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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光新材:华光新材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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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光新材:华光新材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半杯茶 发表于 2021-12-1 00:00:00 浏览:  52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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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79证券简称:华光新材公告编号:2021-044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2021年11月2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30日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胡永祥先生召集,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是否成
就进行核查,认为:
1.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1.2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除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金李梅女士、公司董事及核心技术人员王晓蓉女士外,其他激励
第1页共2页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1.4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21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相符。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确定为2021年11月30日:
2.1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2本次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达到。
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向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1年11月30日,授予价格12元/股,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77名激励对象授予208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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