14:00在甘肃省酒泉市解放路290号本
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从2021年11月25日9:15起至2021年11月25日
15:00止。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浩宇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9人代表股份38518875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8.0841%。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股份38099705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7.560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34人,代表股份419169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5233%。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34人,代表股份419169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5233%。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4人,代表股份419169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5233%。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15618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584%;
反对13988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32%;弃权222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784%。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6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4743%;反对13988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3730%;
弃权222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1527%。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15618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584%;
反对36268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4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6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4743%;反对36268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525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15618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584%;
反对36268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4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6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4743%;反对36268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525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37618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96%;反对14268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7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76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9590%;反对14268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041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甘肃雷奇律师事务所刘天宏律师、朱珊珊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甘肃雷奇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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